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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轮功实施精神控制的方法步骤

作者:唐老鸭 · 2006-11-01 来源:凯风网

(注:本文不涉及其他任何宗教)

  [问题提出]李洪志到底是通过什么方式,将“修炼人”一步一步引入歧途,造成他们进门容易出门难,使他们不知不觉、心甘情愿、无怨无悔、乐乐呵呵地接受了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从而进一步控制“修炼人”的身心,改变“修炼人”正常的认知、情感、理性、思维和人性,使他们沦为李洪志法轮功唯命是从、唯唯诺诺、诚惶诚恐、顶礼膜拜的精神奴隶呢?

  [关键词]精神控制  方法  步骤

  综观起来分析,李洪志为了达到他的目的,为了达到精神控制的效果,在精心抛出的所谓“修炼”过程中,按序实施了十个步骤,一步一环地将“修炼人”带入泥沼。

  第一步:吹嘘

  李洪志充分利用了当时社会上出现的气功热现象,把人们对气功的好奇与不解,以及渴望身体健康的正常需求,人为地、恶意地进行误导,大肆自吹自擂。李洪志不顾千百年来气功的真实演变,以及千百年来气功的真实作用,早期(1992年——1994年的《中国法轮功》和《中国法轮功》修订本时期)肆意鼓吹练法轮功可以练出人体“特异功能”,而他李洪志本人就具有“搬运、定物、隐身、思维控制”等四大功能!这就引发了对气功不了解、对历史知识欠缺的人们的兴趣,从而步入法轮功,以致后来难以自我解脱。

  第二步:神化

  从1994年下半年开始(以《转法轮》的出笼为标志),李洪志进一步迎合了信徒的心理需求,利用人们的“鬼神观念”和封建迷信思想,以及人们对“神”的起源和演变发展的不解或偏见,开始神化自我,把他李洪志的法轮功提升到“法轮大法——宇宙大法”的高度,把他李洪志自己提升到宇宙最高主宰、“宇宙主佛”的高度!鼓吹任何人只要修炼他李洪志的法轮大法,只要按他李洪志的要求行事,都可以“修”离尘世、成仙成佛、永享幸福、永远摆脱做人的痛苦!而要达到“最终”这一步,就必须完全承认或完全认可李洪志“唯我独尊”的地位,不折不扣地按照“神”、“佛”——即李洪志的“讲法”和要求去做,不能有丝毫的怀疑和动摇。把信徒们对李洪志及法轮功的信赖,转移到对李洪志这个“主佛”、这个“神”的迷信上。

  第三步:诱惑

  法轮功的诱惑是什么?李洪志给“修炼人”的诱惑是什么?就是这个虚无的、巨大的“天国利益”!这个“天国利益”的美妙是无以形容、无以能比的!它不仅能使人摆脱现实生活中的苦难,化解、消除人生旅途的烦恼,让人脱离地球这个肮脏的、糟粕的垃圾站,还能使你成佛成仙成神,成为大自大在、无忧无虑、无所不能的“天国世界”的“主”和“王”。李洪志就是用这些虚幻、臆造的、并不存在的“天国世界”,对这些不想做人、妄想当“神”的“修炼人”进行诱惑,鼓噪“修炼人”亦步亦趋,走向深渊!就像一个巫师,手里捧着一个肥皂泡对一群盲人说:“相信我,往前走,再走几步你就可以双目复明,拿到金苹果!”李洪志恰恰就是这个巫师。然而,梦想“上天”的“修炼人”却看中、相信了这些(当然,有些“修炼人”的看中和相信也有一个自我认识、自我体验、自我感受的过程),最后,义无返顾地跟着李洪志走进了漆黑一团的死胡同。

  咱们正常人所说的迷信,是指对未解之迷、迷惑不解的问题,不弄清楚、不搞明白,就盲目地崇拜、相信。而李洪志对迷信的解释是:迷信就是对某些东西着迷地相信。他歪曲了“迷信”一词的本意,让“修炼人”误以为“只要相信它,它就会存在,它就能实现”(摘自宁某的“我的心路历程”一稿)。其实李洪志就是用这些形而上、玄而玄、根本不存在的东西蒙骗人们、诱惑人们,使“修炼人”陷入一种先入为主的认知上的误区。客观地说,李洪志自己也证实不了这个“天国世界”的存在;即使人类通过科学探索、科学论证拿出了证据,否定了他的“天国世界”,他李洪志还可以狡辩:人类的科学都是站在错误的基点上发展起来的,所以这些证据也都是错误的、不可信的。

