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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李洪志的“法身”

作者:陈景远 · 2008-11-18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的“法身说”是他歪理邪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其信徒实施精神控制的主要手段之一。在《转法轮》中,他对其“法身”做了较为完整的“介绍”:“人修炼到出世间法以外相当高的一定层次上之后,就会产生法身。法身是在人的丹田部位产生的,是由法和功构成的,是在另外空间体现出来的。法身具备他本人很大的威力,但是法身的意识,法身的思想却受着主体的控制。可法身自己又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实实在在的个体的生命,所以又能够自己独立做任何事情。法身做的事情和人的主意识想要做的事情是一样的,一模一样的。那个事情叫本人去做也那么做,法身去做也那么做,这就是我们说的法身”(《转法轮》P172)。并指出李洪志的“法身”有两大特点:一是不计其数,无处不在。“我的法身多得不能用数字来计算,数不过来。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转法轮》P105);“每个学员身后都有我的法身,还不只一个”(《转法轮》P123);二是功能齐全,无所不能。“师父有许许多多的能力,我有无数的法身,都在解决着大法弟子应该解决的事情,正法中解决正法的事情,在做许许多多的事情”(《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我的法身什么他都能够做。你不修炼他不管你,你修炼一帮到底”(《转法轮》P149)。

  在此我们且不考证李洪志“法身”的真实性,仅就其“法身功能”进行归纳分析,看看他是怎样欺骗、控制信徒的。

   一、为弟子提供“全时全方位保护”的功能

  “保护弟子”是李洪志打得最多的保票,自然成为李洪志“法身”的主要职责。先列出其部分“保单”:

  “师必有法身悄然而护,持之以恒,他日必成正果”(《精进要旨》P29);“法轮大法修炼者当接受了我传的法轮大法之后,真正去修,就有我的法身保护。只要坚持修炼,法身就一直保护到你修炼圆满”(《大圆满法》);“我的法身一直要保护到你能够自己保护你自己为止,那时候你将走出世间法的修炼了,你已经得道了。但是你必须把你自己作为一个真正的修炼人,才能做到这一点”(《转法轮》P119);“你去香港、你去美国,你跑到月球、太阳上去都没关系,我的法身都能保护。但不要执著,我的法身是为了你修炼才管你的”(《转法轮法解》P103);“我们的炼功场比其它任何功法的炼功场都好,我们那个场只要你去炼功,比你调病要强得多。我的法身坐一圈,炼功场的上空还有罩,上面有大法轮,大法身在罩上面看场”(《转法轮》P123—124)。

  尽管李洪志给弟子们当保镖的保票满天乱飞,但是真遇到啥事时就“歇菜”,他会找出种种借口赖掉已作出的“承诺”。

  “只要你是个修炼的人他(法身)就管你,直到你圆满。除非不修炼了”(《转法轮法解》P195);“中途你不修炼了,我的法身就自然离去了”(《大圆满法》);在2005年旧金山“法会”上有弟子就“很多弟子没有走完师父安排的路”,对李洪志在《转法轮》中所讲的“保护每一个弟子到自己能够保护自己为止”提出质疑。李洪志诡辩道:“只是有的学员就是没有正念,迫害中还用人的思想看问题,还执著一大堆,叫师父怎么办?师父是在迫害中保护大法弟子,而不是一个常人”;“因为他们还是修炼人,不可能关关都过好,为什么大法不能保护他们”;“师父什么都替你承担了,遇到什么危险大法都保护着,你头上有个保护伞啊?什么难都没有,这修炼多舒服啊,那谁不会修啊”。

  可怜那些被要求“自悟”的弟子们如何才能知道:哪些情况下该得到“保护”?哪些情况下需要吃苦?看来,弟子们出了问题,不是“法身”保护不力,而是弟子们没有正念正行,有执著心,没有真修。李洪志还特意向弟子们解释过:“那法身是保护你的,可不是给你的”(《转法轮法解》P302)。这就为他的所谓法身“自然离去”找到了充足的理由。

