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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者与被控制者的合谋

作者:文 川 · 2009-04-20 来源:凯风网

  精神控制是邪教共用的手法,尽管控制者精心设局,但我们却发现被牢牢控制的总是少数人。同样,在“法轮功”被中国政府取缔10年后,至今仍然痴迷者,少之又少。是什么人被控制在“法轮功”组织中,他们因何被控制,这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一、控制者与被控制者合谋的基点——利益

  (一)控制的三步曲

  所有的控制都包含三步曲:第一步,控制者宣称:跟着我,你能得到什么。被控制者尝到甜头后依附于控制者;第二步,控制者告之:违背我的意愿,将会有哪些惩罚。被控制者害怕所得利益丧失、并受到惩罚,而甘愿继续下去;第三步,当被控制者动摇时,控制者告诉他,我为你做了这么多,你对得起我么?使被控制者负疚而无法离开。

  “法轮功”的精神控制也是如此。练习“法轮功”可以祛病,还能圆满升天。现世与终极的利益兼而有之,让练习者乐在其中;之后,李洪志有了更多的要求:弘法,去除名利情,护法。如果不做,将无法圆满,被李洪志拿走的病会再回来,还有“形神俱灭”的惩罚。弟子们只有继续走下去;“法轮功”被取缔后,对不肯走出来讲真相的弟子,李洪志说:大法给了你这么多好处,不为大法付出,对不起大法。引发他们的愧疚心而继续。

  (二)控制的操纵杆是被控制者的需求

  虽然控制者采取各种诱骗手段,但控制行为是长期行为,被控制者或甘之如饴,或无力摆脱,根本在于他们能从控制关系中得到需要的利益,他们是放弃一部分利益去交换对他们来说更大的利益。因此,精神控制,也是被控制者主动的选择,是控制者与被控制者相互合谋的结果。而合谋基点就是彼此各取所需的利益。

  (三)不同的控制者吸引不同的被控制者

  不同的控制者,因其需求、目的不同,人格特质不同,会吸引不同的被控制者。

  人民圣殿教的琼斯建立了一个家族式邪教,他是圣殿的“父”,他妻子是圣殿的“母”。他把信徒领到圭亚那的丛林中实行全方位控制。被他所吸引的主要是被社会遗弃、未得到家庭温暖的被控制者。他们为了有一个家,有父母的庇护而甘愿受控,最终和琼斯一起自杀。

  麻原彰幌是一个多子女、贫困家庭中的半盲儿,他读的是盲人学校,成年后多次人生奋斗均以失败告终。这使他把愤怒发向社会和他人,形成了反社会人格。他吸引的也主要是反社会人格的信徒,最终组织了一个恐怖的邪教组织。

  传销组织的宗旨是急功近利,它吸引的是不愿踏实付出又想一夜暴富的人们。

  可以看出,控制者与被控制者之间匹配性越高,控制关系越紧密。

  二、李洪志是一个什么样的控制者

  (一)李洪志具有自恋型人格特质

  李洪志的父母在他上小学前因为经常吵闹而离婚。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离婚是一件很不寻常的事。李洪志的父亲是一个私人诊所执业者,离婚之后,母亲带着四个孩子离开诊所,艰难生活。李洪志一直恨他母亲,说母亲是他的“魔”,而母亲在他成名后仍然当众奚落他。显示他未得到过母亲的重视。小学二年级时他因成绩不好留级,他性格内向,和同学、老师关系不佳。初中毕业后通过父亲找关系参了军,但当的是武警而非解放军。他进了部队文工团,却是个永远成不了主角的小号手。复员以后在长春一个粮站当工人,结婚后和妻子感情不和,经常吵闹,他的家庭经济条件也相对困难。这就是他四十岁以前的生活。

  这种生活让他自我价值明显扭曲,他的一位女邻居提供了一个细节:在李洪志25岁那年,那位女邻居发现他把她8岁的二儿子踢出一米远。当她质问李洪志时,李洪志蛮横地说“小孩子碍我的事就得打”,并扬言要连那个女邻居一起打。成年的李洪志,需要在弱者身上寻找自尊和成功的感觉。