  一旦人们被李洪志的谎言迷惑了、诱惑了,那么,跨入误区的第一步也就走出了。

  第四步:认同

  就是让“修炼人”,逐步对李洪志、对法轮功产生认同。那么,李洪志让“修炼”人对自己、对法轮功产生认同的手法是什么呢?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一是不允思考的认同。这在李洪志的法轮功中显得尤为突出,他规定想要“修炼”的人,必须按照我李洪志的要求去做,首先“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常人的观念”、扭转常人的认识,否则,“宇宙的真相永远是人类的神话,常人永远在自己愚见所划的框框里爬行”(《转法轮》论语)。

  在这里,李洪志首先把他的法轮功、《转法轮》界定为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精深的”、“最玄奥、超常的科学”。他要求所有的“修炼人”,看他的书、读他的“经文”,要头脑空空,不能带有任何“观念”,要不带杂念地看,不用挑剔的眼光看,不带研究的态度看,总之,不能有任何分析、研究、辨别、判断、批判的思想和心态;有了,就不能成为“超常人”,就只能是“常人”,是“常人”就有“常人的观念”,而“常人”永远只能在自己“愚见所划的框框里爬行”!你想做个聪明的“超常人”吗?你想不被别人说你是在“愚见的框框里爬行”吗?那就按我李洪志所说的去做,按我李洪志的要求去做到、去做好。

  大家想一想:当你不带任何想法去读、去看一本书的时候,你会怎样?你只能全盘地接受、吸收!看多了,也就认同了。一个孩子你让他从小到大不加分析、甄别地只背唐诗,到后来,这孩子一开口只会讲唐诗。实际上,这也就是一个逐步认同并内化的过程。

  二是练功感受的认同。练功感受的认同一般是指法轮功练习者在“修炼”的过程中,通过自己的生理、心理体验,也就是自身的感受,来“证实”法轮功的真实,进而达到认同的状态。这种“感受”可以是听到的、看到的或者是通过非感觉器官“感觉”到的!通常情况下,我们把这类“感觉”称为幻觉(幻视或幻听等)。幻觉主要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由器质性引发的幻觉,第二类是由心因性引发的幻觉,第三类是人为诱发的幻觉(诸如催眠等)。在正常的人群中,有些人偶尔也会产生一些幻觉,比如在夜深人静的路上,突然听到半空中有个声音叫他等等,这些都属正常,你只要有个正确的思维、心态对待它就行。但是,你把幻觉当作一种真实的客观存在,去追求它,这就不正常了,并有可能走向极端。当然,由心因性、器质性引发的幻觉,一般是要经过治疗才能逐步解除的;严重的也可能一辈子治愈不了。

  需要说明的是:法轮功是气功的一种,而练气功产生幻觉也属正常(不是人人都会出现)。不管你练什么气功,你在入静、冥想、参禅、打坐的过程中,都有可能出现幻觉,这不足为怪,也不必担惊受怕,你只要排除干扰,别把它当回事就行。但是,李洪志的法轮功则不这么认为,他说(原意):“在你不动念、不动心时,你所听到的、看到的都是宇宙中另外空间里客观存在的,是客观存在的局部或一部分。”敢问一下,哪个练功人会在自己练功时动心动念呢?这样,李洪志就把“修炼人”产生的幻觉,演绎为另外空间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了,让“修炼人”对此产生向往和追求,企图踏着法轮功的“天梯”,叩开“天国世界”的大门!

  有不少“修炼人”,正是在李洪志暗示性语言的诱导下,在练功的过程中进入一种催眠状态,进而出现了一些幻觉;同时,他们又用自己在练功过程中出现的这些幻觉(即所谓的自身体验和自身感受),来“证实”了李洪志所说的“开天目”、“慧眼通”、“慧耳通”、“遥视”、“宿命通”等所谓“功能”的存在,逐步产生了认同,并据此推论出法轮功是“真实”的,再由此推导出李洪志是“神”!

