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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脱不掉的罪责(图)

作者:余 凡 · 2012-11-15 来源:凯风网

  11月15日,河南省反邪教协会组织部分专家、反邪教志愿者和热心网友,观看了凯风网《郝惠君、陈果母女谈1·23自焚事件》视频,一同回顾历史,展开座谈。

  ——时隔十一年看到的仍然是震撼

  “1·23”自焚天安门事件虽然过去了11年多了 ,当参会者看了郝惠君、陈果母女的视频后,仍然感到了强烈的震撼。

  网友沈雁冰说,刚才看到这一段陈果母女俩的视频时,我被深深的震撼了。当我看到陈果用没有手掌的双臂夹起一支笔坚强的写下一行字时,一行热泪悄然滑下我的脸颊。因为深度皮肤烧伤,无法排汗,陈果终年只能穿着吸汗的睡衣。镜头上郝惠君多次抬起残缺的左“手”,用卷在左臂上的毛巾拭去面部的泪水。她们母女的伤情基本一样,没有双手、没有耳朵、没有眉毛、没有鼻梁,没有双唇,裸露的牙齿,面部几乎成为一个平面,连平常人最正常的喜怒哀乐的表情都没有。然而造成所有这一切的,都是因为法轮功,因为李洪志的蛊惑。让人在震撼之余,更多的是愤怒,对邪教法轮功的愤怒。

  ——自焚摧残的不仅仅是生命和容貌

  参会者认为:“1·23”自焚事件,带给参与者身体和心理极大的伤害,也让公众认识到邪教的巨大危害。

  反邪教志愿者李华说:看到陈果被毁掉的面容和肢残的双手的时候,给我的感觉仍然是震撼加惋惜。我和陈果是同龄人,更能深切的体验到这种伤痛,如果没有这起自焚事件,陈果可能已经早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了,有了自己的幸福的家庭和生活。中央音乐学院良好的教育,也早已为她的事业的发展架起了金桥,前途不可限量。但是,一切都已经被改变了,就是因为那场自焚事件,一切都在那里结束了,没有更多的可能了。大好的青春年华就这样被摧残了,所有的美好的追求都将变成一种奢望。这个事情对我们的教育,就是每个人一定要走好自己的每一步路。

  反邪教志愿者茉莉说: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最无私的情感,但是郝惠君当时对女儿的爱却被邪教所蒙蔽了。因为她的“爱”,女儿被带上邪路,被引上了自焚之路。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是值得深思的。

  ——自焚是法轮功逃脱不掉的罪责

  “1·23”天安门自焚事件后,法轮功极力推卸责任,否认参与自焚人员是法轮功弟子。对此行径,参会者表达了极大的愤怒。

  开封市原法轮功习练者冯海军说:自焚发生后境外法轮功要求我们展开调查,我亲自参与了调查的全过程。经过几天的调查,我们最终确认参与自焚事件的7人确实是法轮功学员,我们还仔细了解了这些人的姓名、“练功”时间、家庭背景和修炼的情况,并编写了一份非常全面详细的调查报告。发送给法轮功总部后,总部不仅没有刊登我们的调查报告,而且法轮功重要网站还极力否认和我们有关系,极力否认河南调查事件。看过这些内容,我当时就懵了,调查是你们让调查的,现在又说没有让调查,不存在调查的事情,这不是睁着眼睛说谎话吗?不过,我也正是看到了这些谎言,才静下心来反思法轮功的,也是从这一点逐步清醒的,最终走出法轮功泥潭,这一点是值得庆幸的。

  河南行政学院法学博士杨合理说:人权中最基本的权利就是生命权,生命权是宪法价值的基础和核心。一个人如果身体不健康,生存也成了问题,甚至连生命都不存在了,其他的任何权利都无从谈起。法轮功蛊惑信徒自焚公然践踏公民的健康权和生命权。这与他们自己所标榜的思想主张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对此,我们应保持高度的清醒与警觉。

  公益律师王金榜说:李洪志宣扬“常人”是垃圾、修炼者是“高层次”的人甚至是神,编造“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死后圆满升天”等歪理邪说蛊惑习练者。并授意法轮功骨干人员组织策划了天安门自焚事件,造成两死三重伤的严重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杀、自伤行为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时间湮没不了真相,狡辩逃脱不了罪责。十一年后的今天,当我们再次看到这些画面,那段历史再次清晰的展现在我们面前。法轮功的这些罪行必将铭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成为永远逃脱不掉的罪责。

 

 

讨论会现场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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