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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推荐】“有求”和“无求”之矛盾浅析

作者:漠中泉 · 2009-07-02 来源:凯风网

  从李洪志的《转法轮》到“经文”及其“讲法”,对弟子的“有求”之心百般指责,甚至威胁恐吓,只要抱着“有求”之心,就难以修成,就不能“圆满升天”。如果从佛教和道教的角度去考量,李洪志的话虽然说得难听,但杜绝弟子的“有求”之心倒也基本符合佛道两家“无求”之意。

  但细加分析,李洪志鼓噪“无求”的真实用意却没有佛道两家的些许善念,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之祸心。

  一、解读“有求”、“无求”

  从《转法轮》中可以看出,李洪志的“有求”一词是来源于佛道两教。《转法轮》74页讲到:“过去宗教修炼,佛家讲空,什么也不想,入空门;道家讲无,什么也没有,也不要,也不追求。”接着讲:“炼功人讲:有心炼功,无心得功”,这都是在讲无求自得。

  菩提达摩在论中说:世人长迷,处处贪著,名之为求。智者悟真,理将俗反,安心无为,形随运转,万有斯空,无所愿乐。功德黑暗,常相随逐,三界久居,犹如火宅,有身皆苦,谁得而安?了达此处,故于诸有,息想无求。经云:有求皆苦,无求则乐。判知无求,真为道行。

  老子说:“欲而不知止,失其所欲;有而不知足,失其所有。”

  简而言之,就是在现实生活中通达万物缘生无性的道理而不执著贪求,世间万有也不是执著贪求能得到的,应该对自己欲望的加以控制。不止是修行,如果人们真能在生活中做到这样,“人到无求品自高”,自然就能证得解脱道,成为品格高尚之人。

  如果比较佛道两家关于“无求”之意,似乎和李洪志所说的不让弟子“有求”没有本质区别。但李洪志却一边大肆蛊惑贪欲之心,一边让弟子不能“有求”,这就同佛道两家有本质之区别。这样自相矛盾的逻辑令人十分费解。

  二、大肆鼓噪“有求”

  李洪志给弟子们承诺了数不清的好处和实惠,尽管难以实现。可以说吊足了弟子的胃口,极大的膨胀了弟子们的各种欲望。

  练法轮功可以治病。《转法轮》第2页讲:“但是真正修炼的人,你带着有病的身体,你是修炼不了的。我要给你净化身体(实际就是治病)。”而且这种治病,不像医生治病那样是“把病往后退了”,是“把他的身体给以净化,使他能够往高层次上修炼”。

  练法轮功可以青春常驻。《转法轮》170页讲了一个70多岁的老太太,通过练法轮功,“表面上看才40多岁”。而且说法轮功通过性命双修,“身体向年轻人方向退”,会“减缓衰老”、“青春常驻”。

  练法轮功可以有特异功能。通过练法轮功,会得到“法轮”、“开天目”,有“遥视”和“宿命通”功能。可以练出“功柱”,可以“三花聚顶”。《转法轮》72页说:“往往我们出功能在两头比较多,小孩和年岁大的老人。”但按照李洪志的说法,这些都是“小术”。仅仅是这样的“小术”,其产生的作用就会让人瞠目结舌。《转法轮》中讲了几则这样的故事。故事之一是李洪志在北京办班时,一个50多岁的女学员被一辆轿车“当”的一下撞到头上,“那轿车被撞进一个大坑”,那个学员“不但不觉得疼,也不出血,连包都没有”。故事之二发生在长春,一根4米多长的钢管从高楼上掉下快砸到一名法轮功学员时,头顶上旋转的法轮救了他的命。而且说:“这类事情很多,数不胜数。”

  练法轮功可以“圆满升天”。相比李洪志前面认为的“小术”,“圆满”是李洪志给弟子的最大诱惑。“圆满”之后,“地都是金子铺的”,“要什么有什么”,可以成为“宇宙的主和王”,不仅自己变成了神仙,还可以管不少神仙。

  三、极力推崇“无求”

  《转法轮》第2页就讲到:“如果你抱着各种执著心,抱着来求功能,来治病,来听一听理论,或者是抱着什么不好的目地,这都不行。”“你抱着各种有求的目地来学功、学大法,那你什么都学不到的。”可见,李洪志对弟子的“有求”之心是防备甚严的,否则,不会在《转法轮》开篇之处就两次强调。

  从《转法轮》中随后专门利用一节讲“有所求的问题”,更加反映处李洪志禁止弟子“有求”之心的坚决态度。这节内容可以归纳为四方面的内容。

  其一、不能抱任何“有求”之心。“有的人抱着求功能,有的人想听听理论,有的人想治病,还有的人想来得个法轮,什么心态都有。”“得到了这可能就应该你得,所以你要珍惜,不要抱着任何有求之心。”

  其二、“有求”之心难逃法眼。“你抱着有求之心,你就是为了这个东西来的吗?你思想中想的是什么,在另外空间里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

  其三、“有求”之心会造磨难。“有的人心性好,在那个层次上一旦出了功能,后来他把握不住,做了不该做的事”,“功能就减弱或没了”,“这一丢就永远的丢了”。“你有所求,那个动物可就看见了,它就要上来,这就是附体”,“最后你把它招来了,你还修炼什么?就彻底完了。”

  其四、“有求”之心毫无用处。法轮功弟子们求的都是“功能”,这些“功能”既不能显示,摆在那里也不好看。所以,李洪志为了杜绝弟子的小贪婪,用一个更大的诱惑来置换。“走出世间法以后,人要从新修炼”,“这个佛体得从新开始修炼,从新开始出功能,它不叫功能,叫做佛法神通。他威力无穷,制约于各个空间,是真正发挥效力的东西,你说你还追求功能有什么用?”

  四、同时鼓噪“有求”和“无求”的意图

  在李洪志的话语体系中,经常出现一个物品既是白又是黑这样的强盗逻辑。如“忍”和“忍无可忍”,“不政治”和“参与政治”,“度人”和“杀人”等等,原本是截然相反之事,李洪志却可以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在“有求”和“无求”的问题上,李洪志又一次陷入自设的矛盾体系中,这也是李洪志又一个顾头难顾尾的陷阱。

  为了招揽人们加入法轮功,为了让弟子们为他卖命,李洪志就必须不断的承诺相信法轮功能带来的好处,而这些好处无非两个方面,即,现实中和未来的好处,也就是“祛病强身”、“有功能”、“圆满升天”、“宇宙的主和王”等等。而且一边禁止弟子们“有求”,一边在用一个比一个大的贪欲勾起弟子们的“有求”之心,否则弟子们就没有继续为他卖命的动力。

  为了避免自己的谎言穿帮,李洪志必须堵住弟子们进行验证的“有求”之心。因为李洪志比谁都清楚,自己的许诺根本无法兑现。特别是李洪志给了弟子那么多“功能”,哪个弟子不想验证呢?这恰恰是李洪志害怕穿帮的心腹大患。为此,李洪志在《转法轮》和“经文”以及“讲法”中不厌其烦地告诫弟子们不能有“有求”之心,否则,是不会“圆满”的。

  文到此处,禁不住感慨李洪志骗术再高、凶相终露的可恨、可悲、可怜之处。

  试想,一个骗子会有好下场吗?

  原文网址:http://blog.kaiwind.com/users/3128/archives/2009/2009223174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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