  还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李洪志要求“修炼人”,或者“修炼人”对法轮功的这种“证实”过程,与我们正常人对科学的证实过程是完全不一样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我们正常人对某一科学命题的证实,通常采用的是先大胆地假设,然后小心翼翼地求证,而且求证的结果不仅能被自己反复证实,就是其他人采用相同的方式方法,也能得到相同的结果,这个结果并不会因为求证者的改变而改变。然而,李洪志的法轮功呢?他恰恰相反,他是先要大家大胆地肯定,然后各自去感受、体验、验证,假如你感受、体验、验证不到,那是你“根基不好”、“层次不够”或者“业力所致”;假如你能感受、体验、验证得到,那是你“学法好”、“有慧根”、“上了层次”;如果你的感受、体验、验证与其他的“修炼人”不同,那是你们的“层次所定”、“根基不同”、“位置不一”嘛;假如你“修炼”后曾经出现过感受、体验,后来又不再出现这些感受、体验了,那是为了防止你出现追求功能等“有求之心”,或者是你出现了“有求之心”后,为防止你出现新的执著,妨碍你继续“修炼”,我李洪志又“给你关上”了!这就是李洪志的“圆融”谬论和逻辑。

  那么,个体或不同个体不同的体验、感受,能作为证实客观世界客观存在的科学依据吗?恰恰不能!李洪志的法轮功,恰恰也在此倒行逆施了。

  三是群体暗示的认同。在法轮功群体中,暗示现象是普遍存在、随处可见的。法轮功中的暗示现象,突出表现在《转法轮》和李洪志各个时期的“讲法”,以及法轮功信徒的群体之中。什么是暗示?暗示就是通过语言和非语言(如表情、手势、动作、环境、肢体、色彩等)的手段,使接受暗示者对暗示的内容的知觉和接纳,缺少明确的意识、主动的理解、逻辑的分析与评价。

  ——按照暗示机制接受的内容,可分为外来暗示和自我暗示。外来暗示是指暗示者是他人或群体;自我暗示是指暗示者和受暗示者为同一个人。

  ——暗示的方法可分为直接暗示和间接暗示。直接暗示是指利用语言的表述,影响受暗示者的心理和行为,这些语言的表述,成为受暗示者心理和行为成因的主要因素。间接暗示是利用隐蔽的形式、方式和方法传达出信息,使受暗示者依照暗示者的意图意愿行事,产生心理和行为;间接暗示的特点是,掌握信息的无意识性、不明显性和不随意性。

  ——按照受暗示者接受暗示的状态,暗示又可分为清醒暗示、催眠暗示、自然睡眠暗示和催眠后暗示等等。

  暗示的实现,总是存在着实施暗示与接受暗示这两个方面,它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心理现象。从暗示的实施一方来说,他不是说理论证,而是动机的直接“移植”;从接受暗示的一方来讲,他对实施暗示者的观念也不是通过分析、判断、综合思考后而接受,他是无意识地按照所接受的信息,不加批判地接受、行动。

  这里我们先分析一下法轮功中的外来暗示——即群体暗示问题。

  首先是练功点上的群体暗示。这里我们暂且把时间倒退到1999年以前,看看当初在练功点上的“弘法”情况。假如有一个陌生人,看到一群人在练功点上练功,出于好奇或出于兴趣等等原因,他上前询问:“你们练的什么功啊?”


  “我们练的是法轮功。”


  “这个功怎么样啊?”


  “这个功可好啦!是按‘真善忍’修的,是‘做好人’。既能祛病健身,又能性命双修。你看,某某练功关节炎好了,某某练功心脏病好了,某某练功白血病好了……你不信?我给你叫来几个人谈谈。小王、老李、老张,你们练功后是不是感到身体好啦?你看是吧?咱们大法弟子从来都说真话。你也来练这个功吧!不会我们可以教你。你放心,咱们教功不要钱。不光是你,咱们法轮功从来都是义务教功,不收费,不象其他气功,拚命地收。你要不信,你再问问这些练功的人,看看他们有谁学功交钱了?”(“修炼人”积极“弘法”的内在原因,前边已经谈到,这里不再重复。)

