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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劝李洪志女儿切莫结婚

作者:刘 倩 · 2012-10-30 来源:凯风网

  近期凯风网刊登了一则有关李洪志女儿或将与非法轮功人员结婚的消息。按常理,女大嫁人是喜事,我们要恭贺李洪志及其女儿。然而,作为神仙的女儿---“大法弟子”嫁给非法轮功人员——“常人”,按照李洪志的说法,那结局却是很可悲的。为此,笔者不仅不敢祝贺,而且还要规劝李小姐放弃这段将是可悲结局的婚姻。理由如下:

  ——“大法弟子”要遵循“师父”的教诲,女儿李美歌也不例外

  法轮功的创始人李洪志自称是神仙,神仙规定了修炼法轮功的人必须顺从“师父”。在《转法轮》中,李洪志反复强调:“不得管传播法轮大法的学员(弟子)叫做老师、大师等,大法的师父只有一个。进门不分先后都是弟子。”确立了李洪志独一无二的地位,那就是在“法轮功”这个群体里只能听命于李洪志。而女儿李美歌虽是法轮功的上层“领导”,但按照其父亲李洪志的说法,仍然是“弟子”。作为弟子当然要遵循“师父”——父亲李洪志的教诲了。

  而李洪志是怎么要求弟子对待婚姻的呢?按照李洪志的婚姻观,女儿李美歌是否适宜结婚特别是适宜与非法轮功人员结婚呢?

  ——“师父”告诫“大法弟子”“常人”是垃圾,李美歌不能与“常人”结婚

  在传播法轮功初期,为吸引人们加入法轮功,李洪志就曾多次贬低不修炼的人,甚至把不修炼的人称为“垃圾”,把修炼法轮功的人“大法弟子”抬高为“走在神路上的”的人。他曾这样说:“人的最早生命是来源于宇宙中。人因为有了私心,做了坏事,才一层一层地往下掉,最后就掉到宇宙垃圾站——地球这一层次中来了。……站在功能角度上看,或者站在大觉者角度上看,本来这些生命体是应当销毁的(《转法轮卷二》);“在很高境界的生命看人都是像垃圾一样。”(《北美首届法会讲法》),而吹虚:“大法弟子是走在神路上的人”(《美国首都讲法》);“其实你们再也不是常人中的人了,你们都回不去了,你们真的回不去了,你们和常人的差距相当之大了”(《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并且,为了阻挡法轮功习练者与常人的感情,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讲到夫妻生活时说:“在高层次上看,常人在社会中简直就是和泥,不嫌脏,在地上和泥玩呢。”

  按照李洪志的以上说法,大法弟子是走在神路上的修炼人、是超常人,与垃圾站里的常人差距相当的大,这两类人不能做“比翼双飞”的夫妻。并且天上的神与地上的人过夫妻生活,是“和泥”,为此,常人与神结婚,那是亵渎神呀!所以大法弟子不能有情欲,更不宜结婚。如【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刊登的一个大陆大法弟子的文章《我是怎样斩断情欲的》,文中描述为什么要毅然决然地断绝夫妻生活时说:“作为一个修炼人,就应该用神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为此,奉劝李美歌小姐千万别与“常人”结婚。若是与非法轮功人员---“常人”结了婚,那也将是无性婚姻,结局是可想而知的悲惨,因为没有一个正常男人愿意娶一个花瓶做老婆的。

  既然神仙女儿李美歌不能嫁给非法轮功人员即“常人”,那么,她能与“大法弟子”结婚吗?

  ——“师父”要求“大法弟子”放弃情欲,李美歌跟谁结婚都不行

  李洪志曾多次告诫修炼法轮功的人,不放弃情欲,不仅不能修成“圆满”,而且“魔”也不会饶恕他们。如在《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中,李洪志说:“人是有情的,而情又是非常重要的,人就是为了这个情而生活在世间,没有这个情你也就不能在世上生活。你喜欢什么,爱好什么……亲情啊,夫妻之情啊,儿女之情啊,你想干这个,不想干这个,你喜欢这种事情,不喜欢这种事情,等等,一切事情这都是情。没有了这个情也就没了人类社会……站在高境界中看人就不一样了。修炼的人你就不能用常人的观点来衡量你所做的、接触到的、体会的一切事物”;在《转法轮》中,李洪志说:“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才能达到最高境界”;在1995年的《在纽约讲法》中,李洪志说:“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你在逐渐地看淡这些,逐渐地放下这些,在修炼过程中你直至把它完全放弃。”甚至在《洛杉矶市讲法》中,李洪志吓唬习练者说:“旧势力、旧的宇宙把什么东西看的最重?就是色,就说他们把这些事情看的非常的重,所以谁要在这方面犯了戒,谁要在这方面做的不好,那都不会保你,而且都会把你往下推”;在《修者忌》中,李洪志说:“执著于名、钱、色、情,则必口善心魔,惑众乱法,与恶者无别,无法圆满”。

  李洪志的以上说法,已经很明确表白了作为“大法弟子”不能有人的感情,如果有了也要逐渐修掉,若修不掉那是有“心魔”、是“乱法”,不仅无法“圆满”,而且还会被“旧势力”推下修炼的台阶,再回到“常人”的层次,甚至进地狱,也就是说,大法弟子对谁都不能有情,跟谁都不宜结婚。

  那么,作为“大法弟子”的李美歌,必须要按照“师父”的要求不结婚,否则,“师父”会六亲不认的。再者即使“师父”想管自己的女儿,旧势力也放不过“惑众乱法”的“魔”,所以,奉劝李美歌向“精进”的师哥师姐们学学,克制情欲,不跟任何人结婚。如【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刊登的一个大陆大法弟子的文章《我是怎样斩断情欲的》,文中所说:“名利情都是修炼提高的障碍……如果长期摆脱不了名利情的束缚,那么就长期超出不了这个层次……所以我感到必须尽快地放下一切执著,必须尽快地抛弃一切人心,必须把影响修炼提高的一切障碍都彻底地抛弃掉,这样才能够尽快地返回自己的家园。于是,我在彻底放下名利的同时,也就果断地斩断了阻碍修炼人提高圆满的情欲。”

  李美歌若是“犯了戒”——为了情欲而结婚,按照李洪志的说法,谁“都不会保你,而且都会把你往下推”,直推到“痰盂”里,那是“师父”给最不听话弟子安排的。那就可怕了。

  所以,笔者奉劝美歌小姐做一辈子尼姑吧。若是真忍不住情欲,那就打倒骗子父亲李洪志,否则美歌小姐万万不能结婚,结了婚害己坑人呀!

 

【责任编辑: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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