   二、用“开光”来为“主佛”贴金功能

  李洪志为了提高信徒们对他的依赖性,利用弟子们“有求必应”、“信则灵”的心理,不断神化自己的神佛形象。

  他于1995年1月4日在北京《转法轮》首发式上借学员的口说:“我们很多学员可能看到了。我那个照片上,就是那些书中我的照片上,好像眼睛会动,或者有人看到身体动,或者有其他的感觉,有人说老师这上有法身。还不只是那个照片上有,因为我们这里有新学员,不便说得太高”(《转法轮法解》P63)。把“法身”附上了自己的照片,这已经说得够高了。

  把“法身”附上自己的照片后,李洪志便给他的“法身”赋予了“开光”功能。“家里这个佛像要请师父开光,或是道家老子呀,原始天尊哪,其他佛像,你最好拿我那本书,不有照片吗?你就像对我说一样,说:‘老师呀,求你给开一下光。’用手打大莲花印捧着这本书,三秒钟就做完了。我的法身会请来一个佛像上那样神的法身,你要是给阿弥陀佛开光,我的法身会请来一个阿弥陀佛的法身上到这个佛像上来,这叫真正开光”(《在悉尼讲法》P92)。

  “李法身们”为啥到处开光呢?李洪志说:“修炼的时候,佛像上的法身就为他护法,看护着他,保护着他,这是开光的真正目的”(《转法轮》P173)。那么“法身”也附了,光也开了,对于一贯声称他的“法身”要保护弟子直到他们“圆满”为止的李洪志来说,接下来的事情就是要把“佛像上那样神的法身”变为李洪志的“法身”。其实他在1995年1月2日的“北京法轮大法辅导员会议”上就已做了这件事,只是那时他的“法身”挪移、置换还缺少中间过程。他在那次会上装神弄鬼地说:“有许多人看到观音菩萨,有的学员拿像来开光。我告诉大家,人在拜佛的那一瞬间发出的心是最慈悲、最善良、最好的一颗心。就是为了保护你这颗心,所以就让你看到观音菩萨形象。其实都是我的法身显现”(《法轮大法义解》P187)。

  有时开光、清理、附体的活儿李洪志也亲自动手。他在长春说过:“我第一次去香港,我发现佛像上没有佛,并没有达到开光的目的。但是却有乱七八糟的东西附在上面,我把它清理了。我清理了就是由我的法身管起来了”(《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P52)。

  李洪志的“法身”附上了佛像,自然就享受弟子们的上香、供养。李洪志在长春一次“讲法”时有弟子向他提问:“用您的照片我已把佛像、经书以及佛龛都开光了,但佛像的法身是否是您的法身?现在是否上香?”李洪志回答道:“修炼的人你不太相信将来就更难啦”(《转法轮法解》P89)。此话的言外之意是:这么个小谎儿你都不信?我李洪志还会编造出更加离奇的谎言和更加荒诞的“神迹”呢!以求神庇护为名,行神化自己之实,这才是他给弟子们“开光”的真正目的。

   三、介绍“有缘人得法”功能

  1992年5月李洪志开始传播他编造的“法轮功”后,到处办班“讲法”,四下推销兜售他的书籍、录像带,企图把更多的人诱入“法轮功”组织。为此常把“我有无数的法身”挂在嘴上的李洪志派上了“李法身”们的用场。

  “我们一向所采用的弘法办法是:你们在外面炼功;再有一个就是,在社会上有我们大法的书在书店里出售。我的法身会叫有缘的人去买那本书,有缘人一看他就会来学。我们又在外面炼功,那么法身就会安排他找到炼功点得法。阴差阳错地会把他领到这儿来炼功,或者能找到我们的学员”(《在瑞士法会上讲法》P22)。

