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热文
大法弟子频繁遭遇车祸说明了什么

作者:胡绪作 · 2009-05-31 来源:凯风网

  5月5日《凯风网》发表了雷向贤的《“护身符”为何没有保住他们的性命》。文中描述了两名大法弟子戴着“护身符”在散发“法轮功”宣传品途中死于车祸的详细经过。此案并非偶然个案,笔者查阅资料发现,大法弟子遭遇车祸呈现出多发性:

  2006年9月1日早晨5点多,已练功12年,自认为功力达到非常境界、圆满在即的“大法”徒张孟业,在去中国驻泰国大使馆聚集闹事途中,就在其住地门口过马路时被一辆货车撞倒,导致骨折、脾脏破裂和脑震荡而住院治疗,三天后在医院去世。(1)

  2006年10月14日晚10时20分,106国道湖南省桂东县境内增口乡侃大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地交警赶到了事故现场,发现是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被一辆迎面而来的摩托车撞倒,骑自行车人由于头部伤势严重,流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当事人随身携带着一包“法轮功”资料和一瓶桨糊,经查死者系该县寨前乡新桥村的“法轮功”练习者扶启明。(2)

  2007年12月韩国“法轮大法学会”骨干、元老级人物、不遗余力“弘法”的全判烈因车祸身受重伤,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3)

  2009年4月18日晚上10:40分左右,家住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城中村的“法轮功”痴迷人员毛翠莲(女,39岁)关闭自己开的小卖部,提着装着“法轮功”传单、光碟的皮包,骑着自行车准备出门散发“法轮功”的宣传品。出门不久,在经过新普爱医院门前的316国道时,被迎面驶来的一辆卡车撞倒,险些丧命车轮之下。(4)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但限于篇幅不一一列举。这些车祸事故如出一辙,经过惊人相似,都是在“弘法”途中遭遇车祸,车祸现场都散落有“法轮功”资料、“护身符”等。那么,“法轮功”弟子为何频繁遭遇车祸?笔者认为这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散布的歪理邪说脱不了干系。

  一、李洪志宣称自己的“法身”可以保护弟子,弟子对危险有恃无恐

  李洪志吹嘘自己有“法身”,“法身”不但可以帮弟子调整身体,还可以保弟子平安。

  “我的法身多得不能用数字来计算,数不过来。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每个学员身后都有我的法身,还不只一个。”(《转法轮》)

  “当一个修炼的人将要遇到麻烦事的时候,我的法身会给你把这些东西化开,不让出现,也会点化你。”(《在悉尼讲法》)

  “我们在座的就有被汽车碰了一下呀,把汽车碰坏了,他确实没有事,也不痛,也不害怕,哪儿也没有坏。为什么能这样呢?就是那些债主来找你要账来了,可是我们却不能让你真正发生危险……我有无数的法身,和我长的一样……他们自己有独立做事的能力,他们会看护你、保护你,帮你演化功,做一些事情”。(《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

  “我可以做这件事情,因为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我们做这件事情也不允许走偏的,真正往正道上修炼,谁也不敢来轻易动你的,而且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转法轮》)

  “按照练功人的标准去炼,不用我亲自给你下法轮、法身,你什么都会得到。……如果是我的习练者教你的,那么我所有的练习者都有我的法身保护。……我有无数的法身可以保护练习者,所以每个练习者真正修炼都会得到保护。……这一点是保证的。”(《转法轮法解》)

  “你去香港、你去美国,你跑到月球、太阳上去都没关系,我的法身都能保护。”(《转法轮法解》)

  李洪志所谓的“法身”有如此能耐,让“法轮功”弟子壮了胆。“法轮功”弟子自恃有“法身”保护,不但不怕因“讲真相”引来的牢狱之灾,而且任何危险包括车祸之类都不放在眼里。以身试“法”是许多“法轮功”弟子的共同特点。

  二、“法轮功”大肆杜撰“护身符”之神迹,使得弟子自我保护意识普遍缺失

  “明慧网”为了神话“法轮功”,杜撰大量“神迹”故事,其中对所谓的“护身符”的“功能”、“神通”进行了大肆渲染。如“明慧网”发表的“神迹”故事《小小护身符让女孩绝处逢生》、《神奇护身符止住滚石、救了五人命》、《是真相护身符保护了我》《护身符显神威,车毁人无恙》、《随身珍藏护身符天灾人祸不用愁》……“法轮功”弟子痴迷“法轮功”,也就十分相信“法轮功”炮制的“护身符”有“灵性”,认为佩带“护身符”,能逢凶化吉,消灾避祸。