  自我吹嘘、自我神化是精神控制者的共性,吹嘘、神化的方式和内容则能看出人格和内心欲望的不同。看看李洪志给自己写的自传:从小“异于同龄。天资聪明……四岁时接受佛家独传大法第十代传人全觉法师亲自传功……八岁得上乘大法。”按照李洪志的杜撰,第一个师傅教了他八年,还跟他玩耍。杜撰的师父带有浓厚的父爱色彩。自传中还提及:幼时弟妹和小伙伴们喜欢和他玩,工作后同事们都愿意接近他。而在现实中,李洪志却是从小到大人际关系紧张,跟谁都处不好。他用幻想和吹嘘来弥补成长过程中失去父爱、不被重视的缺失。这是很多成长环境恶劣的儿童常用的应对方式,他们从现实世界中退缩,构筑虚幻的世界,从中得到温暖、安慰。李洪志也是用想象来对抗现实的失落。在幻想的夸大自我中,他找到了自己的价值,也锻炼出了丰富的想象力。

  这让李洪志形成自恋型人格:夸大的自我;坚信自己与众不同,高人一等;需要大量的赞美和自我赞美;有很强的掌控欲;人际关系中利用别人;嫉妒别人或认为别人妒嫉他。自恋型人格者会通过幻想、自夸和自我关注来虚构一个强大的自我。李洪志的嫉妒心一直很强,他刚出山时,就嫉妒当时国内最著名的气功师。“法轮功”被取缔后,他告诉弟子被取缔是因为国家领导人嫉妒他。这正是一个自恋狂的典型表现。

  (二)李洪志的人格特征决定他的需求

  李洪志出山之初就显出狂傲之心。他刚参加完气功扫盲班就跑到公园里去当别人的老师。他1992年5月开始传授“法轮功”,6月去北京,9月回长春时,就在公开场合把当时中国著名的气功大师全部贬得一钱不值。他杜撰国家领导人接见了他,地球爆炸的时间由他来定。并宣称:二年后,全国将只有“法轮功”一家功法。他在北京时,拜见了一个气功大师想让他帮助开天目,大师说:“你天目处有大锁锁着。”他脸色顿变,说:“我对大佛恭恭敬敬,把山珍海味都给他们了,他们对我还这样,我回去把他们都捆上,下油锅!”那时他就认为自己很重要。神和佛如果不尊敬他也得受处罚。

  他自认为优越,用成功来超越他人是他强烈的需求。他对金钱的需求很强烈:1992年开始传功时,他的跟随者为了扩大影响免费派发了300份练功资料,李洪志知道后很生气,说以后必须让练功的人自己掏钱。之后多年,他的弟子们为了推介“法轮功”,自己花钱买书籍资料送人,有的花光了所有储蓄。但李洪志却全单收费,连打折都不曾有过。他有一次与长春某单位协办两个培训班,总收入超过10万元,事先谈好要与协办单位分成。最终他连场地费只给了对方2800元。从长春辞职跟他到北京传法的弟子,妻子生孩子后家庭困难,当时已成大款的李洪志只给了他500元。李洪志对法轮天国的描述,也投射出他强烈的物质欲望:“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转法轮》)

  他对名望的需求,早已超出一个“气功大师”的欲望:出山之初,他就造出在莲花上打坐的照片,供弟子崇拜。1997年10月他做了一首诗《游清东陵》,说自己是康熙转世。到2005年11月5日在旧金山讲法时,就说得十分直白了:“假如说李洪志我今生就选择了当帝王,带领着一帮臣民在修炼,行不行?行,一定行!”他在内心的夸大自我中,在人间他是帝王,在天上是宇宙中最大的佛。他成了古往今来宇宙第一人。