  “我有无数的法身,他一眼就看到了谁有缘,谁是应该得法的。如果我们书店里有书,公园里有我们学员炼功,他能找到有缘人,带领这个人去找这个法”(《在瑞士法会上讲法》P42)。

  2002年以后,李洪志又把他的“法身”这一功能由“阴差阳错”、鬼使神差地拉人入伙,运用到驱使弟子们“讲清真相”上来了。

  他在2003年元宵节“讲法”时说:“你们讲真相就是挑选着将来修炼的人”。并声称在弟子们“讲真相”中,他的“法身”也会安排弟子们遇到与他们有缘的人,甚至是他们未来世界的众生。他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说:“新学员在讲真相中,大法的因素、师父的法身,还有那些完全协同的正神,都会帮助,都会起正面作用的,这一点是肯定的”。

  2006年7月22日,李洪志在华盛顿“法会”上说:“师父的法身也好,正的神也好,大法在世间布的巨大的场也好,可以把有缘人、可以把可救度的人利用各种环境弄到你跟前来,给他提供一个知道真相的机会”。

  李洪志就是采用以“法身”操纵弟子去介绍、引导“有缘人得法”,驱使弟子向世人“讲真相”,得手后再用“法身”去控制更多信徒这样一种类似传销的方式来“弘传大法”的。

   四、为“坚定的修炼者”祛病、消业功能

  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是抱着祛病健身的初衷习练“法轮功”的。而李洪志说:“我传这个大法是来度人的,解决人根本问题的,不是为了给人治病的。你真要想修炼,你带着有病的身体是不能够修炼的,真修自然在修炼中就会把你的病去掉。可是目的不是祛病,净化身体是为了给你打开修炼的路。如果你要是为了祛病来的,那么什么都得不到”(《在欧洲法会上讲法》P46)。

  那么李洪志是如何给弟子们“祛病”、“消业”呢?“我们这里也不讲治病,但是我们讲整体调整学员的身体,使你能够炼功”(《转法轮》P6);“我要做什么事情,比如给真正修炼的弟子调整身体,都由我的法身去做”(《转法轮》P172);“你的病由我来直接给你祛的,在炼功点上由我的法身给祛,看书自学也由我的法身给祛”(《转法轮》P111);“真修的人没有病,我法身都给祛掉了”(《法轮大法义解》P31)。

  对于弟子们思想上的“业力”,李洪志说:“我的法身看到你的思想很坚定,就会帮你消去大部分”(《法轮大法义解》P58);“这也是对你的考验,对你的主意识坚定不坚定的考验。你坚定了,那么过一段时间我的法身会把这个业给你消掉”(《在悉尼讲法》P99)。

  如同“法身”的其他“功能”一样,李洪志列出了他的“法身”不管的几种情况:“不怕你有病,就怕你放不下心来,再加上你不相信修炼更没办法。这里管的是修炼人。一个常人,我的法身他不管。我也不能亲手给你治病。你这种来治病的想法,这种思想不去掉,你不能把你自己当作炼功人怎么管?我不是来治病的,是传佛法的”(《转法轮法解》P215);“有些人他不能把自己当作炼功人,他只炼炼功他也不学法,他什么事情都干。你别看他炼了功啦,我的法身也不管他。不管他就是常人,他就会得病”(《在悉尼讲法》P133);“他在这里不专心修,我的法身就不会管他,那他就是个常人。常人到时候要得病啊,说不定乱法的魔就利用他来搞事,一下不正常了”(《休斯顿法会讲法》)。

  一方面李洪志吹嘘“你真能做到坚定修炼,都放下人心,一秒钟都用不上你的病状就都没有了”,“人真正地修炼了,什么身体都可以恢复正常”(《休斯顿法会讲法》);“大家知道炼法轮功有很多人,很多得癌症的和其他绝症的都好了,为数相当可观”(《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P89);“有多少学法前的重病人及得了不治之症的人学了大法都好了”(《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另一方面李洪志对世人进行恶毒地诅咒:“有很多人不修炼将会得恶性病的”(《转法轮法解》P325);“人一生要不得病啊,他百年之后注定下地狱的,因为他一生中光造业没有还过业”,“他不想痛苦,他不想还,那么来世出生的时候他可能会带着病体出来,甚至于是个残疾人,或者命不长寿”(《休斯顿法会讲法》)。

  对不“精进”的弟子李洪志也竭尽恐吓之能事:“当我真的放弃你的时候,就是你下地狱的时候!我一点都不吓唬你”(《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大有顺其者昌,逆其者亡之势!

