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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气功知识对习练者进行心理干预

作者:白 强 · 2011-10-19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是打着气功旗号出现的邪教组织,从科学练功的角度看,法轮功痴迷者也属于练功走火入魔的一种。为此,运用科学的气功知识对其痴迷者进行必要的心理干预,也是做好挽救工作的一种有效途径。作为一名基层志愿者,结合多年工作实际,就这方面认识谈一些自己的体会。

  第一,确定适用对象。

  运用科学的气功知识进行挽救的方法,主要适用于那些真正想修炼,对练功的实践和理论有兴趣、肯钻研,其他私心杂念比较少,品行比较“端正”的法轮功痴迷者。他们大都不是法轮功非法活动的组织者,但练功比较认真,而且自认为有收益。其中包括一些文化层次较高,但思想比较单纯的年青者。有些法轮功人员既有痴迷于法轮功歪理邪说的问题,也有其他问题。对于这些人,运用科学的气功及心理学知识只起到部分作用,他们是部分适用的工作对象。

  第二,做好前期工作。

  确定了适用对象之后,应该先作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了解适用对象的人格特征,以便在心理干预时找到适当的访谈接触方式。这种了解必须逐一进行,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但法轮功痴迷者的人格特征也有以下共同之处。

  (1)自恋倾向。不少法轮功痴迷者自私自利、自以为是。他们在心理上往往自认掌握了“宇宙真理”,高人一等,有权看不起别人。他们其中的一些人亲情淡漠,除了关注自己所认为的“法轮大法”之外,不关心亲人和朋友。他们嘴里说的是“真、善、忍”,以及遇到冲突时从自己找原因等,但实际上真正关心和爱护的只是他们自己。他们所追求的解脱也是自己的解脱。他们不会也不愿意考虑别人的立场,不能接受任何对“法轮大法”的批评。在心理学上,将以自我为中心,不顾及他人的人格类型称为自恋型人格。法轮功痴迷者的行为模式有这种倾向。

  (2)依赖倾向。法轮功痴迷者们有时看起来很有自主意识,为了维护所谓“法轮大法”可以奔走上访,甚至绝食。但他们的内心却有很强的依赖性。他们对于生活的目标和意义缺乏独立的思考能力,在人格意义上不能够真正自立于社会。例如:当问及他们是否知道修炼是往哪里修的问题时,他们竟然可以回答说,这些问题不用他们自己考虑,“师傅”知道就行了。他们考虑这个问题的“层次”还不够。由于在这样的目标问题上完全依赖“师父”,他们抓住法轮功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紧紧握住不放,以此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有了这样一个声称是“宇宙真理”的精神支柱,他们的心理感觉是自己变得强大了,超凡了,但实际上,这恰恰说明了他们的性格脆弱,需要借助于虚幻的事物来支撑自己的实际存在。心理学上称缺乏自信,自愿从属于他人,任凭别人摆布倾向。他们对“师傅”依赖是全身心的,以至于在人格上部分或完全地丧失了自我。

  (3)从缺乏自信到偏执的逆反倾向。法轮功痴迷者以内向、敏感、优柔寡断者为多,心胸开阔、性格爽朗者少见。这类人经不起委屈和失败,自信心不足,内心深处有自卑感。李洪志宣扬的“真、善、忍”之所以能够打动这些人,和他们自身的心理弱点有直接关系。法轮功被认定为邪教后,这些人的内心有了一个逆反,长期以来被压抑的脆弱的自我意识,成为偏执。其表现是一反过去的自卑心态,行为生硬倔强,不近人情。例如:一位身为教师的法轮功痴迷者,一心想要被拘留,觉得如果不被送进公安局就没有机会“圆满”,就没有面子,于是想方设法参与非法活动,直至被公安机关拘留。

  二是要了解适用对象的生活经历。通过了解生活经历,可以了解其所遭受过的身心创伤,而这些创伤往往是他们接受法轮功的直接原因。经过访谈了解到,他们之中的许多人在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中都不是很顺利,人际关系有障碍。其中,不少人是因为患身体疾病才学练法轮功的,有的人则是因同事关系问题、家庭问题等解决不好而学练法轮功的。例如:一名法轮功骨干分子练功多年,了解其家庭生活背景,发现其已离婚多年,唯一的女儿也不在身边。这无疑对她孤僻、内向的性格形成是有影响的,也是其学练法轮功的心理动因之一。有关的生活经历了解的越多、越详细越好,这样就能准确地把握他们参与法轮功的原因,以便对症下药,找到适应的切入点。

  三是要了解其对法轮功痴迷的情况。大体有两类:一类是痴迷于练功治病;一类是痴迷于歪理邪说;也有两类兼而有之者。痴迷于练功治病的大部分人文化层次较低,痴迷于歪理邪说的大都文化层次较高。很明显,对两类不同的痴迷者要有不同的工作方向和对策。

