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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梦(连载之十一)

作者:丹 琳 · 2006-10-20 来源:凯风网

  六  是“真善忍”还是真残忍

  自从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社会各界愤怒声讨和揭批“法轮功”罪行劣迹以来,“法轮功”残害生命、危害社会的邪教本质早已暴露无遗,而我们这些精神鸦片的吸食者仍津津有味地沉浸在“天国世界”的美梦中而浑然不觉。为了使我们悬崖勒马,国家想尽一切办法挽救我们,让我们远离这害人的邪教。难怪后来转化了的学员这样说:“国家把我们劳教真是我们人生中的一大幸运,不然,像我们这般疯狂的痴迷者,很快会走上寻觅‘天国’的不归路。”

  可是,那时的我们,却把不让我们练功当成了是对我们最大的迫害。劳教所的所规队纪明确规定不让练功,我们却想尽一切办法大言不惭地要争取合法的练功环境。因为李洪志说过:“我要的是堂堂正正修炼的弟子,金刚不破的伟大的神。”到了劳教所,我们就要求公开“练功学法”。队长当然不能答应我们的无理要求。队长组织我们看报纸,学时事,我们表面上看报纸,暗地里却在背“经文”。这时,我就想起了李洪志说过的话:修炼要堂堂正正。我们这样偷偷摸摸像个“大法弟子”吗?我的话一下子引起了王小红、刘爱英、冯素芝等人的共鸣。王小红慷慨激昂地说:“我们一定要堂堂正正。师父说了,如果每一个修炼者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放下生死,邪恶就会自灭。晚上我们一起行动。”那时候,也有少数痴迷还不太深的人理智尚未完全丧失,觉得这样做行为有些过激。但因为李洪志说过:“大法弟子”是一个整体。所以她们就觉得,大家要怎么做都怎么做吧。于是身不由己地卷在这股浊流里找不着北。

  半夜,王小红咳了一声,所有的人一下子都坐了起来,真有一种炸尸的感觉。其实当时我也觉得那场面怪吓人的,身上一阵冷嗖嗖的感觉。那个时候,许多学员的眼睛都是直呆呆的,眼珠不会转动,目光中透露出一种凶狠和阴森森的底色。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有一个女学员,她的眼睛出奇的大,看人时直直地盯着对方,而且一动不动,仿佛两只大窟窿,看了使人周身寒彻,毛发倒竖。一天晚上,一个新调来的女干警值班,半夜里到我们宿舍去查房。一进屋,这个女学员正一动不动地坐在床上默背“经文”。女干警看见她的眼睛,吓得“啊”地大叫了一声,从屋里跑了出来。后来她转化后过了一段时间,一只眼珠才会转动;过了好长时间,另一只眼睛也能转动了。我当时看不到自己的表情,我想我的表情也一定很可怕。但看到学员们的表情后,心想:师父说“佛光普照,礼仪圆明”,怎么一点儿祥和的气氛都没有呢?只是不敢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罢了。当时,宿舍里亮着一只小红灯,我们这些人的眼睛一个个发直,脸色铁青,屋里一派阴沉沉的气氛,如果真有地狱的话,我怀疑此时此刻我们就在地狱里和小鬼做伴。值班队长进来,惊出一身冷汗,迅速跑出去叫人。我们趁此机会冲到了走廊里。王小红高喊了一声:“第一节:佛展千手……”我们的胳膊随着她的喊声举了起来。这时,别的宿舍的人听见了动静,不顾队长的阻拦,疯了似的从屋里跑了出来。队长们怕我们闹出什么事来,脸急得煞白。她们打开铁栅栏去找领导。眼疾手快的王小红和刘爱英乘队长关门的间隙猛地从铁门冲了出去,后边的人也跟着冲了上来。队长们前去阻止,被我们甩在了一边。我们冲出铁门,一个个胳膊挎着胳膊,围成了一个圈,连成了一片,大声地背着“经文”。大队领导调来了所有值班的队长疏散我们。王小红和刘爱英大声喊道:“我们抛家舍业出来就是为了正法,为了救度众生,我们要的是堂堂正正的修炼环境!”大家马上附和道:

