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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梦(连载之四十三)

作者:丹 琳 · 2006-12-05 来源:凯风网
   二  为什么必须彻底否定邪教“法轮功”

  转化后,有人仍对全盘彻底地否定李洪志的所谓“法轮大法”感到不可理解。他们认为,既然用马克思主义一分为二的观点来看问题,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那为什么要全盘否定《转法轮》呢?难道那里面就没有一点儿对人有益的东西吗?李洪志不是讲“真善忍”“做好人”吗?对此,我们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读书时是讲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但前提是书中有对人有益的知识和道理。而李洪志的歪理邪说集中了人类历史上的糟粕文化,是毒害人们的精神鸦片,是污染精神文明的垃圾。他的所谓“真善忍”“做好人”只是一个幌子,而且有它特定的内涵。就像一位学员的家属在来信中所说的那样:“你们是一个好的自然人,好的个人,好的练功人。请问:对于父母,你们是好女儿吗?对于丈夫,你们是好妻子吗?对于孩子,你们是好母亲吗?对于社会,你们是好公民吗?也就是说,你们是一个极端自私的‘好人’,是一个为了自己的‘圆满’不择手段的‘好人’。”无论从“法轮功”的理论还是从它所体现出来的现象上,都是必须彻底予以否定的。

  第一:从哲学角度来看,李洪志宣扬的是几千年前的唯心主义神鬼世界观,是形形色色的迷信思想,是粗俗的“万物有灵论”的翻版。李洪志鼓吹“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宣扬的是唯心主义二元论。他还说,人是从宇宙中来的,是从高层空间掉下来的,否定达尔文的进化论。说什么猴子变成人还能登上大雅之堂,难道堂堂的“大法”就没有一席之地吗?说“达尔文的进化论是漏洞百出的”,“而且是这一次人类最大的耻辱和丑闻”。他还否定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否定劳动人民创造历史的事实,说什么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神安排的,都是“大法”安排的。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观是截然对立的。

  第二:从人生观角度来讲,《转法轮》所提倡的人生观是消极、反动、落后的,我们在前面已对此作了论述。

  第三:从客观规律角度来看,只有符合客观规律的事物才能存在和发展,违背客观规律的事物,必将受到客观规律的制裁和惩罚,从而被淘汰和走向毁灭。国家的法律法规也是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比如人们滥伐树木,毁坏森林,就会导致沙尘暴、水土流失等恶果的产生,国家据此制定了《森林法》;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肆意捕杀野生动物,使很多珍稀动物即将灭绝,现在地球上每天都有一百多种动植物从地球上消失。科学家对此提出了警告:地球上没有了动植物,人类最多只能活几个月!国家为此制定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无论是谁,如果违背了自然规律,必将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就拿最普通的现象来说吧,夏天就是穿衬衫、穿裙子,你要非穿着棉袄棉裤,除非你发高烧,不然就得热死;冰天雪地本来要穿棉衣,你非要穿着裤衩背心,就可能冻死;人本来是要吃饭的,不吃饭身体就要受损甚至毙命,我们不是很多人因为绝食留下了后遗症了吗?我们从自身的经历中已经深深体会到违背客观规律,就会自食苦果。因为世界上的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它们不仅在向自然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一切,而且还向自然和社会奉献着自己的一切。比如,太阳无私地普照着万物生长;树木结出果实,供人们食用;它的绿叶能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它的树阴可以给人们提供乘凉的场所;最后被砍掉,还能给人们提供木材和燃料。它虽然吸收了一些阳光和水分,但它奉献给自然界和人类的却是那么的丰厚。就是养一头猪,宰杀后还能给人们提供肉食和皮革原料。一到春天,大自然中的花儿竞相开放,五彩缤纷,不仅是那么艳丽,而且还吐着芳香,带着丝丝甜味儿。它们为什么又香又漂亮呢?原来它们是在欢迎蜜蜂、蝴蝶、小飞虫到它家里来做客,花儿用花粉、花蜜款待小动物们,小动物们则帮助花儿传播花粉。无论是自然界中的动物还是植物,大家都是你为我,我为你,谁也离不开谁。自然界中的食物链,一个链条断了,所有的平衡都将被打破。人是自然界中最高级的动物,有思维,有能动性,人与人之间更要互助友爱,“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李洪志的“法轮大法”完全是逆客观规律而行,他教我们违背人伦道德,触犯国家法律,沦落为连动植物都不如的行尸走肉。出来“正法”,农民不种地,工人不上班,老师不教学,科研人员不搞研究,学生不学习,泛滥一种新的“知识无用论”。吃饭、穿衣、花钱依靠别人,一味索取,不仅丝毫不肯付出,而且还起着严重的破坏作用。自私贪婪到极致,最终被送上客观规律的审判台,“现世现报”进了劳教所,这都是李洪志的蛊惑和我们自己的所作所为导致。李洪志还让我们把个别现象当成普遍规律去追求,把虚无缥缈的梦幻当成人生目的去追求。他蔑视法律,有病不让吃药,还讲什么大冬天光着脚在雪地里面跑等等,都是违背客观规律的反常现象。

