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62岁,小学文化,务农。经别人介绍,98年抱着祛病健身的想法开始习练法轮功。受社区的安排,让我帮教李某。通过谈话,了解到:1、他认为李洪志是“神”,有无数且无所不能的“法身”,是“下凡度人”。2、被李洪志的“经文”洗脑,认为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自己是做好事、救人,并且相信善恶有报。3、觉得练功能让身体受益。根据李某的情况,我从破除李洪志的法身入手,通过“讲、证、验”三步曲,成功将其转化。做法是:
一、讲其“法身”的虚假性,促其思考
利用他“救度人”的心理,展开与他谈话,避免其防备心理。每次谈话,我都是以请教的方式进入话题,让他先讲,之后我才开始讲,并事后提问,让他思考。我给他讲了以下三个话题。
1、李洪志讲的“法身”与佛教讲的“法身”意义不一致。
入题:“李哥,你对‘法身’了解多少?向你请教一下有关‘法身’的知识,行不。”
讲解:“法身”原是佛教学说中的概念,最初来自对佛所说教法的人格化抽象,相当于佛法的精神、佛法的普遍原则,后被普遍运用于各类佛教经典,被看作诸佛的本源,永恒的存在。“法身”与“佛身”、“法性”、“佛性”属同一类概念,既无形象,也无数量。
李洪志在《转法轮》的第五讲中,专门讲解了“法身”:“其实佛像上有那个场是因为佛像上有一个觉者的法身。那个觉者的法身在那里,所以它会有能量的”;“人修炼到出世间法以外相当高的一定层次上之后,就会产生法身。法身具备他本人很大的威力,但是法身的意识,法身的思想却受着主体的控制。可法身自己又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实实在在的个体的生命,所以又能够自己独立做任何事情。”
问:“两者之间有差别,佛教说的法身是一种精神,而李洪志说的法身是个体生命。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问:“先有佛教,后才有法轮功,是不是法轮功剽窃篡改佛教术语?”
问:“李洪志说法身是个体生命,那跟人一样,过了十多年,咋没看见一个呢?”
2、李洪志的“法身”是自己编造的。
入题:“李哥,有人讲你们练了法轮功,就能成‘神’,过神仙日子,那啥子是神仙日子,啥子是人的日子?”
首先我与他探讨了人和神的标准:“人就有七情六欲,要结婚生子,要与人交往,病了就要就医,饿了就要吃饭,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人没有法身。”“神仙不能在凡间结婚,在凡间结婚都要取消法力;神仙是长生不老,不会生病,在空中飘来飘去,说变就变,都是做好事,吃的喝的都是神仙世界的,他们都有法身。”
又问:“你了解你师父吗?”答:“了解”
讲解:从网上找到了《李洪志其人其事》和《法轮功大起底》,给李某讲了李洪志的家人、小学的同学、中学的老师、部队的同事、创立法轮功时的合伙人以及法轮功的演变过程等,而且说明这是记者深入李洪志的家乡进行的实地采访,内容绝对真实。我还把《法轮功邪教教主李洪志在长春的就医史》、《李洪志之女李美歌在长春市的就医记录》复制给他看。
同时我还讲:“4·25事件”后,李洪志在《我的一点感想》中说:“我是美国的永久居民,是在美国的法律行使范围内的永久居民。”我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后,李洪志在1999年7月24日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晚间电视新闻播放的采访节目中说:“我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国际机构、善良的人们能给予我们支持和帮助,解决目前在中国发生的危机。”1999年5月2日,李洪志在悉尼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有人说我是神,有人说我是佛,有人管我叫大师,有人管我叫这个、那个,……可是我从来没有叫人把我当神看,也从来没有叫人把我当作什么大师,我从来没有说你们要管我叫大师。……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问:“这说明李洪志是人,而且是他自己对着媒体说的。是人就没有‘法身’。”
接着又讲:李洪志在《转法轮》附录“李洪志先生简介”中说:“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在《转法轮》中还说:“有一次我仔细地查了一查,发现人类有81次完全处于毁灭状态。”“我的根都扎在宇宙上,谁能动了你,就能动了我,说白了,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在《转法轮卷二》中吹:我对着空间一说形成什么,马上就形成什么了。还可以随意造出任何东西,在空中一画就会形成”;在《在悉尼讲法》中说:“我有无数法身,和我长得一样。”;在《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中说:“给人留了一部上天的梯子”。
问:“这说明李洪志是神。神就有法身。”
还讲:李洪志在《北美巡回讲法》中说:“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没有生命看到过我,没有生命叫过我什么。我也没有形也没有名,与宇宙中一切生命所构成的东西都不同,对宇宙内众生来说我什么都没有,也许宇宙都没有,那个时侯就只有我了。”
问:“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这样的人可信吗?”“你看到过活人称神仙的没有?”