  在这种状况下,这个陌生人会怎么想呢?他一般会想:“我与他(她)素不相识,又无利害关系和利益冲突,他(她)总不会无缘无故地骗我吧?即使他(她)是在骗我,那么多人总不会都在说假话吧?看来这个功还是很有效的。”这就给陌生人留下初始的“第一印象”。假如这位陌生人在练功点上碰到的是熟人、亲戚、朋友或同事、邻居呢?那么这个“第一印象”不仅更加深刻,而且,极有可能马上就能动心,很快就能来练功了!如果说这就是一种从众心理也未尝不可,但是,关键的还有——练功点上群体暗示的作用。

  其次是交流会上的群体暗示。在法轮功中,定期举办“学法”交流会已成规矩。那么在这个“学法”交流会上,“修炼人”究竟交流些什么呢?大致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个人“学法”的心得体会(或者是个人的“悟法”情况);二是自己在“修炼”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向内找”的现状,请“同修”们见教;三是“修炼”人有谁勇猛精进、大见成效了,特别是某瘫子下地了,某瘸子扔拐了,某哑巴说话了,某癌症患者好了等等等等,这些事情要反复讲,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这就是最大最好的“弘法”;四是自己看到听到了什么(实际上就是幻觉),某人“开天目”看到了什么,谁见到“法身”“法轮”了等等,总之,谁能以此证明李洪志是“神”,谁就了不起,谁就是“根基好的”“精进”之人,谁就是“高层次”的人!

  需要注意的是,同样的“学法”交流会,也有三个方面的内容是要闭口不谈或不允许交流的。其一,练功后身体没什么感觉的,要闭口不谈。有许多“修炼人”练功后,身体并没有多大感觉,也没有什么多大明显的变化,这就要闭口不谈。假如有人冒冒失失地讲出“自己的身体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变化”的话,立刻就会有人进行制止:“别说,不能讲,那是你自己没按‘法’的要求做到,或是没有做好”。总之,不能对“大法”、对“师父”有丝毫的怀疑,否则那就是“思想业”在作怪!其二,有的“修炼人”练功后言语古怪、行为反常的,就尽力回避,也要闭口不谈。实在回避不了的,就怪罪他自己“没有实修、真修”,是自己“把握不好”的问题。其三,有的人“修炼”后,行为出偏,甚至跳楼、自焚、自杀、拒医拒药、身故死亡的,就干脆一脚踢开,称他“是来破坏法”的,“是破坏大法的魔”!“师父”要利用他们这些行为表现来考验所有的“弟子”,“看大家还敢不敢修下去”!等等等等。从这里可以看出,“学法”交流会上的这种群体暗示,是不公正、不全面、不客观的,也是片面、偏激的,更是容易走向极端的!

  记得我曾经与吴某有过一次交谈,交谈中,吴某跟我讲述了一件事情。1998年年底,吴某“修炼”法轮功后,便开始积极的“弘法”;那天,吴某到乡下亲戚家“弘法”,途经一座石桥,忽见一青年女子在桥下河边欲寻短见;吴某立刻冒出一个念头:我要救她!但是,另一个念头又同时产生(这就是法轮功思维):不能救,她的死可能是业力所致,也许是她前世欠了谁的现在该还了,救了她就是破坏了宇宙中“欠债不能不还”的理!此刻,这两种思想在吴某的头脑里激烈地斗争着;眼看女子已没入水中,吴某一咬牙:不管了,“修”不成就算了,先把人救上来再说!于是,吴某跳入河中,救起女子,并将女子交给了她的亲人,从她亲人的口中吴某得知:女子是因为与丈夫发生口角,而寻短见的;回到家中后,在第二天法轮功辅导站组织的“学法”交流会上,吴某讲述了事情经过,希望得到全体“功友”的认同;没想到,他却得到全体“功友”的一致批评(包括当时参加“学法”交流会的一位市辅导站的副站长);“功友”们一致认为:这是常人中的事情,“修炼人”根本看不清个中的因缘关系,所以不应该管,而且,这位女子自杀,是她前世欠她丈夫的业债,到了该还债的时候了,吴某救她,既破坏了“欠债要还”的宇宙的理,同时又加重了这个女子的罪业,让她今后加重了更多的魔难,吃更多的苦!吴某听后深感内疚、自责,觉得自己“学法”不精、层次太低、悟性太差,以致于害了这位被救的女子!

  多么荒谬的逻辑!多么荒唐可笑的理论!这就是法轮功群体暗示带来的令人匪夷所思的结果!

