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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婉玲、王志平刺伤孕妇案被提起公诉

作者:刚健为 · 2009-12-11 来源:凯风网
  2009年12月8日,《凯风网》刊载了本人《“神韵”演员宋婉玲及其丈夫王志平持刀刺伤孕妇》一文,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其中有许多网友愤愤不平,呼吁“法律要严惩,还社会一个公道”。为此,笔者走访了有关司法部门,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如下:

   1、宋婉龄已被提起公诉

  据悉,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已对此案正式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9年11月19日,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京通检刑【2009】0900号)称:宋婉龄,原名赵桂晶,1965年11月31日出生,中国国籍,护照号:G13138082,汉族,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09年7月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刑事拘留。通过审查认定,被告人宋婉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现提起公诉。

   2、王志平侥幸逃脱处罚

  案发后,王志平极力否认与其妻宋婉龄一同手拿园艺剪刀刺向怀有身孕滕某的事实。宋婉龄也极力为其丈夫王志平掩盖,声称刺伤滕某都是她自己所为。根据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公安分局的调查,王志平在案发时手持剪刀刺向了孕妇的肚子,但由于滕某下意识护住腹部,挑断了滕某的手掌部血管和肌腱。

   3、王志平夫妇与滕某婆婆一家曾经关系密切

  据伤者滕某讲,王志平是其婆婆的学生。1996年滕某的婆婆一家和王志平夫妇关系一直比较密切。后来,因为王志平夫妇想办理“绿卡”,求滕某的婆婆帮助未果而生不快。回到北京在通州区宋庄“画家村”居住后,因同在一个大院,两家矛盾升级。此次行凶,系王志平夫妇蓄意所为。

   4、王志平夫妇极力否认修炼法轮功

  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在对王志平、宋婉龄询问时,二人极力否认练习法轮功及参加过法轮功活动,称“法轮功是搞政治的,很丢脸”。民警出示了境外网站刊登的有关王志平、宋婉龄参与法轮功活动的资料,二人显得很是尴尬,又荒忙辩称是有人栽赃陷害。

  法轮功的“法轮画家”王志平、“神韵演员”宋婉龄夫妇举起剪刀刺伤孕妇,其行为毫无人性、毫无道德可言,更为法律所禁止,相信法律会举起正义之剑,还人间公道。有关案件后续情况,笔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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