  五、去弟子“常人的执著心”功能

  为了去掉弟子们“没有修去的、表现还很强烈的那个常人心”,李洪志对“法轮功”内部矛盾采取了各打五十大板、让弟子们“各自向内找”的办法,他的“法身”也“想办法让弟子们出现矛盾,目的是去他们各自的心”;“发生矛盾的时候要各自向内找自己的原因,不管这件事情怨不怨你”;“凡是矛盾发生在你身上,出现在你这儿,出现你们之间,就很可能与你有关系,就有你要去的东西。不管怨不怨你,我的法身在去你的心的时候,可不管这件事情怨他还是怨你。只要你有这个心,他想办法让你出现矛盾,让你认识到不足的这颗心”(《在欧洲法会上讲法》P80)。

  李洪志心里很明白,他那些“法身”对于不信他那一套的人是起不了任何作用的;对于那些对法轮功产生怀疑和动摇的弟子,“法身”的“功力”和“功效”也大打折扣。因此为了防止“法轮功”学员被拉出去学其他功法,李洪志改用“魔”来考验弟子了:“法身什么都能管。为什么这不管呢?就是因为在利用魔来考验人的心,看你从根本上对这个法坚定不坚定”(《在悉尼讲法》P96)。

  李洪志一方面要求弟子“去掉那种好像给你点东西才肯学的执著”(《在美国第一次讲法》),另一方面又喋喋不休地大谈给了弟子们多少“好处”:“你想我给了你什么,有人说坐那块儿就想哭,你能不哭吗”(《转法轮法解》P110)?“我们给了大家多少东西哪,我也不想把它详细地再讲了”(《转法轮法解》P252);“你要按照我们这个法要求去做,那么什么都能得到。该得的,你自己学也是一样,什么都落不下。那个书里边的字都是我的法身,所以你自然就会得到,也用不着自己去形成法轮,也自然有我的法身会保护你的”(《转法轮法解》P277);“给你这么多东西,给你下上这么多东西,法给你讲到了这一步上来,功也教给你了,我的法身要保护你炼功。这还不是把你当徒弟带吗?人家独修单传的都没有这样带呀”(《转法轮法解》P209)。

  其实,在李洪志“积德”、“长功”、“上层次”、“圆满”的诱惑下,弟子们贪婪的欲望更加膨胀,为己的私心更加严重,这样的“心”如何能一个“去”字就去得了呢?

   六、安排“真修弟子”圆满功能

  李洪志用“法身”把弟子诱入门后,又开始忙乎由“法身”安排弟子“修成”了。“你要真修,我们今生今世就想办法让你修成,就这一世圆满”(《在悉尼讲法》P75);“什么都不要想,什么都不用管。师父是慈悲的,一定会给你安排得最好”(《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作为一个修炼人,今后的人生道路会改变的,我的法身要重新给你安排的”(《转法轮》P114);“当炼功人真正修炼时把什么都放下,我的法身会帮你处理好”(《转法轮法解》P136);“只要你自己不强烈地执著,我的法身都会给你安排得很好,正常工作一样修炼”(《在美国讲法》P153)。