  第三,进行心理干预。

  在充分了解上述一些基本的资料后,可以进行适当的心理干预,以下是心理干预的基本对策。

  总的干预方向是打破、动摇法轮功痴迷者迷信法轮功的思想观念。主要的干预措施是运用科学的气功修炼知识和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方法对他们进行教育转化。进行工作时应该注意,这种心理干预不是典型意义上的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而带有较强的教育性质,是用心理学方法做教育转化工作。注意到这种区别会有利于准确地把握工作重心及与管教人员的配合。

  (1)认知干预。认知干预的目标是转变法轮功痴迷者的思想观念。其内容主要包括:科学地解释什么是气功,什么是气功境界;科学地解释练功的强身健体作用和气功幻觉产生的机理;科学地探讨如史前文明、宇宙空间等尚未被完全认识的事物;科学地说明有关宗教的基本知识;科学地介绍有关古代哲学知识。

  认知治疗以个别访谈为基本方式。针对法轮功痴迷者的人格特征和偏执性认知障碍,应注意掌握访谈的技巧。这些人的人格依赖性大,本质上需要关切。然而他们又有从自卑到偏执的逆反,单纯的关切还不够。偏执心态的工作对象一般不愿意接受教育式的谈话,他们认为对方居高临下,不平等;他们对规劝式的谈话也通常表示厌烦,规劝属情感打动,与他们横下心来的心态不符,也与他们自认为“高层次”相抵触。他们比较愿意接受的谈话方式是探讨,此种方式谈话双方相对平等,因而对抗较小。因此,一般情况下,访谈以关切的态度和探讨的口气进行比较容易成功,把握局面主要靠谈话的内容,不倚势压人。冷冰冰的态度和生硬的批评容易引起阻抗,使以后的访谈难于进行,访谈的频率不宜过密,因为解释、说明性的访谈内容需要有时间消化吸收,不是谈一两个小时马上能奏效的。

  每次访谈后应布置心理作业,要留下思考的问题,并规定书面还是口头回答。心理作业可以请社区工作人员督促完成。此外,每次访谈后可以请社区工作人员搜集反馈意见,但不宜在访谈结束之后马上直截了当地问,最好从侧面了解,以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性。认识治疗也可以采取上大课的形式。但这种形式一般应在工作一段时间,对听课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的比较清楚,与其他帮教人员的工作配合比较成熟时进行。上大课应避免在课堂上与听课人员发生争论,可以允许提问是但要掌握回答技巧,也不一定当场解答。

  (2)行为干预。行为干预主要针对法轮功痴迷者在社会生活中脱离现实的倾向。其内容可以包括:适当安排劳动锻炼,遵循自食其力的生活原则;适当安排文体活动,培养现实生活的兴趣和情趣;抓住出现于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冲突,及时促进转化;如果可能,安排学练科学的健身气功。

  行为干预以集体活动为基本方式。一般说来,行为干预不直接涉及法轮功问题,但对于已转化的法轮功痴迷者脱离社会现实的倾向和自认为“高层次”的心态有积极作用。法轮功歪理邪说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空洞虚幻,脱离现实。批驳这些荒诞的说教仅采用认识干预不够,还应当引导痴迷者们从行为上回归现实。当他们看到的那套说教不能够解决社会劳动、文化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时,迷信就会逐渐被打破。在行为干预中除组织集体生活外,还应善于抓住各种有助于转化的个别事件和问题,及时进行干预。例如,在劳动中哪些法轮功痴迷者偷懒或呈能,暴露出种种人格弱点;哪些法轮功痴迷者生了病还是靠吃药才恢复健康等等。出现这些情况都是进行干预的好时机。干预时应联系对法轮功的歪理邪说的批判明确指出所在的问题,话不一定多,但要使对方印象深刻。行为干预要注重事实教育,目的是改变行为,故此时不用说太多道理。应重在批评和要求其改正错误行为,而一旦改正,应对正确行为予以适当形式的表扬。

  此外,如果法轮功痴迷者愿意尝试改练其他功法,应请专业的健身气功辅导人员协助。现已有这类要求提出,可进行实验性教学,引导和帮助他们认识和体验科学的健身气功习练过程,促使他们彻底摆脱法轮功的桎梏,彻底抛弃法轮功。

  第四,客观评估效果。

  正如同任何事物都有其长处和不足一样,运用科学的气功及心理学知识挽救法轮功痴迷者的工作方法也如此。

  长处:痴迷者思想观念的转变可以比较彻底。如果工作对象能从科学练功的角度认清法轮功的真实面目,又能改练其他功法并有所收获,可使他们彻底放弃对法轮功的痴迷,反复的可能性也比较小。

  局限:修炼问题只是法轮功痴迷者的一部分问题,故只用这种方法显然不够,不能涵盖问题的全部。另外,痴迷者思想观念的转化需要时间,不能期望几次谈话就能立竿见影地解决问题,故工作周期比较长。

  总体来说,运用科学的气功及心理学知识挽救法轮功痴迷者的挽救工作只是全部工作的一个方面。这一方面的工作有一定的独立性,可以用于针对性地解决有关气功修炼的问题,也可以对挽救工作的其他方面起辅助作用。

 

【责任编辑: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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