  再次是面授班上的群体暗示。李洪志在国内国外举办的各种面授班上的群体暗示,甚为突出!而且,这种暗示还通过李洪志的“讲法”录音、录象,卖到“修炼人”的手中。面授班上的群体暗示,一是“弟子们”的提问暗示。通过“弟子们”表白式的提问,诸如某某练功后精神好了、身体好了,我本人又有什么受益了,有人得到了什么“福报”了,“弟子们”向“师父”表示敬意和感谢等等,由此向“修炼人”群体产生暗示;二是李洪志本人的渲染暗示。就是抓住某件事情或特例,把一当万,把个别当普遍,把特例当共同,更多则是无中生有,同时告诉“修炼人”,这些都是我李洪志的“神功”,你们都要记住我,你们都要听从我。诸如某人练功后身体确实好了,李洪志马上把他说成是“我的真修弟子”,都是“修在自己,功在师父”,李洪志绝对不会告诉他“这是你自己长期的有规律运动和心理暗示,以及气功‘三调合一’的结果”;至于那些没啥效果的,以及拒医拒药身亡的,那就不是我李洪志的问题了,而是你自己“没有真修”,或者是“心没放下”、“有病的执著心没去掉”的原故。接受这种暗示的人是相当危险的,因为它是一种不计后果、不负责任的暗示!三是与会人员的鼓噪暗示。就是参加面授班的“修炼人”,出于“弘法”或“虔诚”、“虔信”或对“师父”、对“法身”恭敬的目的,对法轮功的所谓“神奇疗效”大肆渲染,捕风捉影,夸大其辞,风言闻事,抑或无中生有!这种推波助澜的鼓噪,所产生的暗示效果显而易见!但是,“修炼人”个个又标榜自己在说“真”话,姑且不论初始传言者的“真实性”与真实动机,就是这种人云亦云的传言,在心理实验中,也已遭到了质疑和非难。

  四是自我暗示的认同。自我暗示的认同,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来自李洪志的暗示,二是“修炼人”内化为自我的暗示。它是由李洪志通过“讲法”暗示—→《转法轮》的书籍暗示—→法轮功群体的暗示—→“修炼人”内化为自我的暗示。这里举一个法轮功群体中带有普遍性的现象进行说明。

  李洪志在“讲法”和《转法轮》中反复说过(原意):“修炼人”没有病,你只要真想“修炼”,他一上来就给你推到“惠眼通”的层次,拿掉了你的病根,把你推入无病的状态,别说是病,就连病菌都沾不了“修炼人”的身体,他只留下一小部分“业力”让你在“修炼”的过程中通过吃苦消掉,而且不需要很长时间,你就能提高上去,修成“圆满”!但是,如果你要认为是病,你要是服了药,你的“病业”就被压了回去,下次“消业”你就要两难并作一难,吃更多的苦,遭更多的罪!

  在这里,李洪志将正常人“生病的原因”,不负责任地归结为由“业力”所致,他巧妙地把“病”偷换成“业”的概念(要注意,佛教中的“业”与李洪志所说的“业”是有本质区别的,佛教中的“业”是造作的结果,造作是事,事的结果叫业。造作的方式可分为身业、口业、意业三类,造作的结果又分成善业、恶业、无忌业三种),李洪志明示“修炼人”生病就是“消业的表现状态”,“消业的表现状态”就跟常人生病的表现状态一样,也称作“病业”,就是“消业”;而在“修炼人”群体中,一旦某个“修炼人”生了病,或身体有了不舒服的感觉,立刻就会有其他的“修炼人”提醒他:这是好事,你在“消业”!如此,在李洪志及其他“修炼人”的不断暗示和强化下,个体的“修炼人”就会对这种暗示逐步认同,并内化为自我的暗示,一当其身体不适或生了病,他立刻就会习惯性地想到:这不是病,这是“消业”,这是好事!为什么?因为消了“业”就能长“功”,就可以上层次!因此,在法轮功群体中的痴迷、“坚定”分子,出现有病不看、拒医拒药、拒医拒药身亡等令人匪夷所思的现象,也就成为必然!