  通过“法轮功”,李洪志得到了他的需求:彻底改变了他一个普通工人的生活状态,获得了想要的名利。同时,用他的夸大幻想,补偿了幼年的心理缺失。

  (三)李洪志的需求导致他的控制方式

  李洪志需要名利和内心的虚高价值感。这种需要导致了他的控制方式。

  他用一个诱饵——身体好来达到赢利目的。弟子们追求身体好的代价是,把本应花到医院的钱花在他身上。他让弟子放弃利益,不计较钱,结果弟子们不计较的钱都送给了他。

  他给了弟子一个“好人”的名声,换来了他们对他神一样的崇拜。“真善忍”做好人的落脚点其实在于“好人”上,他用“好人”的名声,让弟子放弃了世间的名声。并且赋予了“真善忍”物质化特征——可以追求得到的白色物质。“好人”的名声和能否圆满,是李洪志个人的标准,由李洪志说了算。后面跟着一批由他控制、对他顶礼膜拜的弟子,李洪志个人价值虚高到顶天的地步。

  而弟子的个人价值也因承认李洪志的价值而提升,他们逐渐有了这样的认同:我加入了一个天下最了不起的组织,我有特殊的使命,我是特别的、不同凡响的人。

  这样,李洪志的需求和弟子们的需求融为一体,控制者与被控制者互相配合,共同营造了一个彼此相依的世界。他们各取所需,陶醉其中。

  三、李洪志吸引了什么样的弟子

  (一)李洪志的控制方式是一步步地筛选被控制者的过程,也是寻找合作者的过程

  1、李洪志的控制五步曲

  第一步:强身健体阶段——寻找希望得到健康的人

  接触“法轮功”之初,练功者是把它当作气功来练习。想健康、长寿者,想摆脱慢性疾病者,想不花钱(或花小钱)保健者,加入进来。尝试之后感觉身体好转的留下了,感觉无效的去寻找其他健身方式。

  第二步:学法阶段——寻找社会人文常识缺乏、自我缺失者

  李洪志把继续跟随练功的弟子带入学法阶段,用《转法轮》灌输对宇宙、社会、他人和自我的重新定义:弟子的病是被他拿掉的,地球是垃圾站,人本是神、要通过圆满的方式回到天国,科学是外星人控制人类的武器……这些颠覆性的定义冲击了弟子们原有的观念。社会心理学家阐述了人们受外来观念冲击后,内心会出现失调现象并带来心理压力。为了避免压力和痛苦,人们必须做出行为选择,并为自己的选择调整观念。而人的行为选择实质是取决于内心的欲望。一旦行动,人就会坚定自己的观念,为自己的行为寻找理由。

  李洪志用了种种巧妙的手法诱使弟子们去行动,但内心如何整合是弟子们自己做出的决定。李洪志对中国文化、宗教、历史、社会知识的论述有很多常识性的错误,他按照需要任意篡改、编造,具备社会人文常识者能看出这些错误,不易接受。文化程度低或知识结构单一者看不出问题,内心冲突较小,容易接受。因此,练习“法轮功”的群体中,女性明显比男性多,高学历习练者中,学理工科的明显多于文科。这些人关于中国文化、宗教、哲学和历史等知识,都源自《转法轮》,他们以为李洪志讲的就是正确的。

  并非所有缺乏社会、人文常识又喜欢气功的人都会接受控制。容易被吸引的是那些原本自我价值感较低,难以从生活中确定方向的人,他们在遇到《转法轮》之后,感觉找到了做人的价值。这些人还必须是悠闲者,李洪志要求弟子学法的时间不少于练功时间,弟子每天花在“法轮功”上的时间需超过2小时。多数事业型人士、在生活中有寄托、被需要的忙人,没有时间练功学法。社会生活的主流中分离出来的人,有更多的时间和心理需求去读书学法。

  另一些人要么不屑于李洪志之说,要么把学法、集体练功看成负担,他们脱离了“法轮功”,也有人就此止步,把“法轮功”当作健身之道,只练功不学法。

  第三步:隔离——寻找“名利情”的缺失者

  参与学法的弟子,用圆满上天的追求置换了强身健体的初衷,他们就进入了李洪志设置的第三道控制门:隔离。他们被告之:他们已经超脱了凡人,他们的行事标准和思考角度也必须异于常人。他们不再接触其他宗教,放弃自己的思考,只读李洪志的书、做李洪志让做的事。他们的思想交流只在团体内部进行。把对李洪志的感情放在第一位,放弃或看淡对父母、家人的感情。他们从思想、情感、行为准则上成了与社会隔离的人。

