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热文
卢正奇:我编造了“魏星艳事件”

作者:卢正奇 · 2009-08-14 来源:凯风网
  我叫卢正奇,现年37岁,硕士研究生,是原重庆市聚贤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因编造虚假的“重庆大学女研究生魏星艳被强奸”事件,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于2004年2月19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有期徒刑10年,现正在服刑。

  近日,听到因我编造的虚假“魏星艳”事件在互联网上仍有如此大的恶劣影响时,我感到愈加震惊和不安。良心备受谴责之余,我想我作为该事件的始作俑者,作为该虚假消息的最初原始编造者和最直接责任人,我越来越认为有必要站出来对该事件的真相进行揭露,对“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进行再一次的揭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减轻一点点我心灵的负罪感,才能还因该虚假事件而受到影响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一个公道。

  虽然我的认识仍显浅显,但它源自内心,所以非常的真实。可以说这样的真实深入骨髓和灵魂,这样的认识是自始至终的,是永恒的,是绝对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的。

  那是在2003年1-2月间,我进入重庆聚贤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之后不久,该公司经理陈庶明便开始不断向我宣传“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我同时也发现,该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都是“法轮功”习练者,甚至有的业务人员也跟着练习。当时我对陈庶明宣传“法轮功”邪说甚感恶心,因为我根本就不相信那一套歪理邪说,也早就知道“法轮功”是邪教,毕竟电视上那段时间天天都在讲。

  从2003年4月开始,陈庶明就进一步对我说,要想在公司长期呆下去,就必须成为一名“大法弟子”,且要为“法轮功”做出一点贡献才行。并暗示,如在学习“法轮功”上没有进展,又不做贡献的话,就要我卷起行李走人了。

  2003年5月下旬,为了能在公司呆下去,为了生存,为了取得陈庶明的信任,我就向陈庶明编造了所谓“法轮功”人员“魏星艳”被迫害的虚假消息。

  内容大意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机关抓获了几名“法轮功”人员,其中一名是重庆大学高压输变电专业在读的女研究生,名叫魏星艳,公安机关把她关押在沙坪坝区看守所。魏星艳被几名女犯人脱光衣服,后被一名看守所警察强奸。魏星艳以绝食的方式进行抗议。被警察强行灌食,致使食管被插破,并于同年5月22日被送往西南医院抢救。

  陈庶明当时用纸条记载了上述的虚假消息,后通过袁湫雁、何明礼、刘范钦、黎坚等人将纸条内容传递、编辑修改后,传送至境外“法轮功”网站“明慧网”登载。

  2003年6月初,我在得知所编造的所谓“法轮功”人员“魏星艳”被迫害的消息被网上传播后,为了谎言更真实,我仍然继续编造了魏星艳的个人和家庭情况的虚假消息,并通过陈庶明等人再次传送到“法轮功”网站“明慧网”登载。

  该虚假事件被“法轮功”借机大肆炒作,恶意攻击中国政府,在国内外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于2003年9月5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在此,有几个问题需要作一下说明。其一、我所编造的女研究生的名字叫“魏星艳”,而魏星艳实为贵州省人,是我出差贵州遵义市时认识的一家量贩式KTV的“包房公主”,只有小学文化的她根本就不是研究生,我只是套用了她的名字而已;其二,网上最终登载的内容和我以上所编造的内容有出入的部分,都是“法轮功”人员陈庶明等人在传递过程中编辑修改的;第三,整个事件完全由我个人自编自演;第四,整个事件的每一个细节都纯属编造。

  我因编造“魏星艳”这一虚假消息,无视法律的正义与尊严而身陷囹圄都快6年了,在过去的2000多个日日夜夜,我从失落、迷茫、徘徊,再到清醒、坚定和坦然一路走来,其间一直陪伴我的是无尽的悔恨和深深的负罪感。当初,自编自演了这一出天大的闹剧,给国家和人民、社会造成如此巨大的影响和危害,同时也葬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弄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尽管自己作为一名高级知识分子,但却因为“法轮功”问题而犯罪,这个问题真的值得我深思。这一方面说明“法轮功”这一邪教的危害之大,另一方面说明当我真正面对邪教侵蚀的时候,反侵蚀和抵御侵蚀能力之差。

  我还想说,“法轮功”是邪教,“法轮功”组织是邪教组织,它犯下了滔天罪行,罪不可赦。对“法轮功”痴迷者,我认为他们既可恨、可悲、又可怜,可恨、可悲自不必说,因为对邪教组织及其教主的坚守和痴迷自然可恨和可悲,之所以还可以说他们可怜,因为他们最初也许都是怀着一个类似于能强身健体一类的目的而参与进去的,但逐渐地他们不知不觉被“法轮功”邪教所控制,成了别人的马前卒,成了别人利用的工具和手段,站在这样的角度他们似乎又有些可怜。

  最后,希望大家不要再信谣传谣,不要再去传播我所编造的纯属虚假的“魏星艳”事件。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