  五是诡辩不认同的原因。如果你对法轮功、对李洪志不认同咋办?李洪志把它用“思想业”给化解了(原意):“你要是对大法、对我李洪志产生了不好的想法或念头,或者对法轮大法、对我李洪志产生了怀疑,那都是你的思想业造成的。而思想业正是干扰、妨碍、破坏你修炼的最不好的东西,你必须彻底地排斥它、排除它,否则你就不能修炼,也不可能修成。看起来你还在练功,实际上你仍是一个常人。”而常人的结局和命运到底是什么,李洪志早就有了明确地交待(见修炼阶段的第三个问题,为什么要“修”?)!

  “你们每个修炼人的身上都有我的法身,法身主要是起看护、保护和纠偏、点化的作用,你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每一个思考、每一个念头我的法身都知道,我李洪志都知道。”实际上李洪志在用所谓的“法身”,暗示他在监督、监控着他的法轮功信徒。

  在这种情况下,“修炼人”谁还敢对“大法”、对李洪志怀疑和不敬呢?谁还敢对法轮功、对李洪志越雷池半步呢?这个“思想业”也正是李洪志的法轮功对“修炼人”实施精神禁锢的重要手段,使得法轮功信徒对李洪志的法轮功不敢有丝毫的不敬和怀疑。

  第五步:强化

  强化是李洪志巧妙地对法轮功信徒实施精神控制的第五个手法,也是李洪志反复强调、反复“告诫”信徒们务必做到的要求。“多学法,圆满近”、“时时对照,做到是修”、“反复通读,必有收获”、“通读一遍,你就有一个新的认识,也就能有新的提高”等等。客观地说,李洪志就是在暗示“修炼人”:你通读一遍《转法轮》,你就能有新的提高,你就能提高自己的一个“层次”,你就离自己的“圆满”更近一步!

  李洪志在长春讲法时曾有一段答弟子问(原意)。一位信徒说:“师父,我们每周学法读书要几遍啊?”李洪志怎么回答的?他没有作正面回答,但是,李洪志恰恰使用了他惯用的暗示性语言:“这方面长春的学员做的比较好,他们每周学法、读书都要在2到3遍,全国各地的学员都要向他们学习。”也就是说,李洪志肯定了每周读《转法轮》2至3遍的做法!这里咱们少算一点,每周按2遍计算,一年是54周咱们按50周计算,“修炼”一年这本《转法轮》就要读100遍,“修炼”5年这本《转法轮》就要读500遍!什么样的书值得人们反复阅读500遍?除非是能给人们带来“天大好处”的书!

  1995年后,李洪志愈加强调“学法”的重要性,他对信徒反复强调:“学法是首要的,练功是次要的”、“学法是第一位的,练功是第二位的”,要求弟子们对《转法轮》多学、多读、多看,只要通读,不要思考,每通读一遍都有一个提高,不停地对信徒进行思想强化。在李洪志看来,练功的时间可以短一些,但学法的时间是万万不能短的!所以很多法轮功信徒每天看、听《转法轮》都在2—3讲,有的人多达5讲(《转法轮》这本书一共有九讲)。就是有时家中来人或有事而没时间看书,以后也要设法找机会把它补上。这时的法轮功信徒,除了看《转法轮》、练法轮功以外,别的什么都不感兴趣了!歌不唱,舞不跳,聚会不参加,能回避、逃避的一律回避、逃避,亲朋好友最好别来,来了他就没时间“学法练功”了。因为李洪志说了:离“圆满”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再不抓紧“实修”时间就来不及了。因此,对法轮功信徒而言,亲朋好友可以疏远,但法轮功和“同修们”是决不能疏远的!

  这里还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李洪志在《转法轮》和各地的讲法中,多次提到了容器瓶子的例子,他反复强调说:“人的大脑、人的思想就象是个瓶子,你装进去什么就是什么。你装进去泥巴就是泥巴,你装进去沙子就是沙子,你装进去金子就是金子。”而同时李洪志又明示法轮功信徒:“《转法轮》可是千年不遇、万年不遇的,是比金子还金子、比任何东西都要珍贵,是无可比拟、不可计价、极其宝贵的东西!”