  “对,不给我们合法练功环境,我们不回去!”大队长说:“如果你们真是为了‘救度众生’,现 在你们的老人孩子都等着你们去‘救度’呢。只要你们不再练功,他们就从痛苦中解脱出来了。你们肯不肯哪?”我们齐声说:“维护好大法才是真正的救度众生,不答应让我们公开练功,我们就不回去。”大队长:“这点儿所谓的利益都不肯牺牲,还讲什么‘救度众生’啊?”姬指导员真诚地说道:“说良心话,我觉得我们没有对不起你们的地方。你们总说做事先考虑别人,你们为队长考虑考虑。你们要是出了问题,我们负不起责任哪!哎哟……”她捂住胸口,气喘吁吁地说:“我的心脏都快蹦出来了。你们能不能发点儿慈悲,赶快回去呢!”我们没人理姬指导员的茬儿,继续在院子里大声地背“经文”,劳教所乱成了一锅粥,完全失去了正常秩序。无奈之下,大队长命令队长们把我们一个个拆散开。那时我们的邪劲非常大,两三个队长对付我们一个,就这样,还有队长的手被我们抓破了。队长们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我们拆开,拉回宿舍。天快亮了,我们才被疏散完毕。当我们安然无恙地回到宿舍时,有两名队长连累带急,晕倒在了地上。

  七  以绝食来威胁队长

  之后,队里决定按所纪对领头闹事的王小红、刘爱英进行隔离。因为她们领头闹事给所里带来了恶劣影响,中队决定给她们以处分。我们得知这个情况后,就拿绝食来威胁中队撤销对王小红和刘爱英的处罚。

  我们绝食开始时,大队长和我们进行了一次严肃而温和的谈话,他说:“你们绝食,是想让中队撤销对王小红和刘爱英的处罚。站在你们的角度上看,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可是,你们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站在干警的角度,站在法律的角度来想想这个问题。你们口口声声讲人权,讲尊严,请问:警察有没有人权?法律有没有尊严?你们可以不负责任地弄断干警的肋条骨,扭伤干警的手腕,你们对此承担什么责任了?我曾经多次说过,劳教所是执法机关,法律是严肃的,同时法律也是公正和无情的,它不容有人肆意地践踏它的尊严。而我们警察就是为了维护法律尊严的。我一而再、再而三地给你们讲,苦口婆心地跟你们讲,可王小红和刘爱英就是视法律为儿戏。如果容她们这样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还要我们这些警察干什么?对她们进行隔离,是在法律许可之内的处罚,也是对你们的生命负责!因为有人带头闹事,大家一旦失去理智,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甚至出现生命危险!党和人民把教育感化你们的任务交给了我们,如果你们真有什么不测,我们怎么向党和人民交待?向你们的亲人交代?你们大都是母亲,当你们的孩子犯了错误仍不思悔改,还要铤而走险时,你们该怎么办?你们的心里急不急?你们都是祖国大家庭的一员,是党和人民的儿女。可怜天下父母心,天下母亲的心都是一样的。当然,我们并不是没有错误,但我们勇于改正错误。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个别干警可能会在工作中出现一些偏差和失误,对这些,我们会及时处理和纠正,该处分的给予处分。如果干警们违犯了法律,同样也会受到制裁,因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欢迎你们指出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正确意见我们会接受的,但无理的要求我们决不会答应!相处的这些日子,我发现你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思维特别单一,只会站在自我的角度上看问题。什么时候你们能够从自我的圈子里跳出来,你们就能够理解队长为什么对她们进行处罚了。放纵你们,是对你们的害!是对法律的亵渎!你们总说‘正法’、‘护法’,可肆意破坏人间的法律、国家的法律,这能允许吗?”