  李洪志一边打着包票,一边为他的“承诺”不能兑现寻找着借口。“本来法身在这段时间给你们安排了有序的修炼,你们却把它打乱了。很可能通过这段时间修炼,你们的一些执著心能够放下,在这方面应该提高的都被打乱了”(《在瑞士法会上讲法》P35);“如果你是从中国大陆来的,很可能就是不让你来,也很可能是我的法身不让你来,让你安心地修炼”(《在瑞士法会上讲法》P90);“我的法身虽然可以动,但是大法弟子修炼的路安排得已经相当细了,要给一个大法弟子改变一点东西,就要全盘地从头来”(《2006年洛杉矶市讲法》);“如果他真的没有修成,没有精进,那么他只能有三个去向,其中一个就是来世接着修。我的法身是会看着的,连转生都看着,转生到哪一家能得法,这个都得安排的”(《在悉尼讲法》P120)。

  他在找逃避责任理由时都没忘了抬高自己:“为了不干扰学员,我都不和学员见面,学员一见我,最起码几天之内心定不下来,那么就会打乱我叫法身给学员安排的顺序”(《精进要旨》P78)。

  李洪志在替他的“法身”打圆场时故弄玄虚地说:“很多学员老想和我的法身沟通,目的就是想要问一些什么事情,修炼得如何如何。我告诉大家,你只管去修,该你知道的,你必然就会知道;不该你知道的,就说明你没有到应该知道的时候”(《转法轮法解》P293)。

  为了让信徒们“学好法”、“上层次”,李洪志还炮制了一个“浅轮深身说”:“我的书中每一个字,在浅层次上看是一个法轮;在深层次上看那就是我的法身,连偏旁部首都是单个的,经过你的嘴念出来的时候,那也是不一样的。好多人已经修炼出很不错的功,念出的字都是有形象的,嘴里出来的都是法轮”(《法轮大法义解》P106)。

  李洪志的“法身”给弟子们安排的“修炼的路”确实“已经相当细了”,不仅安排了今生,而且考虑到未来。他在澳大利亚说过:“你真修而我不管你,我就等于在害人,置人于死地,那我就会遭报了”(《在悉尼讲法》P78)。看来那些因习练“法轮功”而失去生命的都是李洪志及其“法身”安排的。李洪志必将遭到报应,这也是他自己安排的。

   七、“点化”弟子功能

  李洪志一贯要求弟子们在迷中修,在迷中悟。“有的人实在悟不到了,又看他是块料,怎么办呢?就点化他一句吧”(《在瑞士法会上讲法》P116)。而“点化”弟子的差事李洪志自然交给他的“法身”去办。“当一个修炼的人将要遇到麻烦事的时候,我的法身会给你把这些东西化开,不让出现,也会点化你。当你实在不悟的时候,你又修炼得不错,他可能会在你眼前显现出来告诉你什么,也许让你听到声音”(《在悉尼讲法》P71);“一般情况下入定打坐中见到我,绝大多数不会给你讲话,讲话也是点化”(休斯顿法会讲法》);“在你们过不去关的时候,听到很刺耳的话的时候,真是我的法身用刺耳的话在刺激你,告诉你”(《在美国第一次讲法》)。

  李洪志对那些“点化”后仍不开窍的弟子说:“总管你,你还做错不知悔改,也不能总是这样点化呀”(《转法轮法解》P293)?他还对那些“另有所求”的弟子说:“我的法身会阻止你,会点化你,一看你老是这样的,也就不管你了”(《转法轮》P213)。

  除了让“法身”在另外空间“点化”弟子外,李洪志给他的“法身”赋予了“附体点化”功能:“有的学员知道自己有毛病、有问题,也不让人说。当然啦我不主张都去指责别人,可是别人要看到有问题或者会影响讲真相、影响到大家的配合是要说,我的法身也会通过哪个学员的嘴去点化你”(《2006年洛杉矶市讲法》);“如果他再悟不到,我会再利用别人的嘴再敲击他,再不悟就让他头上撞个大包”(《在新西兰法会上讲法》)。“点化”不成就升级为“敲击”,敲击再无效就演变为诅咒,这就是“大师”的风范!

