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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矫治在帮教工作中的具体运用

作者:李 江 · 2009-03-18 来源:凯风网
  本文针对现阶段“法轮功”痴迷者的主要心理特征,深入分析研究其成因,探索运用心理矫治开展帮教工作。

   一、当前痴迷者主要心理特征

  笔者近期通过调查分析发现,当前“法轮功”痴迷者在心理上都存在着较严重地障碍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潜藏人性的神化心理。“法轮功”痴迷者通常不把自己当作普通人,而是定义为“修炼人”、“大法学员”或是“大法弟子”,使自己有一种归属感,强调自己是属于“法轮功”的,这样才有机会修炼成神。这种观念上的自我强化带来的后果是对周围的一切失去兴趣,要断绝七情六欲。但随着“法轮功”邪教组织抛出《九评》、《解体党文化》“三退”,部分“法轮功”痴迷者对“法轮功”阶段性的新目标一时无法接受,出现短暂的心理错位,潜藏在神化心理下的人性开始微妙复苏,如“想念亲人”、“谈论未练功前的情况”等。

  (二)丧失理性的超验感觉。“法轮功”痴迷者长期处于“法轮大法”所编造的一个非理性的荒谬世界里,丧失了理性分析判断能力,认为现象都是虚假的、不真实的,只有超验感觉成了惟一可以依赖的东西。比如师父的“点化”、打坐练功时“原神出窍”看到的景象、观看揭批碟片时身体的不良反应等。认为现实的一切都是虚幻的,运用人类的理性思维永远认识不了宇宙的真相,只有修炼“法轮功”,才能掌握真理。因此,“法轮功”经文在正常人眼里看来种种荒诞、不可理解、毫无根据的话语也在此时找到了逻辑归结点,即神的语言是不能用人的逻辑来分析的,只有用超验感觉才能体会。

  (三)无限放大的济世心理。当前“法轮功”邪教组织借用了宗教的旗号,明确提出了自己的政治主张。这种掩耳盗铃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法轮功”痴迷者的虚荣心,他们认为自己积极的“正法”并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得失,而是为神做事,是为了救度众生,虚假的神圣感和使命感荣耀了心灵,以致于无暇或是不需要去考虑身后事(李洪志已经安排好了一切)。被无限放大了的苦行僧式的济世心理,支撑着自己成为芸芸众生中的“孤胆英雄”,甚至有了一抹虚幻的悲情色彩。

  (四)不切实际的期待心理。随着中国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部分“法轮功”痴迷者却错误地认为政府开始做出让步,“正法”即将结束,平反的日子快到了,“法轮功”马上就会被世人接受。个别“法轮功”痴迷者甚至把政府对他们家庭和生活的关心也看作是一种忏悔和补偿,是自己“发正念”、“正法”的结果。

  二、成因分析

  “法轮功”痴迷者以上心理特征的形成是一个错综复杂的演变过程,深入分析研究它们的主要成因,是运用心理矫治开展帮教工作的前提。

  (一)外在社会环境的影响。通过对上百名“法轮功”痴迷者的调查分析,笔者发现他们虽然在社会上从事的职业千差万别,但近乎80%的痴迷者都来自社会中下阶层,享有一般或较差的生活境遇及社会认同度;本身经历坎坷,但又因能力的不足及社会阶层变动的缓慢性,极难改变目前所处的生活状态。“法轮功”的出现,给了他们改变自身命运的一次机会,它以一种近乎神话、貌似真实的语言描述了所谓修炼“法轮功”就能圆满,白日飞升的虚幻景象。而随着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打击违法犯罪的“法轮功”痴迷者,失去正常分析和判断能力的“法轮功”痴迷者往往在醒悟与反复间摇摆,或者将所有的赌注押给“法轮功”,期望神话的实现;或者醒悟,回归正常的生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或者狡黠地想在两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二)内心根本诉求的制约。弗洛伊德把人的心理结构分为三个层面:本我、自我与超我;自我和超我属于意识领域,而本我属于潜意识领域。意识如同露出水面的冰川,而潜意识则藏于水面之下,后者决定前者。以此理论来分析“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特征。笔者认为,“法轮功”痴迷者心理的根本诉求即在于探求人的来源、归宿问题。他们或者因生病而练功、或者因厌世想升天圆满而练功、或者因执著于寻求人生真理而练功。以上种种表现形式,其背后都是人的根本诉求在起作用。他们只是在探求的过程中被“法轮功”邪教思想所蒙蔽,走上了邪路。

  (三)心理调节能力的丧失。心理调节是人保持正常心态,纠正过激或非理性行为的重要手段,其基点在理性。李洪志自诩“法轮功”是一门超常的科学,以普通人的思维根本认识不了,更胡说科学的基点是错的,是邪教。李洪志的谬论有意否定了科学的地位和作用,实际上是将其信徒带进了一个非理性的世界,以致于“法轮功”痴迷者不能从理性的角度去思考自己所遇到的挫折、困难,评价社会现象,而是“以法为师”、“向内找”,心理调节能力逐渐丧失。