问:“李洪志到底是人,还是神,其法身是不是自己编来骗人的?”
问:“李洪志不是说动了他,就等于动于宇宙,政府取缔法轮功十多年了,那宇宙咋个还在呀?他为啥还生活在美国?”
3、李洪志讲法身的目的就是为了控制。
入题:“李哥,李大师为什么说自己有无数的‘法身’,他的法身起什么作用?”
答:“他的‘法身’可以下‘法轮’,可以保护我们。”。
问:“李洪志真的有‘法身’吗?”于是我讲了以下两个例子:
李洪志早期的弟子曾问他,为什么编造自己的简历,李洪志说:“不说大点没人信。”对于弟子们提出演示“四大功能”(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的要求,李洪志生气地说:“没有,哪能演?你们让我演示,就是要出我的洋相,耍猴呢?”
1999年5月2日,李洪志在悉尼接受《亚洲周刊》等中文媒体记者采访时,继续吹嘘“4岁练功”“得20多位师父真传”等谎言。当记者们要求李洪志当场做“神功”表演时,他慌忙推说:“我现在没有心思。”
问:“他为什么当时不展现?在众多人面前和媒体面前展现了,不是有更多的人相信吗?”“如果真是那样,我也相信。”
同时我讲了: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每个学员身后都有我的法身,还不只一个”;“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够做。”
问:“你还敢有其他想法吗?”
问:“李洪志有这样的神通,你们是不是想他保护你?”“要他的法身保护,是不是让你们一切听他的,按他的要求做?。”
经过上面三次谈话,结合他本人的经历,他沉默,在思考。
二、证其“法身”的无能性,动其观念
在他怀疑的基础上,我又进一步举事例,用事实证明李洪志“法身”的无能性。
1、我从网互联上收集了典型事例进行证明。让其看后,让其悟“法身”的无能性。
第一件:1998年7月4日,海南省8名法轮功骨干“弘法”途中发生车祸后,李洪志并不知晓,而是海南省法轮功总站站长蒋晓君打电话给“法轮大法研究会”的王治文,通过王治文将这次车祸事件转告了远在美国的李洪志。李洪志得知消息,7月5日便给蒋晓君发了亲笔传真信,信中说:“我那八个弟子已经圆满在他们不同世界里了。”可笑的是,重伤者张一君截肢后活了过来,并且走出了法轮功。
问:“李洪志在《长春讲法答疑》时,一名法轮功弟子问李洪志:‘我马上去香港,您的法身能保护弟子吗?’李洪志回答说:‘你去香港、你去美国,你跑到月球、太阳上去都没关系,我的法身都能保护。’然而,8位弘法途中的大法弟子,7死1伤,李洪志的法身怎么没保护,而且还谎称8个都圆满,结果还有活着一个,这说明他根本没法身,是他编造的。”
第二件:9月11日,美国纽约世界贸易中心双塔和五角大楼被撞,这是众所周知的大事。
问:“讲真、善、忍的李洪志,他无所不知的法身怎么没有事前预知并告诉有恩于他的主子。如果他法身知道不告诉,死了那么多人,说明他不善,如果不知道,说明他没法身。”
2、利用李某身边已转化的法轮功习练人员付某现在生活情况进行推导。
付某,曾是法轮功痴迷者,因痴迷法轮功,自动放弃工作。后因被功友所骗5000元,经帮教醒悟。现搞个体经营,还聘请已转化的昔日功友帮店。其生活充满笑容。
问:“李洪志在《2004年复活节纽约法会讲法》中说:‘大家知道,无论从旧宇宙的法理中还是新宇宙的法理中都有这么一个理,就是一个生命,无论他在宇宙中的哪一个空间、哪个环境中承受了什么苦、得到了什么福,都是有报应的,不是善报就是恶报,一定一定的。’”
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中,李洪志还说:‘我也顺便说一句啊,最近有很多学员看到个别学员对师父不尊敬,……一旦有人对师父不尊敬的时候,它们就一定要把他推到反面去。生命是为法来的,一个是起正面作用,一个是起负面作用,起负面作用的最后都将被销毁。’”
问:“他们没有被销毁,反而日子比你过得滋润,充满阳光。原因是李洪志没有法身,是编造的。”
3、利用李某现在妻子的前夫因练法轮功而拒医拒药死亡的事进行分析引导,讲清其身体受益的原因。
问:“其前夫是练功‘消业’去世了,你却练功‘消业’身体受益了,同是练功‘消业’,结果为什么相差这么大?”