  李洪志正是通过这种手段和方式,在法轮功信徒的大脑里,不停灌输、不断强化了法轮功那套荒谬的理论。

  第六步:禁锢

  李洪志对练习法轮功的信徒,实施了三条禁锢的方法和步骤。

  第一条:“看书只要通读”。你要想在法轮功中“修”成“正果”,那就要遵循李洪志的教诲,多读多看《转法轮》,“多读书,圆满近”;“每通读一遍,你都会有提高”。看《转法轮》时你还要把心“放静”,不能有任何杂念,也不要有任何思考,遇到有想不通或不理解的问题,你只管读、读、读,读下去,等你以后“层次提高了”你自然就理解了。如此,李洪志巧妙地解除了信徒们对他的《转法轮》进行分析、思考、质疑的思想武装。

  第二条:“要排除思想业的干扰”。不可否认,不少法轮功信徒之所以对李洪志的“讲法”不敢产生怀疑,也还有一个“排除思想业的干扰”的问题。因为李洪志深知,只要练功人对他的东西稍微有些正常的分析判断,他们就会对李洪志的“讲法”失去兴趣,丧失信任。因此,李洪志专门抛出了“思想业”的概念,说什么“怀疑、谩骂‘师父’与‘大法’,都是思想业的干扰”,“都是阻碍你修炼的魔”,“都要自动排除这些思想业的干扰”等等。因此,当法轮功信徒对李洪志的“讲法”产生怀疑时,立即就会想到思想业的问题,就自然地进行自我谴责,怪自己“悟性不高”,怨自己“心性太低”,恨自己对“大法不坚定”等。随着时间的增长,这种“排斥”反应也就成为习惯,成为自然,成为一种心理定势。

  第三条:“要遵循‘不二法门’”的戒律。李洪志还要求法轮功信徒必须遵守“不二法门”的戒律,即除了《转法轮》和与你工作有关的书籍之外,其他的就不必再看了!因为其他的宗教,不仅度不了人,而且书上还有“附体”,目前在这世界上既在度人、又能度人、真正能度人的仅有我李洪志一人!而其他气功都是骗人、骗钱的,这些气功类的书籍不仅有“附体”,而且一打开就能见到或冒出黑呼呼的东西!因此,法轮功信徒学了我李洪志的东西,其他宗教的、气功的东西就不能再学、再看、再练了,这些东西都得送了、扔了、烧了。这就叫“不二法门”。

  这里要提醒大家,“不二法门”出自佛家用语,但李洪志提出的“不二法门”与佛家倡导的“不二法门”已大相径庭。佛家倡导的“不二法门”是指“万法归一”,就是任何修佛的法门,最终都是诸途同归;或者是先一后二、先专后杂;也有作在两门之间,比如说在“是”与“非”的两门之间,要“取中”的解释,类似于儒家的“中庸之道”。这与李洪志所说的“不二法门”是有本质区别的。

  至于其他的与你工作无关的书刊、电影、电视、报纸等,你也最好别看,因为“修炼”的时间短促、有限,而且看了这些东西还有可能勾起你人的各种“执著心”,影响和妨碍你的“修炼”,因此,信徒们务必抓紧时间,挤出时间,就看我李洪志这个“千年不遇,万年不遇”的“大法”就行了。一旦“修炼人”相信了李洪志的说法,他们就会亦步亦趋,直至痴迷。因为,李洪志这一戒律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法轮功信徒,丧失对外界信息的接触,丧失对各类信息的分析比较,同时丧失对法轮功问题的判断,永远在李洪志挖的陷阱里沉溺、痴迷。

  第七步:恐吓

  李洪志对法轮功信徒实施精神控制的又一重要方法就是恐吓,这种恐吓也就是一种精神恐吓。假如法轮功练习者你中途退出“不修了”,那么我李洪志就要把所有黑呼呼的东西——“业力都还给你”,过去的病也要重新回到你的身上,失去了我李洪志法身保护的“修炼人”,你们出门都要小心了,没准那些个“魔都能轻易取了你的性命”!那么你要是说法轮功不好,说我李洪志坏话,或是反对法轮功“修炼”的,我不仅要一次次地“摆放你在宇宙中生命的位置”,严重的还要“层层灭绝”、“层层销毁”、“形神全灭”,可恶之人和邪恶之徒最后还要“打进钵(痰盂罐)里”!