   三、心理矫治在帮教工作中的具体运用

  针对当前“法轮功”痴迷者的主要心理特征,在深入分析研究其成因的基础上,笔者认为,逐步尝试运用心理矫治的方法和手段开展帮教工作很有必要。

  (一)严格信息甄别,瓦解心理防线。一是收集隐性信息。对“法轮功”痴迷者开展帮教其实就是一个信息传递的过程。帮教工作的成败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帮教者能掌握对方什么信息,提供对方什么信息。因此,在掌握“法轮功”痴迷者的基本情况的前提下,还必须了解对方的隐性信息,即不公开的、妄图隐瞒的信息。从心理学角度讲,隐性信息是游离于心理防线以外的信息,个人对其重视程度高、控制力强,一旦被他人捕获,极易瓦解心理防线。二是提供有效信息。当前的帮教资料,内容相当丰富,但也庞杂,有些对同一件事情的描述会有较大的差异。在提供信息之前,如果不对相关的资料加以甄别和分析,极易被“法轮功”痴迷者抓住破绽而起到反效果。而所谓的有效信息,则是在甄别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对方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心理特点提供的针对性信息。譬如该教重亲情,就可以提供一些“法轮功”痴迷者冷漠无情、抛家舍业的材料;如该教是一心想修炼圆满的,则可以提供一些佛教方面修炼的原理知识。切忌无的放矢,随意挥霍收集到的信息。三是杜绝不良信息。当前的“法轮功”痴迷者多为家族式“法轮功”练习者。由于血缘亲情关系,他们一起生活、练功、学法,相互鼓励,在家庭的支持和依靠下,往往极其痴迷,为此,在帮教过程中,强调口径要统一。

  (二)趋同谈话语境,营造和谐氛围。语境即具体语言形式出现的环境。正常人谈话的具体语言形式受环境的制约。而“法轮功”痴迷者说话往往不受环境制约,一下子从普通人的角度,一下子又转为修炼人的角度,一下子人间,一下子另外空间,甚至在各个角度和空间进行跳跃,让人莫衷一是。与此类“法轮功”痴迷者进行思想交流是困难并且效率低下的。所以,首先要实现谈话语境的趋同,即双方都在同一种语境下谈话,对“法轮功”痴迷者超出语境的话坚决予以制止,要求在双方都能理解的范围内谈话,逐渐恢复他们正常的思维模式。同时,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帮教是两种思维模式、两种观念的交锋。谈话双方往往不能达成一致的观点,有时甚至为了一个问题进行无休止的争论。因此,在最初的帮教过程中,应该回避双方明显对立的问题,而是从一些简单的、双方都能认同、接受的问题谈起,比如“法轮功”痴迷者的学法目的、“法轮功”组织的演变过程,努力形成一个和谐的谈话氛围。通过扫清心理防线的外围问题形成依据,一层层的向内在问题进攻,最终实现我们的帮教目的。

  (三)进行认知矫治,转变思维方式。在同“法轮功”痴迷者能够正常交流后,要对其进行系统的认知矫治,通过弱化邪教的思维方式,强化正常人的思维方式,促其醒悟。一是重点学习相关法律,培养法制观念,增强守法意识。针对部分“法轮功”痴迷者上访、集会游行是无罪的思想,组织重点学习《治安管理条例》和《刑法》中有关的条文,使他们明确认识到自己的上访和集会是未经批准进行,是非法的,要被取消和制裁的。二是反复强化与“法轮功”痴迷者不合理信念的辩论。这些不合理的信念包括,世界末日论、社会道德沦丧等等。一般来讲,“法轮功”痴迷者不会轻易地放弃自己的信念,他们会利用邪教的各种理由进行辩解,这就需要帮教者紧紧抓住他们回答中的非理性内容,通过循环重复辩论,反复强化,一直到他们理屈词穷,认识到自己的信念是不合理的,进而分清什么是合理的信念,什么是不合理的信念,最终以合理的信念代替不合理的信念。三是要培育理性观念。在不断削弱“法轮功”痴迷者邪教观念的基础上,要及时灌输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重新培养他们理性的思想观念,使其具备独立分析判断事物的能力。

  (四)浇灌荒芜心灵,培养正常情感。情无所依,为人冷漠、孤单、自卑,是“法轮功”痴迷者的一般特点;要让他们情有所依,找到感情的寄托,才可能有效巩固帮教成果。一是在生活上关心照顾。对于贫困的“法轮功”痴迷者经常性开展扶贫济困活动,使“法轮功”痴迷者一点一滴、潜移默化地感受到走出“法轮功”邪教确实是众望所归的必然选择,是唯一的出路。二是开展经常性的谈话,使其能有一个固定的倾诉对象。“法轮功”痴迷者往往性格内向,心里的话不轻易向人表露。作为帮教人员,应该从一个朋友的角度去与之交流。三是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动员和引导“法轮功”痴迷者积极参加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开展读书活动,选取针对性较强的科普书籍、励志书籍、名人传记、文学名著提供他们阅读,并引导他们写下读后感共同讨论,增强自信心与自我分析判断能力。

  (五)开展心理康复辅导,巩固帮教成果。在“法轮功”痴迷者初步摆脱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精神控制后,邀请心理医生对他们进行回归正常生活的适应性心理辅导,内容主要是选取一些成功人士的成长经历进行讲解,让他们从成功人士如何克服困难和挫折走向成功的事例中,学习领会走出“法轮功”邪教阴霾后自己应该怎么做;同时,开展“十个怎么办”的讨论。心理辅导老师提出10个“法轮功”痴迷者醒悟后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如“收到经文怎么办?”“别人不相信你怎么办?”等十个走出“法轮功”邪教后可能遇到的问题等等,让他们思考后再相互交流,找到比较合适的答案,为“法轮功”痴迷者在摆脱邪教精神控制后,顺利回归正常生活作好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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