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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法轮功习练者的演变转归特点

作者:泰 湖 · 2009-03-17 来源:凯风网

  通过两年多的实践探索,建立了标准统一的评估系统;主要目的是明确法轮功邪教习练者的不同类型和痴迷程度,指导心理矫治和教育转化工作;判断邪教习练对象、矫治效果及反复的可能性;并根据相应的评估分类制定科学化的矫治、防范处置策略。

  关键词:心理评估分型分级说明 演变转归

  一、心理评估分型

  (一)偏执类。所谓偏执是指习练者在相信邪教的认知态度基础上应用该理论进行逻辑推理判断出来的一种歪曲信念。若对此信念坚信不移,受精神控制后可产生“走火入魔”、“痴迷癫狂”的病态行为而造成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1、病态信仰型的主要特征:

  (1)坚信邪教的“真实性”,并形成系统性的邪教自我解释体系,非常渴求沉迷于邪教体验之中,个体信仰完全被邪教理论替代,丧失分析评判力,即使摆出很多事实的客观依据进行说服教育,也丝毫不能动摇和纠正其错误的信仰,心理学把这种情形称为妄想状态。

  (2)经数次处理、教育无悔改表现,仍有散发资料、刻录光碟、公开宣传或秘密串联等违规违法行为。

  (3)祛病健身已不占主导地位,或仅是借口,突出的是对邪教信仰的疯狂追求导致个体的家庭、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4)入教习练持续至今从无主动终止期。

  2、个性缺陷型的主要特征:

  (1)经1-2次处理教育有悔改表现,存在部分的分析评判力,摆出很多事实的客观依据,进行说服教育后,可以动摇或纠正某些错误的信念。

  (2)性格倔强偏激,固执自负或简单、幼稚、暗示性高等。虽然相信邪教理论,但对某些虚幻的不真实内容还有疑虑。

  (3)对邪教信仰的追求导致个体的家庭、社会功能部分损害。

  (4)入教习练时间超过3年,期间可有1-3月的主动停止习练间歇期。

  3、认知失调型的主要特征:

  (1)个体原有的信仰系统保持较完整,未被邪教理论替代。

  (2)人格结构保持较好,对自身思维、情感、行为有分析评判能力,或误入邪教领域,一般的说服教育工作可以纠正其错误信念。

  (3)个体的家庭、社会功能保持完整。

  (4)至今未再涉入邪教组织和终止邪教活动2年以上。

  (二)心身疾病类。是一组有心理社会因素引起的持久性的生理功能紊乱所致的器质性及功能性疾病(相关内容见凯风网:法轮功习练者心身疾病的特点研究一文)。此类疾病单纯的医学生物治疗效果有限,往往需通过具有心理治疗效应的各类气功、伪气功、宗教迷信、邪教等活动方式来缓解症状,提高疗效。练功的主要动机是改善身体,对信仰的追求不占主导地位。

  心身疾病类的主要特征:

  (1)练功的主要动机是祛病健身,对信仰的追求不占主导地位。

  (2)有肯定的心身疾病存在。

  (3)经教育后已脱离邪教组织和终止邪教活动2年。

  (三)依赖类。练功者几乎不相信现代科学解释、医疗效果,追求邪教信仰和祛病健身的两种愿望同时存在、同样突出,两者长期处于一种互为依存的交织状态。一旦终止修炼会出现心理及生理上的戒断症状群,需要强迫性借助所信的邪教理论及功法作为治疗手段来解决痛苦。部分对象于数年后可逐渐演变发展变化到单一的病态信仰型。

  依赖类的主要特征符合四条:

  (1)偏执信念和确认的心身疾病共同存在、同样突出。

  (2)终止练功会出现焦虑、恐惧、抑郁、失眠等心理症状;或出现疼痛、身体不适、无力等生理症状;或原有疾病的复发及加重。

  (3)入教习练时间超过3年,虽有一过性欲摆脱的意愿,但从未有超过6月以上的主动终止期。

  (4)个体的家庭、社会功能部分或严重缺损

  二、研究对象和方法

  (1)研究对象采自于江苏无锡市法轮功取缔后仍在坚持习练的人员111名,能配合调查、测试者105名。年龄:32—78周岁,平均年龄(53.96±9.95),性别:男23人女82人文化:初中文化以上86人,小学、文盲19人。

  (2)我们采用双盲法实施评定。具体操作:甲组由经过心理评估分类标准培训的专职人员对邪教习练者进行评定;乙组由所熟悉管辖对象并从事反邪教的街道干部对邪教习练者进行评定,两组互不知晓所评对象情况。事后对甲、乙两组进行了一致性检验,KP系数为0.574,内部信度R=0.869,P值<0.05,提示两组一致性程度较高。

  三、研究显示

  表一,105名法轮功习练者心理评估分类情况研究显示:

 


  表一显示:依赖类、偏执类和心身类的比较,邪教习练人员依赖类人数最多,卡方检验Χ2=3.965,P值<0.05,有统计学差异。原因是一方面和邪教冒用能祛病健身的中国传统气功术来实施精神控制有关;另一方面和邪教习练者高发的心身疾病、心理障碍的群体特征有关。

  表二,对照有关部门制定的一、二、三、四级思想稳定情况对105名法轮功习练者跟踪随访2年后显示:

 


  附分级说明:一级指思想痴迷有违法危害行为。二级指思想较顽固有违规活动。三级指无违法行为和违规活动,但仍在暗中练功。四级指思想基本转化,已停止练功。

  表二显示:偏执类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心身类、依赖类的比较,通过卡方检验Χ2=3.839;P值<0.05,有统计学差异。该类对象大多具备偏执抑郁、冲动攻击、反社会的人格特征,祛病健身已不占主导地位,为满足自身的病态需求,实现个体的病态信仰,可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

  四、结论

  经2年跟踪随访发现不同类型的邪教(法轮功)习练者其动态演变的转归特点为:心身疾病类相对稳定,通过科普宣传和心理、生理卫生知识教育及社区开展的文体活动,能使他们思想基本转化,练功停止。其次依赖类易反复波动,一经发现大部分人员需采用团体心理治疗方式融入正面教育来巩固强化既往教育转化的成效;效果颇佳,实施心理矫治结合社区帮教,一般较少会出现违规违法行为。偏执类往往是攻坚对象,对他们的教育转化工作较为棘手,心理矫治的效果有限;跟踪随访两年后发现21名偏执类人员中劳教者5人,特别是病态信仰型是社区防范和关注的重点,其出现的反复可能性也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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