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热文
一名受人间管制的“神仙”(图)

作者:文 剑 · 2012-03-26 来源:凯风网

  中国人自古崇拜神仙,向往有朝一日过上逍遥自在、无拘无束的神仙生活。可神仙真的都这样幸福吗?我看未必。有一位名为李洪志的“神仙”活得就挺累,因为虽贵为“神仙”,却处处受到人间的管制。

  为何要称李洪志先生为“神仙”呢?因为他是这样介绍自己的:四岁时接受佛家独传大法,八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具有隐身、定物、控制思维等等。当然,这仅是初期介绍,随后的几年中,其神通更是越来越大:“我有无数的法身,和我长得一样,……法力像佛一样”;“他们会看护你,保护你”(《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 ;“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转法轮》)。能有如此神通,自然是比神仙还要“神仙”了。

  可是,这样一位无所不能、比“神仙”高明多了的人身上发生的一些事情,却让我等常人感到匪夷所思。

  李洪志先生“仙体”欠安时,也需人间的大夫为其祛病。按说“仙体”应该是金刚不坏,最起码也要百病不侵,可这位“神仙”偏偏得过好多次的病,其在长春市粮油公司工作期间,个人医药费报销凭证达到了48张之多。这也就罢了,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仙体”居然还交给常人做过阑尾炎手术。

 

 

李洪志1984年7月住院期间的《住院病志》


  想想一个“神仙”,躺在手术台上任凭人间的大夫“宰割”阑尾,这样的“神仙”真有些丢面儿。

  当然,还有更丢人的。那就是“神仙”犯错时,也要乖乖地向人间的法庭缴纳罚款。

  据凯风网2月8日报道:美国弗吉尼亚州法院官方网站Courts.state.va.us收录了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2008年1月6日因超速违反交通法规而受处罚的处理情况,下为网页截图:

 


  通过截图我们可以看到这位“神仙”在2008年1月6日,在限速65英里的路段,开到了79英里。并于2月14日向法庭缴纳了70美元罚款和61美元的诉讼费。

  ……

  原来,这位“神仙”也不过如此,也受人间的管辖。本是常人一个,干嘛自吹神仙,真是活受罪。

 

【责任编辑:晓涵】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