  李洪志说的这个“理”,我们换一下说法大家就自然明白了。比如张三身上长出一个肿瘤,他托人或找关系慕名找到一位非常著名的医生,要求把自己身上的肿瘤拿掉,还要拿干净。而医生则对张三说:行,你这么信任我,我一定帮你,不仅拿掉,还帮你干净、彻底地拿光,保证你永远不会重新复发;但是,一旦你不来找我看病了,或者不再信任相信我了,我不仅要把帮你摘除的那个肿瘤重新装上,而且还要多帮你装上十个、八个肿瘤……!这是医生应该说的和做的吗?或者这就是“神”、“佛”要干的事吗?!

  第八步:置换

  李洪志要求法轮功信徒不停地往大脑里灌输《转法轮》的思想、理念,他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把法轮功信徒正常的认知结构和思维模式,置换成法转功的认知结构和思维模式。心理学着重研究的是人的心理活动过程中的“知、情、意”(认知、感知,情感、情绪,意志、意念)和“共性与个性”(普遍与个别)问题,而李洪志恰恰打着“修炼”的幌子,巧妙地改变了法轮功信徒过去正常的“知、情、意”的认知结构,将法轮功信徒正常的信念和判断、分析、推理、综合能力,置换成法轮功式的信念和判断、分析、推理、综合能力,将法轮功信徒过去正常的对人、对事、对社会的评判标准,置换成法轮功式的对人、对事、对社会的评判标准,就是置换成了李洪志、法轮功的认知理论!我们正常人跟“修练人”谈话之所以感到费劲,原因就在这里,他已经丧失了人的正常的认知能力,扭曲、改变了人的正常的评判标准,已完全或部分被法轮功、李洪志的东西所替代!这实质上就是一种“洗脑”,而且这种“洗脑”是在法轮功信徒不知不觉、无忧无虑、欢欢喜喜、开开心心、高高兴兴、愉愉快快的情况下发生的!这不正是人类和社会的一种悲哀吗!?

  第九步:控制

  当法轮功信徒的认知结构和思维模式被李洪志的东西给置换、取代后,李洪志的法轮功就实现了对“修炼人”的思想和行为控制,精神控制现象随即产生。李洪志就好象在法轮功信徒的大脑植入了电子集成芯片,要想操控信徒,他只要按一下手中的遥控器,而李洪志的遥控器,就是他在互联网(明慧网、大纪元网等等)上发表的各种“经文”!

  以前,我曾经听到有些人员对法轮功练习者说:“国家已经取缔了(指法轮功),你还跑出来干什么呢?你实在要练(指法轮功),你就在家练吧,千万别再跑出来啊!”这看起来是颗“好心”,其实恰恰是在害人!因为,他只要在家练功一天,他就是在接受一天的精神控制。他今天不出来,明天不出来,后天不出来,早晚有一天他准要出来!那时,他可能就不一定是出来散发传单了,他只要在法轮功中“七悟八悟”,没准就会干出类似傅怡斌、关淑云、董立、陈福兆等人的惊天血案(当然,不可能人人如此)!因为,法轮功信徒正常的心理结构、认知结构、思维模式全部被置换成法轮功的了,也就是把心理学上所说的正常人的“知、情、意”给变成李洪志法轮功的了,而李洪志法轮功的认知评判标准恰恰与人类社会的评判标准是完全相反的,“常人说你好你不一定好,常人说你坏你不一定坏”,“高层看低层的理是反的”,“三界外看三界内的理也是反的”,“天上的理在地上来看都是反的”,“去掉名利情,修成佛道神”,“名利情的根本就是人的情”,“科学是站在错误基点上发展起来的”,“科学就是邪教”,“政府已管不了人了,法律也约束不了人了”(引号内均为李洪志语)等等,恰恰正是李洪志反人类、反人性、反科学、反社会的真实写照。

  第十步:利用

  控制信徒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为了利用!利用信徒、操控信徒,最终达到“为我所用”的个人目的,这正是李洪志所需要的。他要利用法轮功信徒干什么?因为李洪志可以在主子面前体现他的“价值”啊,以便得到主子的赏识,领取主子的赏赐;主子则要利用李洪志来发号司令,干扰、破坏中国大陆的安定、稳定,妨碍、阻碍中国大陆的发展啊;而法轮功信徒则是为了争得李洪志吹嘘的“天国世界”的入场卷,不惜余力地为法轮功呐喊、卖命,成了李洪志法轮功的炮灰、牺牲品,沦为西方反华势力的走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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