  尽管大队长说得非常诚恳、合情合理,我们很多人就是听不进去。失去理智的我们一味要求放回王小红和刘爱英,否则就拿绝食来威胁。

  我们的绝食使队长们忙成一团,尹大队长、中队赵队长和值班的几个队长日夜守护在我们身边。他们好言相劝,忠告我们不要伤害了身体,有什么事说什么事,绝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疯狂中的我们全然不听这些。队长们自己花钱从外面给我们买来了牛奶、鸡蛋、水果等,白天黑夜地劝我们吃。大队长还吩咐食堂给我们做了香喷喷的蒜薹炒鸡蛋、蘑菇炒肉等,还包了饺子。队长把饭菜端到我们面前。尹大队长说:“大家不要愣着了,快趁热吃吧。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心里慌。”他把饭菜一份一份地放到我们面前,把勺子塞进我的手中,像哄小孩儿似的:“快吃快吃,绝食可不是什么好事,会留下后遗症的。不要拿自己的健康开玩笑。你上有老,下有小,身体要是垮了,家里可怎么办呢?你就是坚持修下去,也得有个好身体啊!”这时,冯素芝说:“不行,不放回王小红和刘爱英,不答应让我们练功的条件我们就不吃饭。”“对,不答应我们,我们不吃饭!”大伙都跟着附和起来。这时,冯素芝突然饿得晕倒了。队长们赶紧围了上来,七手八脚地把她抬到床上。姬指导员拖着病体给她沏了一杯奶,别的队长拿了一块毛巾垫到她的胸前,姬指导员就一口一口地喂她。她迷迷糊糊地喝了几口,然后睁开了眼,看见队长们都围在她的身边,她突然抬起手,夺过姬指导员手中的杯子,把牛奶泼了姬指导员一脸。白白的、滑滑的牛奶顺着姬指导的脸流了下来,姬指导那身深蓝色的警服上也沾满了点点奶渍。姬指导捂着脸从屋里踉踉跄跄地跑了出来,回到办公室呜呜地哭了起来。她出身于一个干部家庭,在家又是老小,父母把她当成掌上明珠,哥哥姐姐也都非常疼她。结婚以后,丈夫对她也是百般呵护,她从没有受过这样的委屈,今天的这场面真是令她伤心极了。何况她是拖着病体,捧出来的是一颗滚烫的心!在场的队长气得都说不出话来。尹大队长压住心中的怒火,说道:“冯素芝,说实在的,在你们没来劳教所之前,我对‘法轮功’是什么东西,对国家取缔‘法轮功’,对你们实行劳动教养的理解都很肤浅,我觉得不就是练练功吗,国家干吗花这么大力气管你们?我们当时真的不理解。可是现在,你们的行为让我们彻底改变了原来的看法。早就该取缔你们这害人的‘法轮功’!你带头不吃饭,不用共产党的东西,有本事脚下的那块儿地你也别踩,这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都是共产党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冯素芝说:“那你放我出去,我就上天国。”尹大队长说:“我现在就让你飞!你飞吧,你上了天国我保证不再管你。”冯素芝说:“我们是集体飞升。到了圆满的那一天,师父自然就带我们度上天国。你们这个垃圾站,我还嫌肮脏呢!”

  我们的无理取闹惊动了劳教所的领导。劳教所的王所长这天来到了我们宿舍,我们就向王所长控诉队长们的“罪状”,我说:“他们不让我们练功学法,还非法带走王小红和刘爱英,我们就要讨回公道。”王所长笑着问我:“你说他们是非法的,有什么法律依据?”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说,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我们信仰‘法轮功’也应该是自由的,关押我们本身就是非法的。”王所长说:“你们不是说‘法轮大法’是最高的法吗?怎么又来《宪法》中找根据呢?”我一时答不出话来。冯素芝接过话头:“我们是在人间修炼,当然要遵守人间的法律了。”王所长:“既然如此,国家取缔了‘法轮功’,这是不是人间的法律?应该不应该遵守?”冯素芝:“人间的法律我们都遵守,只有把‘法轮功’定成邪教,取缔‘法轮功’这一条我们不遵守。你们不放回王小红和刘爱英,我们决不会吃饭的。”王所长说:“我们没有把你们当成敌人,而看成是受蒙蔽的兄弟姐妹,希望你们也能化‘敌’为友啊。”我说:“那我们就吃饭。”王所长:“我希望你们说到做到。”

  很快,王小红和刘爱英又回到了我们宿舍。其实,队长们隔离她们的原因也是担心她们鼓动我们闹事,让她们自己冷静下来思考一下,是在行使警察的职权。而我们却认为这是在迫害“大法”弟子。让她们重回宿舍,也是为了让失去理智的我们尽快恢复吃饭。而我们却认为这是队长们妥协的表现,是“大法”的威力,是“正法”的又一次胜利。这次风波平息后,我们又在酝酿下一场更大的风波。那时,没有理智的绝食不仅给队长们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也给我们自己的身心健康带来了很大危害。那个时期绝过食的人都或多或少地留下了绝食后遗症:腿疼,腰疼,眼睛看不清东西,严重的还有大便失禁。那时候,如果不是队长想尽一切办法让我们吃饭,实在不吃就灌食,没有这些保护措施,我们早已一命呜呼。可是,在“明慧网”上,时常出现“恶警”给“大法弟子”“强行灌食”的所谓揭发材料,把给我们增加营养所灌的胡萝卜汁、番茄汁说成是灌辣椒水,完全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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