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新西兰第二大日报《新西兰邮报》(The Dominion Post)刊载了题为《Banned for crying out loud》(附注1)的报道。报道指出,法轮功成员被认定太过“喧闹嘈杂”而不能在公民广场上进行抗议示威活动。
日前,新西兰的法轮功团体要求在本周三、四在首都惠灵顿的公民广场(市政广场)占用三个小时组织活动,这一要求被市议会拒绝。这并不是当地法轮功组织和惠灵顿市议会的第一次碰撞,两者在此之前已经产生了一系列争端和分歧。最为严重的是:去年因惠灵顿市议会认定法轮功组织的游行是政治运动而加以禁止后,法轮功对此事在高等法院进行了上诉,这一案件仍在审理之中。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惠灵顿市长Kerry Prendergast在给当地法轮功组织的信中宣布他们不得使用该场地,进而指出“我们这几天在市议政厅(公民广场位于市议政厅前方)有活动,任何在公民广场上进行的活动都将构成对该活动的干扰”。
尽管当地法轮功团体一再抗议,市议会发言人Richard MacLean仍然指出,法轮功要进行“扩音表演”,这将扰乱市议政厅内举行的会议。“法轮功以前在广场进行演出所发出的高声而持久的音乐,干扰了议政厅内的研讨会和会议,并且我们接到了不少的抱怨和投诉”。他进一步指出,来自商业和政府部门的团体称议政厅内有五个会议室能被噪音所干扰。
此事件也说明,国际社会对世界各地法轮功的排遣声浪逐渐走高,而法轮功在海外的生存环境渐趋狭小,过街之鼠,必然遭打,海外法轮功团体应该收敛行为,好自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