  李洪志淡薄人情、只为个人圆满的观念与中国传统社会重视亲情、顾及他人感受的价值观产生强烈冲突。这是“法轮功”与亲情、友情、个人社会价值的冲突。在这方面有缺失的人面对的冲突微小,他们容易接受“放下名利情”的观念。比如:个性孤僻社会联系不深的人,没有成家、离婚或家庭关系紧张的人,情感淡漠的人,怀才不遇又自命清高的人,遭遇挫折的人,从生活的中心舞台退下来的人,这些人本是“名利情”的缺失者,他们不需要放下什么,“法轮功”让他们得到重视、温暖,以及高人一等、不同凡响的价值感。他们和李洪志一拍即合。有些人不惜把身家拿出来,为“大法”做事,体验更高的价值感和自尊。

  而重视亲情有较多社会支持者,他们会选择淡出,不再亦步亦趋地紧跟。

  第四步:争斗——寻找献身的忠诚者

  当被控制者在“法轮功”中寻找到自我价值时,他们就进入了下一道名为“考验”的控制门——为“法轮功”的利益而争斗,这是1996年至1999年。李洪志移民美国开始国外的发展,他采取了向社会挑战,在冲突中获取曝光率和知名度的方式。李洪志在他的经文时提出“考验”这个词。“出现这个大的事情的时候,都是一个最好的考验学员走出那圆满的那最好的一步,最好的时机。”(1998年)这时起,圆满的标准由“做好人”变成忠诚于“法轮功”。此时,李洪志需要的是肯为圆满而付出的“忠诚者”。而对“法轮功”的忠诚与对社会的忠诚变成了对立的矛盾,弟子们要从与社会的心理隔离发展到用行为直接与社会对立。这是对弟子内在观念的又一次冲击。

  只想做好人、不喜争斗者,放弃或停步。认定自己是特别的、是被选出来为大法献身的人,怀着崇高感继续参与下去,在献身中感受到与崇高的组织、崇高的事业融为一体的满足。

  第五步:宣战——寻找好斗的反社会者

  1999年“法轮功”被中国政府取缔后,但李洪志并未立即宣战。如果此时号召推翻共产党,弟子们要反对社会,这和练功的初衷相去甚远。从“法轮功”的忠诚者变为反社会者,这一大步需要李洪志推他们跨过去。他用的招术就是“行为决定态度”:不论是主动还是被动,人会为自己的行为寻找理由,并调整自己的认知和态度,与行为相一致。

  李洪志对“法轮功”被取缔的解释是:并非中国政府取缔了“法轮功”,而是当时的国家领导人个人决定,之所以这样做是嫉妒李洪志。只要大家一起走出来到天安门广场讲清事情真相,“法轮功”会得到“平反”。那些忠诚者抱着为“法轮功”正名的使命感,按照李洪志的经文要求去做,未经批准集会、示威,公开冲突造成事端,因违法受到处罚。

  明慧网随即连篇累牍地刊登弟子们被迫害、被害死、被活体器官移植等耸人听闻的消息,煸起弟子对政府的仇恨,号召他们为解救被“迫害”的同修而“讲真相”。直接代价是更多的弟子受到法律的处罚。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他们成了违法者。多数人在被处罚之后开始反思,看到了“法轮功”的问题所在,彻底离开了。也有人就此停步,只是在家中独自练功。但还有些人绝不相信自己有错,他们容易听从李洪志的煽动,被处罚后,心中充满仇恨。此时,“法轮功”抛出《九评共产党》,正式向中国政府宣战。李洪志在传法初期,曾立誓“永远不参与政治”。他违背自己誓言,让相当部分被控制者清醒并选择离开。少数人选择继续与李洪志合作,他们对社会不满、内心充满仇恨,希望依托“法轮功”,推翻共产党,然后获得合法的练功环境,达到圆满的目的。

  要这样走下去,得具备反社会人格特质。因为压力大,脱离者很多。还有不少人处于半脱离状态,既不想完全脱离,又不愿违法。李洪志用了很大的精力来拉这些半脱离者。他不断说最后的机会,马上就要圆满。但一次次预言落空,让坚定跟下去的人越来越少。

