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官张举能在判辞中指出,简鸿章在提出紧急司法复核申请时,声称于去年6月28日晚获悉台湾学员被拒入境的消息及文件,并于29日收到一份由航空公司发给台湾一旅行社的传真,内文提到入境处在七一期内不欢迎法轮功学员来港。但入境处职员发现,简鸿章出任董事的《大纪元》日报,于6月28日头条刊登题为《港府黑名单丑行曝光》的文章,内容提及上述台湾学员被拒入境的消息,显示简早于6月28日已得悉事件。
判词续指出,当时处理案件的法官伦明高在审讯期间,已故意给予时间,让简的律师查问清楚,简是在何时得悉事件,以考虑事件的紧急性,若伦明高法官当时知道简数天前已获悉事件,显示事件并非十分紧急,便会将案件押后,以及将案件交予专责司法复核案件的法官处理。简鸿章及律师后来没能给出正当理由,法官认为简是刻意向法庭提供错误数据,误导法庭,旨在取得司法复核的许可,故撤销有关司法复核许可并驳回这宗诉讼。
法轮功组织及其成员为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撒谎造假成性,最近的就有超过三千二百万人的“三退”、像贾甲那样的不是党员的退党、六千人被“活摘”的“苏家屯集中营”等,其拙劣丑陋的表演,使越来越多的人认清了法轮功骗子的真面目。法轮功这一次向香港法庭撒谎,又一次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