  “李法身”的“点化”功能还体现在“辅导学法”上:“只要大家认真去看书、认真去学,你不明白的,师父的法身都会点给你,都会叫你明白”(《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李洪志如何检验他的“法身”“点化”效果呢?他曾向弟子们说道:“当你做了好事的时候,我的法身就会显现出来高兴的样子,或者放出光来。你要是做了坏事的时候他就非常严肃”(《转法轮法解》P150)。

  为了进一步引发他的“法身”在弟子们的情感活动和思想动态中的具体形态、相貌,李洪志在他的照片上作起文章:“我的照片上都有(法身),凡有我的照片或者是我写的文章,或者是印刷的书中都有”(《转法轮法解》P258)。

  这样一来,李洪志在休斯顿“法会”上提出的验证方法就形象多了:“有的时候我的法身会采取不同的方法点悟你们。如果你想知道这件事做好没做好?做得对不对?你看我书中的照片或者是我的其他照片便知。如果你做错了什么事情,我会很严肃的;如果你做对了,我会朝你笑”。

  如此说来,李洪志可能在同一时间里既严肃又傻笑,或半哭半笑,简直就是张二皮脸!

  八、用“常人所看不到的”管理方式控制弟子功能

  李洪志说过:“你修,我就管你。而这种管是常人所看不到的,所以就不拘于常人社会任何形式”(《在瑞士法会上讲法》P65);“你只要修,我就能对你负责,而这种负责不表现在常人社会中。你只要修,你就能提高;修下去你就能圆满,都不表现在常人社会中”(《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P125);“能没有法身管吗?在我法身不管的时候,你们已经圆满了”(《在瑞士法会上讲法》P32);“你们多一个人修,我是要多操一个人的心,我操心不像你们想象的那么操心的方式,我有无数的法身在做这些事情”(《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P109)。由此可以看出,李洪志对信徒的精神控制主要运用他的“常人所看不到的”、“不表现在常人社会中”的“法身”来实施的。

  李洪志用他无处不在、无所不知的“法身”牢牢控制了信徒们的思想:“你思想中想的是什么,在另外空间里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因为两个时空的概念不一样,在另外空间里看,你的思维构成是一个极其缓慢的过程。在你想之前,他都能够知道”(《转法轮》P71);“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转法轮》P149);“我的法身看得清清楚楚你的思想活动”(《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P113)。“你修炼,只要一动念,我的法身就知道”。“整个地球都在这里,你在哪儿都能管得了”(《在悉尼讲法》P106)。

  李洪志对信徒的精神控制是全面的,不仅动用了他的“法身”,而且搬出所谓的“正神”。他在2003年美国中部“法会”上说:“我在给你们长功下的自动机制,还有法轮等各种因素,而且我的法身也在亲自管大法弟子,同时还有我的法身指定一些真正的能够协同正法的神在帮助”;“我也安排正神和我的法身在全面接管”;“全面由我的法身还有真正维护大法的正神来管”。

  虽然李洪志说:“你有我的法身,有法轮都在管你”(《转法轮法解》P351),但是他对兼修其他功法的弟子是毫不客气的:“他在这里不专心修,我的法身就不会管他”(《休斯顿法会讲法》);对于其他功法的录音带,“那些东西你根本就碰都碰不了,一动就给你沾身上。请神容易送神难,你送不走它。我的法身也不愿意管”(《转法轮法解》P199)。“有这两种情况我的法身一般不管。因为他练别的功,他掺着练,他不是我们法轮大法的人,我的法身不管他,法也不给他”(《法轮大法义解》P53);他在长春“讲法答疑”时有人问道:“带楞严咒炼功有没有影响”?李洪志喝斥道:“你们有我的法轮,有我的法身管你,你还念那个干什么?你想脚踩两只船?你想掺进别的东西往里修?不就是这个意思吗?这样你什么也得不到”(《转法轮法解》P85)。