  “法轮大法”违背客观规律还表现在它违背了社会发展的规律,这也是邪教“法轮功”反社会的体现。人类社会是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向前发展的,由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最后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世界大同的美好前景激励我们去奋斗,而李洪志却说人类的发展是一个“成、住、坏、灭”的过程,最后“淘汰”、“销毁”;说什么“人类社会好像是进步了,其实是在向后退,像张果老倒骑驴,向前走就是往后退。而人的命运又是“神”“佛”安排的,只有听天由命,因为他讲奋斗就会“造业”,其实就是扼杀人们服务社会、团结起来奔向未来的积极性,使人类社会走向衰落和灭亡。然而,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所谓的“法轮大法”是逆客观规律而行,企图让历史倒退,必将被历史的车轮碾得粉碎。

  第四:从文化角度来看。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吸取的都是传统文化中糟粕的成分,搬出了产生在距今三千多年前商周时期的鬼神文化,篡改宗教教义,把伪科学和有神论糅合在一起,最后成为一个东拼西凑的大杂烩。《转法轮》实际是用垃圾文化堆成的玩具。以这样的文化作指导,必然毒害人们的思想。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中之一是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这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所以李洪志所宣扬的糟粕文化必然被历史发展的洪流所淘汰,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就注定了它必然灭亡的命运。

  第五:从科学的角度来说,“法轮功”是反科学的。李洪志散布什么“现代科学是站在错误的基点上发展起来的”,“现代科学是小儿科”,说科学家“掌握了全人类的知识还是一个常人”等等反动论调,在现代科学发展的薄弱环节和未知领域大做文章。事物的发展都存在着正反两个方面,科学发明创造总是有利有弊。比如现代科学的发展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促进了社会生产的飞速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也确实带来了一些负面因素,比如环境污染、高科技犯罪、市场经济不成熟时期人们思想道德水平的暂时下滑等。但这不是主要方面,而且随着科学的进一步发展逐步能够得到解决。李洪志正是抓住这些细枝末节大做文章,说什么“地球是宇宙的一个垃圾站”,人是变得不好了才掉到这儿来的。还说科学是一个非常完善的宗教。他攻击科学,贬低科学,使人们产生对科学的恐惧和厌倦。而现代社会科技发展一日千里,每个人都要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李洪志与时代唱反调,他这是不识时务,“螳臂当车,不自量力”,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必然要被彻底铲除。

  第六:与共产党所提倡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李洪志鼓吹的“法轮大法”,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全然不顾别人的死活和国家的利益,把“成佛成神”的愿望建立在别人痛苦的基础上。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中之一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真正的共产党人敢于为了人民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一切,是一种以天下为己任的博大胸怀。

  第七:从心理学方面来讲,李洪志让大家集体学法,集体练功,每天长时间地不停地学、背、写《转法轮》,不看电视,不读报纸,不读“法轮功”以外的其他任何书籍,大家在一起,不谈“常人”的事,探讨的全是李洪志“法轮大法”的内容。这种单调的、重复的、机械的刺激,是名副其实的“洗脑”。这使“法轮功”痴迷者的感觉被剥夺,正确的思想被抑制,进入“白日梦”的催眠状态,头脑越来越僵化,从不敢思考,最后渐渐丧失了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

  李洪志不断拿“淘汰”、“销毁”、“形神全灭”之类的话进行恐吓,使痴迷者产生严重的心理错位。本来生活在现实中,但思想却在幻觉中,只听催眠者的话,被李洪志牢牢控制。长期的心理剥离状态导致人们精神崩溃、自杀或杀人,走上不归之路。

  第八:李洪志对我们人权的剥夺。哲学家认为,一个人除了最起码的生存权之外,就是劳动权、思考权和人格权。练了“法轮功”之后,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导致我们远离正常的人和正常的生活,局限在“法轮功”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他让我们“学法”时不能有任何怀疑,不能用自己的语言去解释他的“法”,否则就是“盗法”行为,剥夺了我们的思考权;鼓动我们出来“正法”,放弃应尽的责任,剥夺了我们的劳动权;把我们控制得没有人性,不知羞耻,剥夺了我们的人格权;如果继续下去,必然走向绝路,最终会剥夺我们的生存权。

  第九:从政治目的来说,李洪志鼓吹“政府无用论”,散布无政府主义论调,在赚钱的目的达到之后,开始谋取政治地位,政治野心极度膨胀,企图建立至高无上的教主地位。李洪志口头上打着“大法永远不参与政治,不投靠国内外任何政治势力”的幌子,实际上与西方反华势力勾结在一起,成为“五独”之首,所干的是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勾当。当年,《转法轮》刚刚出版的时候,于长新去给李洪志送《转法轮》,李洪志拿起来翻了一遍,然后猛地摔到了桌子上,说了一句:“这是一枚重磅炸弹!”他炮制的“法轮大法”消磨人的意志,毁灭人性,瓦解民族心理,确实是亡党亡国的重磅炸弹,是毁灭整个人类的精神“脏弹”!

