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对“法轮功”习练者的心理矫治过程中,运用心理学原理、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一般能使他们看清真相,恢复理智。但是,对于长期痴迷、中毒较深的习练者,他们对“法轮功”已经形成了严重的身心依赖,即使认识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也很难摆脱。另外,部分已经摆脱“法轮功”的习练者,回到社会后,练功前的身体、心理、社会等问题再现或者说仍在,如果他们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办法,他们往往会因为“需要”而依赖“法轮功”。鉴于此,“需要替代”在帮助习练者彻底消除对“法轮功”依赖的过程中,作用不可忽视。为此,本文着重探索如何运用“需要替代”,帮助习练者摆脱“法轮功”。
一、“法轮功”“满足”了习练者哪些需要
心理学研究表明,需要是人对环境有某种需要的主观状态;人对需要的认识便形成了人行动的动机,推动人们去追求需要的满足;需要越强烈、越迫切,它所引发的行为就越有力。
按照西班牙著名反邪教专家罗德里格斯所说,一个人之所以会成为邪教的俘虏,必定是同时具备了四个条件:一是有某种信仰和崇拜的天性;二是由于生活和工作中遇到困难,正处在必须解决而无法解决的时刻,这种压力已超越了个人所能承受的能力;三是邪教教徒或游说者(不管是否是受害者的熟人)以适当的方式加以说服;四是教派提出的宗旨能满足当事人的需要、利益和想法。
可以看出,“法轮功”练习者大都囊括在了罗德里格斯所说的这四个条件之中。
而邪教尽管不能解决信徒的任何实际问题,但它在特定的时候、特定的条件下,往往能给信徒某种心理安慰,甚至满足信徒的某种需要。如上世纪70年代,经过越南战争之后的美国,人们家庭观念淡薄、离婚率上升、犯罪活动增加、社会各种矛盾激化,琼斯就利用了当时人们缺少安全和关爱的需要,打着“关心穷人、改造社会”的幌子,吸引信徒进入其大家庭式“圣殿教”。
纵观“法轮功”创立及发展的过程,教主李洪志也是利用了习练者的某些需要,采取偷梁换柱、欺世盗名等手法来编织他的所谓“法轮大法”,以蒙蔽群众、掩盖其邪教本质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李洪志利用人们“强身健体”的普遍追求,编造和吹嘘他的“法”具有远远高于一切医学手段的“祛病健身”功效和魔力,来诱骗他人,尤其是那些年老体弱的人,相信其“法轮功”;他利用中国民众千百年来对“真、善、美”的追求,编织了一套“真、善、忍”的歪理邪说,说什么练“法轮功”可以帮助弃善从恶,做好人;他还利用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编织了“消业”、“圆满”、“上天国”、“当法王”等荒谬的论调,从而一步步控制住了“法轮功”习练者。在被李洪志控制的过程中,习练者却从其中得到了一些安慰。
尽管习练者存在个体差异,但是他们都是受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所控制,所以他们主要痴迷症结也即心理满足是带有普遍性,有规律可循。依据他们习练“法轮功”的目的和痴迷的原因,可以把他们得到“法轮功”的虚幻安慰分为:“身体受益”、“做好人”、“追求信仰”,等等。
二、破解“法轮功”习练者的依赖心结
——“身体受益”结。这类习练者多数是为祛病健身而步入“法轮功”的,经过长期锻炼后,他们一般会有身体健壮、疾病缓解的感觉。因而,认为“法轮功”有健身的奇效,对李洪志感恩戴德,对我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的决定,十分不满。
对此类“法轮功”习练者,首先要把修炼和动功剥离开来,让他们明白身体受益是由于动功的健身作用,受害是由于李洪志的修炼理论。同时科学分析法轮功健身的原理是动功的作用和心理暗示的功效,而不是“法轮功”神奇,更不是李洪志“消业”的结果。
从医学上讲,人患病的原因很多如环境、情绪等,据中医原理讲,良好的情绪能够产生巨大的抗病能力,促进身体康复。从心理学上讲,积极的心理暗示就是通过唤起其积极的情绪,最大限度地调动病人的潜能,提高机体的免疫能力,促进机体的代偿机能,促进疾病的康复,使症状得到改善或痊愈。
“法轮功”的修炼是既有理论《转法轮》进行指导和心理调试,又有动功进行锻炼,所以长期坚持,有规律地生活和锻炼,对某些人会产生一定的效果。
在矫治过程中请医学方面专家讲解疾病治疗和预防的知识,讲清哪些疾病不用吃药可以自愈;哪些疾病必须及时治疗,否则会有生命危险;心理因素在疾病治疗中所起的作用等等,帮助他们认清练功与身体的关系,认清心理调节对疾病的缓解作用,使他们从祛病强身的怪圈中走出来。
——“做好人”结。“做好人型”“法轮功”习练者大多认为自己追求“真善忍”没有错,即使自己因为触犯法律受到制裁,也认为是政府冤枉了自己。
