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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云峡诈骗敛财四十余万(图)

作者:南怀隐 · 2012-06-15 来源:凯风网

  2009年9月21日,武汉警方把正在聚会的法轮功邪教组织成员关云峡、杨国莉等16人当场抓获。经查这是一个利用邪教疯狂诈骗敛财的犯罪团伙。

  这个组织是2003年在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附近组建的一个地下练功点,该练功点经常参与秘密聚会的有三五个人,他们开展所谓的“学法”、“会功”活动。关云峡(女,1953年2月13日出生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初中文化,三门峡棉纺厂退休工人,户籍所在地河南省三门峡市,住武汉市武昌区千家街中南财大宿舍),2008年5月中旬开始参与其中。由于关云峡“学法精进”,其他习练者对她产生了信赖和认同。慢慢地,关云峡成为该地下练功点头目的,在关云峡的组织和管理下,该团伙结构严密、活动频繁,聚合的法轮功人员数达到二十多人。

 

 

该团伙位于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的练功聚会地点


  为掩人耳目、逃避打击,在该地下组织中特意回避“师父”、“大法”等有法轮功色彩的称谓,改称“爹”、“娘”、“护法神”等,他们活动方式十分诡秘,成员姓名和活动地点都使用代号,对于新加入组织的人员,审查严格,戒备心强。

  但组织学法并不是关云峡所能满足的,她的野心是控制团伙成员并且诈骗敛财。

  自2008年底,关云峡开始蒙骗团伙成员,以“买房子是建立法轮功基地”等名义,向其他法轮功习练者收取所谓“奉献”,并称“‘奉献’多少得到多少”,她还对他们说:“买房子(用作建立‘法轮功’基地)是长功的嘛”。

  据该学法小组中的受害人赵德怡、胡友英反映:关云峡在团伙中修得比较好,也很强势。功友们对她很信任,她不断对我们说:“财可以当德用,可以演化为功,想要上层次,就要用财换德”,“读完一本法轮功的书,就要交一万元钱,用财换功”,“建法轮功基地需要石头,石头是钱,一块石头就是一万元钱,出多少石头就得到多少功”等等。一开始功友们还很犹豫,但是看到一些同修纷纷拿出钱来“买石头”、“长功”,而且后来越拿越多,我们也就都害怕自己不“精进”,害怕在修炼的路上被同修甩远了,就都把钱拿了出来给她。

  就这样,关云峡从她所控制的地下学法小组成员身上骗取了巨额钱款,其中,赵德怡被骗14万元,胡友英被骗12万元,欧阳肃利被骗10万元,袁金菊被骗2.1万元,赵梦琴被骗1万元,朱登玉被骗1万元,杨青林被骗1万元,潘竹青被骗1万元,李顺枝被骗1万元,毛爱华被骗500元,徐寄惠被骗200元,共计人民币43.17万元。关将骗得的款项用于购买房产,产权则完全归于她本人。三处房产分别位于武昌区尚隆地球村22栋3单元,河南省洛阳市顺驰城11号楼1单元和开封市黄河大街兴隆苑小区1号楼1单元。而关云峡聚敛大笔钱财用于买房的真正目的也并非用于建立所谓“法轮功基地”,而是将武昌区尚隆地球村22栋3单元的房产用作为她儿子结婚准备的婚房。

  此案件告诉世人,“师父”李洪志会敛财,弟子向“师父”学习,同样可以敛财。

 

 

关云峡用来存储诈骗所得赃款的银行存折

 

 

关云峡房产之一位于:河南省洛阳市顺驰城小区

 

 

关云峡房产之二位于:河南省开封市兴隆苑小区

 

 

关云峡房产之三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尚隆地球村高档小区


  2010年12月13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三款、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关云峡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扣押的赃款合计254218元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对剩余的赃款人民币175224元,从被告人关云峡用部分赃款购置的武汉市武昌区尚隆地球村22栋的房产变卖款中予以追缴,并发还给被害人剩余款。

 

 

关云霞目前正在狱中服刑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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