于是,我把在电视台上看到的关于长寿秘诀讲给他听,并归纳出以下四点:一是有规律的生活。如按时吃饭、按时练功、按时起居。二是心情开朗。如万事看得不开、不焦不愁。三是长期不间断的锻炼。四是禁烟限酒。这几点你都做到了,所以身体受益是你自己坚持不懈的结果,不是李洪志的“法身”保护。
经过用事实进行分析证明,他动摇了。
三、验其“法身”的无知性,破其心结
由于所讲、所举都没发生在李某身上,有些事例他还不了解,所以他半信半疑,还是惧怕李洪志的“法身”,怕遭报应。要让李某根除对李洪志的惧怕,彻底不练法轮功,还得让他经历亲身体验,自己从思想上认识到李洪志是人、不可能保护弟子才行。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这本书看起来五光十色,金光闪闪,每个字都是我法身的形像。我要说假话就是在骗大家,……”。于是我想用这本书来破其心结。
经观察发现:李某为了修练法轮功,独居一室,睡单人床,时值冬天,床上所铺被褥较多,定时到床上中间盘腿打坐练功。于是我大胆地用李某居住的条件进行设计。
首先我用李洪志的原话与李某进行交谈,得到李某的认可。我说:“那你敢写下来吗?”他说:“敢”随后就写下。之后,我就与李某谈“法身”啥都知道和书被糟蹋的后果,并关心李某,如:头昏不昏、身上痛不痛、晚上做不做梦等。李某说:“没事,有‘师父’保护,能有啥事。”我又说:“你这样自信,那你能写出心得吗?”他不知我的用意,还以为我被他打动了,于是也就写了。
如此20天后,我将《转法轮》320页前后5页拆下,和李洪志的像装订在一起,让李某妻子将其藏于李某练功打坐的旁边,不让李某知道。晚上,趁李某正在打坐练功时,我和李某家人一起突然闯入,叫李某起身看一样东西,我就去扶李某,李某妻子趁掀被褥时将其移到李某盘腿的地方,让李某看了后说:“你在李洪志的头上一个月了。”李某一听,火了。我拿出他亲手所写的心得、李洪志的原话,说:“李洪志的‘法身’不是啥都知道吗?你糟蹋他的相、书,他咋就不知呢?他的‘法身’不是还有点化功能,怎么没提醒你呀?这些都是你亲手所写的吗?”李某一下傻眼了:“我怎么一点都不知呢?”。我趁机说:“因为李洪志没有‘法身’。”
为了进一步巩固,彻底让他脱离法轮功,与他签了份合同,内容大致是:李某在不练法轮功期间(2月以内),如果出了事(包括生病、出行安全),由我负责。如没事发生,则李某不再练法轮功。李某应遵守长寿秘诀,加强锻炼。签后,为了表示我的诚意,当即拿出1000元现金放在他手中。这一举动让他感动。同时,我还表示教他练八段锦。
一月后,我又去看李某,说:“你以前老是害怕失去李洪志的‘法身’保护,神经都绷得紧些。现在不练了,家人高兴,家庭也和睦了,你现在不再想李洪志了,思想上放松了,是不是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笑笑地肯定了。之后,我又告诉他事实真相,并说:“其实,整个过程就是你自己的一种心理感觉。李洪志在那儿,你都不知道,他如何保护你。”他叹了一口气说:“还是你让我学会了思考、学会对比,是你帮助了我。”
由上看出:要毁其教义,破其神通,只须小实验而已。靠吹牛起家的李洪志,骗得了一时,却骗不了一世,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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