  大法弟子在所谓“弘法”的路途中,携带了大量“护身符”,认为这些“护身符”足可以“保护”自己一路平安,所以他们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意识完全丧失,进而催生的是他们对安全的麻痹心理、侥幸心理和依赖心理(把自己的安全寄托在“法轮功”)。一个人如果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在车来车往的公路上,无疑容易遭遇车祸。

  三、在李洪志“生命观”的暗示下,众多弟子对自身生命并不看重

  俄罗斯著名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李洪志却在各个“讲法”场合,把自己的“生命观”强行灌输给弟子,使得弟子轻视生命,毫不珍惜自己宝贵的生命。

  在《转法轮》中教唆弟子放弃生命:“放下生死,你就是神;放不下生死,你就是人。”

  在《转法轮》中描写死亡的“妙不可言”:在死亡的那一瞬间没有害怕的感觉,恰恰相反却突然感觉到有一种解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有的人觉得自己一下子没有身体的束缚了,轻飘飘地非常美妙地飘了起来。”

  在《新加坡佛学会成立典礼讲法》中宣扬死亡是一种“解脱”时如是说:“空间肉身的死亡中解脱出来。他本来就在另外空间,出生时和这个空间的人体合为一体。当这个空间身体死掉的时候,那么元神也就解脱出来了。”

  在《1999年澳大利亚法会讲法》中向弟子散布“转生说”:“一般人的主元神离开人身体的时候也没有脱离三界,他还是在三界,死了之后往上去转生。”

  “法轮功”弟子被李洪志的“生命观”洗脑后,对生命不再留恋,对死亡不感到恐惧,为了所谓“圆满”、“解脱”、“转生”,愚蠢地做出轻生的行为。“法轮功”弟子中,轻生的弟子数不胜数,他们轻生的方式也不一而足,如跳楼、跳井、卧轨、上吊、撞车、自杀、自焚。

  四、“法轮功”弟子为了完成所谓“使命”疲于奔命,对事故袭来全然不觉

  “法轮功”弟子由于长期受着“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蛊惑和摧残,身心疲惫,表现出反应迟钝、木然。然而“法轮功”却仍然不断给弟子的“圆满”条件加码,“救度世人”成了“法轮功”弟子“圆满”的必由之路。

  在2002年3月《北美巡回讲法》中,李洪志明确了救度的任务:“你们的修炼绝不是为了个人简简单单的圆满问题,你们的修炼是在救度着对你们寄托无限希望的与你们对应的天体无数众生,你们的修炼是在救度着每一个庞大的天体大穹中的众生……只有救度众生,让那些应该圆满的众生及其背后的神、主、王都得度,才能圆满。”

  在《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中又说,“你们修炼的目地不只是为了个人的圆满,你们要普度众生,你们也在帮助未来众生开创未来。”

  《2007年的纽约法会讲法》老调重弹:“目前要做的一件重要的事就是如何救度更多的众生,这也是当前大法弟子圆满过程中要完成的。这是大法弟子的使命,是责无旁贷的,必须得去做、必须得去完成的事情”;

  “法轮功”弟子被李洪志骗的团团转,他们在“法轮功”的唆使下,脱离常人生活正轨,长期在外发传单、贴标语、送“护身符”,进行所谓的“讲真相”。“法轮功”弟子为了尽快完成“使命”(“讲真相”、救度世人),走向“圆满”,长时间在外奔走。在心事重重(一心想着“圆满”)、疲于奔命的状态下,原本反应迟钝、木然的“法轮功”弟子,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没有丝毫自觉意识,对突然到来的危险躲避自然不够及时,甚至自己已经处在危险境地也全然不觉。“法轮功”弟子安全意识淡薄导致他们在“弘法”途中容易遭遇车祸。

  综上四方面的原因分析,“法轮功”弟子容易遭遇车祸也就可想而知了。

  附注:
  1、http://www.kaiwind.com/xspx/200810/t84568.htm
  2、http://www.cnfxj.org/Html/lgxd/2009-3/25/001739738.html
  3、http://www.kaiwind.com/xspx/200810/t84568.htm
  4、http://www.kaiwind.com/htsj/200904/t91394.htm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