对这类习练者,一方面通过对比:李洪志前后所说对比,“法轮功”“所说”与“所做”对比、李洪志“许诺”与“实际效果”对比。如李洪志说修炼人不会得病,而实际修炼人不但得病,而且有的因为有病拒医拒药而死亡,使习练者看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说做不一的骗人真相;另一方面结合习练者本人分析其修炼的初衷与修炼的后果对比。如河北的习练者李某,原本为“做好人”而修炼“法轮功”,可进入“法轮功”后,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蛊惑下,追求“圆满升天”,一直为了“圆满”漠视亲情、抛弃家庭责任,最终造成家庭破裂。
另外,通过分析“做好人”的动机,让习练者明白他们“做好人”的虚假。“法轮功”习练者之所以能“打不还手”,是因为他们相信“一举四得”,别人打了你,你“忍”了,你身上的业力就会转到对方身上,对方则把一大块“德”给了你,而“德”多了就能长功,长功又能上层次,接近圆满。否则“打若还手”,不但得不到“德”,还要失去“德”,那就太划不来了,因为“大法弟子”要的是常人得不到的东西——“升天圆满”,为此看来,李洪志“真善忍”的“忍”实际是损人利己、吃小亏占大便宜,其所谓“做好人”是虚假。
——恐惧报应结。“法轮功”习练者因受李洪志宣扬的“末世论”、“宿命论”、“毁灭论”、“魔论”等精神控制的影响,恐惧心理特别重。在心理矫治中,尽管对帮教人员的帮教表示认同,道理听得进、是非分得明,有想放弃“法轮功”的愿望,但是因心理极度恐惧、怕遭报应而不敢转化。
对此类习练者,可以采用放松情绪、转移注意、正面鼓励、事例引导、典型榜样等办法逐步消除其恐惧心理。在这一环节,要特别注意提前告知可能出现的恐惧心理,预防痴迷者把任何的“不顺”都同报应相联系。
三、需要替代消除习练者对“法轮功”的依赖
根据不同类型的习练者,给予他们需要的指导。
——对“身体受益”型的习练者,提供科学健身法。
以科学健身方法替代“法轮功”。给他们提供类似动功的健身方法,教会他们广播体操、健身气功、太极拳等体育锻炼的多种方式,“置换”他们对“法轮功”“能祛病健身”的心理信赖。
让他们继续进行身体锻炼,并辅助一定的心理调节,使他们有一个锻炼身体的过渡期。如果转化后他们放弃了各种身体的锻炼,由于长期练功产生的惯性,一旦停止身体就可能产生不适,就会诱发他们反复。同时还要注重对“法轮功”转化人员进行长期的思想关注和心理治疗。主要目的在于把理性的思维方法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植入转化人员的头脑中,使他们获得思想的免疫力。从科学角度而论,也许我们不可能通过某种方式使“法轮功”练习者达到完全忘却经文、教义的“失意”境界,但我们可以使“法轮功”习练者在获得思想免疫的基础上,有意识、有能力凭自身正确的思维模式去抵御外来诱因的侵蚀,防止反复的发生。
——对“做好人”型的习练者,提供做好人的准则与标准
学员认清了李洪志“真善忍”“做好人”的欺骗性后,要彻底消除他们对“法轮功”的依赖、从根本上解决思想问题,还需要一个长期的、逐步推进的过程。为此,我们进行了系列的补给巩固,开展了八荣八耻、法律法规、形势政策、社会适应、健康生活等教育,提高他们辨别是非、面对挫折、适应社会的能力,促其做真正的好人。
——对于“信仰”型的习练者,进行宗教信仰置换。宗教和“法轮功”都是属于意识形态范畴的精神信仰;一旦信仰树立,就是个人在世界上安生立命的依据,也是人生价值的承载者;因此,要转变一个人的信仰,改变其人生价值取向,是十分不容易的事,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十分痛苦的过程,是一种灵魂的煎熬。所以,我们要有长期作战、耐心推进、甚至观望等待、允许反复,不懈努力的思想准备。不要指望一蹴而就。
其次,以信仰替换,可以佛教信仰为主,因为“法轮功”盗用佛教的名相、观念和象征比较多,所以相对而言,由“法轮功”练习者转化为佛教信徒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如果有其他正信宗教信仰背景,或者有周边社区其他宗教信仰者较为集中的情况,则也可尝试以其他正信宗教替代“法轮功”,可能也会有一定效果。
尽管以信仰替换的方式,打开“法轮功”练习者的心灵死结,是一个有效的办法,但是并非万能,需要有一个前提条件,即练习者本人在思想上对其他宗教不反感,并有需要宗教、接受信仰的心理诉求;否则,在不同的信仰者之间固有的观念差别,会导致“法轮功”练习者的抵触情绪的强化。
总之,无论那一种类型的习练者,在提供所需的替代后,在为他们提供相互理解、彼此尊重以及和谐融洽的家庭和社会帮教氛围更为重要。家庭是人心灵的港湾,尽管习练者痴迷“法轮功”给家庭及其亲人带来了很多伤痛,但是,只要把他们看成是失足者、受害者,就可宽容他们曾经的无知,原谅他们的伤害。并且,在一个充满温馨幸福的家庭氛围里,习练者就会逐渐转移对邪教“法轮功”精神依恋。同时,一个宽松、充满友好的社会氛围,有利于健康心理的滋长,促进他们彻底摆脱对“法轮功”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