  对于弟子们告“辅导站”负责人的状,李洪志也是用他的“法身”来处理的。他在2007年纽约“法会”上说:“负责人有问题肯定是责任大,这一点大家知道,师父有无数的法身都在管,肯定不会放过他的问题,放过他提高的机会”。

   九、向“违反教规”的弟子要法轮、讨机制功能

  为了把信徒们哄进他这个“法门”,李洪志在他“那本书”中说:“我们这里要下法轮、气机,一切修炼的机制等许许多多,上万而不止,这些都得给你,像种子一样给你种上。把你的病去掉之后,把该做的都做了,该给的东西全部下给你,你才能在我们这一法门中真正地修炼出来”(《转法轮》P114)。在1996年休斯顿“法会”上,李洪志对他所开出的空头支票作了进一步解释:“一个不修炼的人,一个没有修炼所需要的机制的身体能炼出什么呀?法轮是我给你所有一切东西的根,还要给你消去业力,给你了去人世与各层空间的恩怨与各种渊源关系,给你许多体内、体外带动你整个身体变化的机制,还要给你那个丹田等部位下上东西,像种子一样生成上万种不止的东西,将来还要给你们地狱除名,这是能叫你们知道的,还有更多更多要给你们做的,你们才能够真正地修炼,才能够在大法中真正修炼出来”。

  但就是这些空头的、虚拟的东西李洪志也不是白给的,是有条件的,违反了法轮功邪教“教规”是要“收回来”的。“我们给你这么多东西不是叫你来发财、求名的,是为了度你,是为了叫你修炼。如果你收费了,我的法身会把你所有的东西全部都收回来”(《转法轮》P121);“你说我就拿法轮大法来挣钱,那么好,你什么都没有了,我的法身会把什么东西都给你收回来,不允许你用这个东西破坏这个法的”(《转法轮法解》P62);“法轮大法的真修弟子谁也不能给人治病,你只要一治病,你身上所有带的法轮大法的东西,我的法身会全部给收回”(《转法轮》P249);“你只要去给人家治病,我也就不会把那么珍贵的东西叫你把他破坏了,污染了,那么我的法身都会把法轮和机制等一切都收回来”(《转法轮法解》P79)。

  李洪志不仅说“你要是给人看病,你身体里所下的一切修炼的东西,我的法身就全部收回来。不能叫你为了名利随便毁了这么珍贵的东西”,而且还说:“不按法的要求做,就不是我们法轮大法的人,你的身体还给你退回到常人的位置上去,把不好的东西归还给你”(《转法轮》P78);“不能修炼在脑袋记忆中就抹掉它,常人是不允许知道这些东西的”(《转法轮法解》P296)。

  上门要“法轮”、讨“机制”的勾当,李洪志也只能让他的“法身”去干。若派几个“站长”、“辅导员”什么的上门讨要“主尊赐与的一切修炼的东西”,别说是上万种,就是一件人家也拿不出来啊!那还不得让左邻右舍的看够热闹?

  李洪志曾说过:“假使老师真的不在世了,我的法身还在嘛,我也不是真的消失了,也不是形神全灭了”(《法轮大法义解》P21)。2008年5月,李洪志在纽约“法会”上说了一段后来被“明慧编辑部”删除的话:“大法弟子你们只要出自于证实法、救度众生这个愿望,我的法身也好、神也好,会把你这件事情引申得更伟大,更了不起,会协助你”。(我们不妨把这看作李洪志“法身”的“引申功能”)。

  从李洪志以上两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李法身们”的意识、思想受着“李主体”的控制,但它们不会因李洪志的“形神全灭”而消亡;虽然李洪志声称他的“法身不带有常人的那个身体,是在另外空间体现的”(《转法轮》P172),“不体现在这边”(《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但其虚构的“法身”对信徒的精神控制却是实际的,对社会的危害也是现实的。可以预料,即便李洪志消亡了,在其后较长一段时期内,他的“法身说”仍将继续控制着法轮功痴迷者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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