  2、被控制者的人格特征

  能走到今天的深度痴迷者,他们的内在人格特征也有很多共性:其中陷得最深的是和李洪志相同的自恋型痴迷者。

  正常的人都有健康的自恋,这是自我价值感的体现。但自恋者自我的高价值感与社会、他人对他们的评价有较大差距,他们用幻想来填补这种差距。他们会取得一些成绩,但伴随着成绩是更加夸大的自我。比如,李洪志在与中国政府的对抗中,引起了一定范围的关注,但他的自我感觉要比实际形象夸大得多:他以为他远比中国的国家领导人影响力更大;他是世界宗教界重要人物;“法轮功”超越所有宗教。

  李洪志弟子也有虚幻的夸大自我。在没有遇到“法轮功”之前,他们相当一部分人因为自我感觉良好、不顾别人的感受,人际关系不尽如意,或者把竞争失败归因于外在,认为社会不公、他人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利益。有些人屡遭失败后采取回避方式,用幻想维持夸大的自我,变得孤僻不合群。他们是“法轮功”的最佳匹配者。这些人坚信李洪志就是宇宙第一人,只有相信了李洪志,他们才能相信自己正在成就万世伟业,并由此获得独一无二的价值感。在互相配合中,双方都获得巨大的心理满足。自恋型弟子绝不愿意看到自己错了,这会让他们崩溃。他们因此成了最坚定的痴迷者。

  第二类被控制者是依附型人格。这些人内在价值感低,需要依附强有力的人物来获得安全感和温情。他们因为人生经历的坎坷和内在价值感的缺失,在社会生活中没有可以依附的对象,因为自卑或内向而找不到温暖,甚至因为能力不足无法创造良好的生活。有的人离了婚,有的人大龄未婚,李洪志满足了他们依附强者的需要,在“法轮功”团体中找到了温情。他们不愿意失去这些,再回到没有安全、没有情谊的现实中。但这些人也是动摇者,李洪志毕竟遥不可及,他给的是虚幻,如果在现实中找到了依靠和情谊,他们就会脱离。

  第三类是年纪大、身体不好的被控制者,他们的人生走到了尾声,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太多的希望,他们把“法轮功”当作终极安慰。如果他们遇到其他能接受的宗教,也会脱离。

  (二)控制者与被控制者的获益分析

  1、李洪志在物质上、精神上都获益巨大

  李洪志每走一步都获益巨大。在强身健体阶段,他通过办培训班、卖书、卖碟等聚敛大笔钱财,并获得名声;在第二步、第三步,他要弟子只读他的书,隔离了弟子的社会交流渠道。弟子们花大量金钱买他的书,送给别人,发展新的成员。他的收获除了金钱,还有弟子的顶礼膜拜,他的自恋得到空前的满足。第四阶段,他用弟子与社会争斗的“护法”行为,制造震惊世界的“4·25”事件,引起世界的关注,为他在国外发展获得了关注,打下了基础。如今,他公开号召推翻共产党,用弟子的牺牲,得到各种支持,成为海外反华势力的代表。“法轮功”有上百个网站,有电台、电视台、报纸、学校、文艺团体,有大量金钱援助,还通过广告获得巨大收入,他本人过着奢侈的生活。这一切都是依靠被控制者的付出得到的。

  2、“法轮功”痴迷者的获益分析

  在控制关系中,李洪志有巨大获益,被控制的深度痴迷者们同样有无法舍弃的利益。

  获益最多的是自恋型痴迷者,“法轮功”帮助他们实现了自恋的满足。李洪志不断地鼓励他们:走出来的弟子是伟大的,他们正在从事伟大的事业。他们是在救渡众生。这种使命感让他们的自我高度膨胀。如果没有“法轮功”,他们的自我在现实面前会不断碰壁,“法轮功”让他们与现实隔离,只听到“主佛”不断的赞赏,以及痴迷者之间互相的赞美和鼓励。

  痴迷者们会因为投靠了万能的“主佛”,以为有了确定的未来而获得内心的安全感。他们还因为依附了李洪志这个“主佛”而找到内心的力量,避免了对终极归宿的焦虑,不再孤独。他们还因为自己是“好人”而在人格上有一种高尚、虚荣的满足。对这些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得到精神满足的人来说,这无疑是极大的安慰。他们为此甘愿不断付出。