  从现象上来说,“法轮功”痴迷者涌向北京去“正法”,不仅触犯了法律,还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正常的生活、工作和生产秩序,给国家经济造成重大损失,酿成了一幕幕人间悲剧。损害了国家形象,助长了反华势力的气焰,还给那些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思想指导行为,如果“法轮功”传播的是精华的思想,绝对不会孕育出这样一个失去理智和人性的群体来。我们常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经常生活在垃圾边和粪坑中的人,肯定会被有毒的物质所污染和侵害,导致人精神委靡,恶劣的环境会使人绝望,这就是为什么“法轮功”痴迷者中出现自杀、崩溃和悲观绝望的现象的原因。中毒越深,结局就越悲惨可怕。为什么我们看马列、毛选和英雄模范人物的事迹时就感到热血沸腾,感到天广地阔?她们集中了人类优秀成果和道德的精华,就像魏峨的高山、奔腾的江河、壮观的瀑布,雄浑而神奇,常读这样的书会使人道德高尚,品质优秀,同时可提高人的分辨能力,增强思想的免疫力。有人可能会说,“法轮功”不是讲“真善忍”、“做好人”吗?还有一些话说得也很动听,怎么能说它没有可取之处呢?是的,李洪志说的有些话看起来确实动人。但是,对任何事物的分析和评价都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就像我们评价一个人,不能只看他口头上说得多好,重要的是看他真正的动机是什么,看他的本质是什么。一个品质不好的人不能因为穿了几件漂亮衣服、修饰得美丽一些就成为好人了。在《转法轮》和其他“讲法”中,李洪志都是围绕如何神化自己和误导“法轮功”痴迷者“成神成佛”,所站的基点是极为自私的,有助于我“成神成佛”的事,做点好事我愿意干;无助于我“成神成佛”的事,对不起,我马上就撕下了假面具,什么破坏法律和人伦道德的事我都敢做,甚至杀人放火还说是“度人”。也就是说,平时看起来仿佛很善,一旦根本利益受到冲击时就露出了本来面目。无论表面上说得多么漂亮,实际上是一个“私”字贯穿其中,而且这种“私”有时候还隐藏得很深,隐藏在骨子里,需要剥去层层面纱才能将它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像有人形容的那样,《转法轮》外表包着一层蜜,里面全是剧毒,结果连这层蜜也被剧毒所浸蚀。所以他的这一套歪理邪说对人有百害而无一利,“法轮功”的流毒必须彻底肃清!

  也有人不同意彻底否定“法轮功”,说什么“大粪还能浇庄稼呢”。可是,如果你在粪坑里跳不出来,就会被熏死。“法轮功”也是一样,如果你从中跳不出来,它就会把你窒息而亡;能真正地从中跳出来,认清它的真面目,才能不受它的制约,并能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变教训为动力,才能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如果说“法轮功”也有“一功”的话,那就是为社会、为我们每一个痴迷者提供了一个反面教材。李洪志更清楚他传的是一套什么东西,所以他自己都说“给人类社会留下一次深刻的教训”。“法轮功”事件的出现,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我们的教育体制上存在着弊端,爱国主义教育环节薄弱,民族凝聚力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科学理性精神匮乏,民族心理弱点积弊甚多,民族文化体系脆弱,新文化亟待建立等等。从法律和道德方面讲,市场经济下道德篱笆破败,导致人们是非标准发生偏差;法律和制度的不健全,给不正之风提供了可乘之机,对社会健康肌体构成了侵蚀。任何重大事件的产生都不是偶然的,都有其使它萌芽和生存的社会土壤和社会背景,这是一个社会不容忽视、不容回避的问题。所以党中央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方针,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三个代表”的光辉思想等等。同“法轮功”邪教的斗争,将促进我们的社会向着更加健康和完善的方向发展。

  共产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生的最高思想境界。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是最高的道德标准。共产党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纲领是人类最美好的社会制度。共产党是最先进的政党,她有能力解决自己内部和社会上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中国有着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先进理论,有着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精髓,中国的先进文化将走向世界。只有坚定不移地紧跟共产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我们才会有光明和美好的前程。(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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