  国内的职业“法轮功”和海外弟子,除了精神满足外,还得到现实的物质利益。

  3、痴迷者为什么离不开“法轮功”

  李洪志的许诺总是难以兑现,在一次次破灭的预言面前。死心塌地的跟随者,并非察觉不出问题,除了以上的获益,还有现实的原因让他们不愿意看到真相:

  一是付出越多,越不甘心离开。笔者问过多名痴迷者相同的问题:如果你第一次接触“法轮功”,就被告知:练了这个功,就要把李洪志当作比亲爹还亲的父亲;练了这个功,以后要反对共产党;练了这个功,总有一天要进监狱。你会不会参与?所有被问者都干脆地回答:不会!但今天,这三条他们都做了,但他们仍然坚持。这是因为付出太多,而不甘心离开。为了“法轮功”失去了家庭、失去了工作,家人、亲朋好友都不理睬他们,长期与社会隔离已经没有生活能力。他们总觉得已经付出,不如再坚持一下,等待奇迹发生。

  二是付出时间越长,回头的路越艰难。人能够在多大程度上面对现实,取决于有多大的能力应对现实。在“法轮功”之中沉浮的时间越长,回归之路越艰难、漫长,有些人用他们的余生都无法回归当年的生活状态。他们已经没有能力离开“法轮功”了。

  三是丧失的越多,心理上越难以接受失败和错误。在“法轮功”之中走的越久,错误犯得越大。自我感觉极好地在幻想中生活多年,一旦醒来猛然发现自己的荒唐可笑,心理上实在难以接受这个现实,宁愿继续躲在幻想之中。

  不少人明显地看到跟着李洪志的路很难走下去,他们既无法接受现实,又无法信任李洪志,他们在抑郁中生活。还有些人坚持1999年以前的“法轮功”,他们放弃李洪志,自建“法轮圣王”之类的组织。

  而有能力回头、能够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现实生活的人,还有家人、亲朋支持的人,则选择了脱离。他们脱离“法轮功”,像放下心头千斤重担,从弯路中出来。有些人感觉到,那怕过最平凡的日子,也比用不断增多的幻想来抗拒现实,轻松得多!

  (三)李洪志的下一步——寻找赌徒

  今年是“法轮功”被取缔十年,又是中国共产党诞生六十周年,“法轮功”组织早已发出号召,让深度痴迷者打起精神,在今年推翻共产党,得到圆满。今年过后,李洪志又该如何出招继续实施精神控制呢。

  自恋还有一个特点:排斥与他的幻想不一致的信息。强化、夸大与他的幻想类似的信息。当对李洪志知根知底的早期的弟子全部离他而去时,当长春气功界人士向全国气功协会举报他造假行为时,当全世界主流媒体都看出他在天安门自焚事件、活体器官移植事件造假时,他根本不在乎。只要还有弟子相信他,崇拜他,那怕再少,他都会一直感觉良好。

  今后依然配合他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赌徒。把自己在现实世界中的一切几乎都输光的痴迷者,他们只能继续走下去,用赌徒的心态,把他们的未来、把自己的自由、思维、认知能力全部当作最后的本钱交给李洪志,幻想有翻本的那一天。但现实的冲击越来越强烈,李洪志的谎言已经到了一碰就破的程度,他们只能紧紧地闭上眼睛、堵住耳朵,用更多的幻想来抵抗现实。让自己陷在自欺欺人中无法解脱。当幻想都不足以让他们心安时,有些人就会产生幻觉,以为自己已经圆满。一旦幻觉破灭,就会进入深深的抑郁之中。

  附:参考书目
  1、《社会心理学》作者:〔美〕David G·Myers人民邮电出版社
  2、《操纵——生活中的类催眠现象》作者:邰启扬中国青年出版社
  3、《谁在操纵你》作者:〔美〕哈丽雅特·B·布瑞克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4、《欺诈术与欺诈心理》作者:〔俄〕尤里·谢尔巴特华文出版社
  5、《人格障碍的认知治疗》作者〔美〕Aaron T.Beck中国轻工出版社
  6、凯风网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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