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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为什么惟独在中国非法

作者:如是我问 · 2007-04-11
   1、“法轮功”的发源地在中国,传播时间长

  “法轮功”在中国传播已经10年有余,传播时间长,且李洪志系统“传法”两年、办班50多期均在中国大陆,自然中毒很深;与国外相比,国内多数练习者科学文化素质相对较差,容易盲听、盲信、盲从,中毒就会更深,发生问题的概率就要大得多;另外,传播范围广,深入农村,人数众多,发生问题的数量必然也就大。

  与此相反,在国外,“法轮功”传播时间短,且李洪志没有系统地“传法”办班,那里自然中毒较浅;与国内相比,国外“法轮功”练习者科学文化素质往往较高,“有很多弟子有很高的学历,国外弟子高学历的人占绝大多数”(《华盛顿》),他们往往半信半疑,中毒就更浅,发生问题的概率也要小得多;在国外,传播范围也不广,基本上局限在大城市,很难深入到农村,且由于文化上的差异,西人更难了解通脉、长功、三界和五行等等的真正意义,练习者必然较少,基本上局限在华人中流传;另外,人数不多,与大陆号称有“一亿多”相形见绌,连零头都不够,实在少得可怜,以至于李洪志都不好意思提起。比如,在“法轮功”活动频繁的美国,几百人的游行,规模就算是大的了,因此,发生问题的数量必然少之又少。

   2、只有中国政府才最关心“法轮功”问题

  由于“法轮功”起源于中国,基本上属于中国问题,即使外国人也是把它看成是中国问题,就像中国人看“奥姆真理教”属于日本问题、“大卫教”属于美国问题一样。既然是属于中国的问题,自然是中国政府对其更关心、更负责,甚至采取了必要的手段予以解决,这与日本政府解决“奥姆真理教”的问题没有差别,与美国政府解决“大卫教”的问题也没有差别。因为,即使在发生问题以外的国家,同一问题往往并不突出,规模不大,不成气候,也就不成为问题,就像我国不可能对“奥姆真理教”与“大卫教”成立专门机构进行处理一样,也不会有哪个国家会成立专门部门负责处理“法轮功”问题,因为在那里暂时还不成为问题,既不突出,也不严重。

  打击邪教,取缔祸国殃民的“法轮功”,是中国政府坚定不移的立场。正是由于只有中国政府对“法轮功”采取了果断措施,“法轮功”才以种种极端行为进行对抗和垂死挣扎,因此,恶性事件必然会主要发生在中国。

   3、“法轮功”对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或国际机构的态度是截然相反的

  “法轮功”对中国政府的态度是“除恶”“正法”,完全是敌对的;对国外政府或国际机构的态度却截然相反,因为那里是李洪志投靠的地方、藏身之处,只有乞求、取悦和拿出“成绩”来献媚的份。而由于文化差异,西人很难看清“真善忍”假面具后面的丑恶,有的盲目加以同情,有的还有目的地加以利用,而李洪志显然又乐得被利用,其实是互相利用,因为那样他就有了可以依靠的“主子”,对于“主子”的态度又能怎样呢?怎么能在“主子”的地盘上制造事端呢?即使真的闹事,也要到中国去,到天安门去,国外“法轮功”练习者不也经常到天安门喊一喊吗?“有的学员走到国内去了,走上了天安门,了不起,师父告诉你了不起。”(《大湖区》)因此,迟早有一天国外的“法轮功”练习者还会到中国来做一些规模更大、程度更激烈的举动,这是“法轮功”邪教本质所决定的必然。

  其实,早在取缔“法轮功”的那一刻,自诩“能够解决不同层次、不同天体宇宙中的不同生命的事”(《瑞士》)“不投靠任何国内国外的政治势力”(《要旨》)的李洪志就开始公开卖身了:“我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国际机构、善良的人们能给予我们支持和帮助,解决目前在中国发生的危机。”(《我的一点声明》1999年7月22日)

   4、“法轮功”在国外学得乖巧多了

  在取缔“法轮功”之前,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在中国进行了大量非法活动:非法秘密结社、偷税漏税、非法聚敛钱财、非法集会等等,可谓自掘坟墓、自取灭亡。

  在国外,“法轮功”吸取教训,收敛了许多:自诩没有组织,却注册了大量的组织机构;自诩不受人间法律约束,却再也不敢未经批准就集会,而且规规矩矩地在指定的范围内和路线上活动。请问,在美国集会的时候,先提不提出申请?任何没有经过批准的游行都是违法的,若不信,未经批准集体到白宫请愿试试,一样会取缔你!到天安门闹事可以扩大影响,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而到白宫去静坐,那影响可就大发劲了,只能把自己的饭碗给砸了。对于这一点,哪个“法轮功”练习者不清楚?!

  国外的报纸也有好多文章批判“法轮功”的,“法轮功”同样说这个报纸歪曲、那个报纸诽谤的,却不见有人敢去包围人家。可在中国,孰若稍有非议,却每每打上门去,讨个说法。李洪志竟然为了一篇小文章而兴师动众万人包围中南海,对外声称是讨个说法,对内却说是他安排的一次“考试”!

  可以依法解决一切嘛。其实,一切都是“法轮功”首先发难的。比如,1996 年光明日报事件、1998 年北京电视台事件的时候,既没有限制,也没有取缔“法轮功”,为什么也要去包围人家呢?为什么要违法做事呢?

  在碰得头破血流之后,“法轮功”在国外学得乖巧多了,自然不敢为所欲为,因此,在那里发生的事情相对来讲就会少得多了。

   5、对“法轮功”来说,国内、国外环境不同,因此心态也就明显不同

  在国内,“法轮功”邪教组织被取缔,失去了国外那种宽松、自由的环境,残存势力在苟延残喘的同时,急于结束“考验”以求“圆满”。这些人的精神极度紧张、疲惫,几乎处于崩溃的边缘,在穷途末路之际,很容易出现极端行为。

  李洪志对此也很清楚:

  “特别是一些在痛苦中忍受不了的学员最容易产生想离开人间、快些圆满的念头”(《去掉最后的执著》)

  “很多人在痛苦当中都会这样想,我们快点圆满吧、快点结束吧。”(《大湖区》)

  “大家都觉得度日如年,甚至于每一时都象过一年一样长,压力很大。”(《美国》)

  “有很多学员在想:什么时候结束啊?这迫害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北美》)

  还说:“一个人想,两个人想,三个人想,那也不是回事。如果整体大法弟子更多的人大家都在这么想,那是不是一个强大的心、强大的障碍呀?”(《北美》)

  可见,环境与心态的不同,导致在国内的“法轮功”练习者更容易出现极端举动。

   6、国内与国外的“法轮功”练习者的“任务”是不同的

  国内“法轮功”练习者的主要任务除了“讲清真相”,也就是把李洪志编造的谎言到处传播之外,重点就是“走出来”主动地“除恶”,甚至献身、舍命等等。而李洪志给国外“法轮功”练习者“安排”了不同的任务:

  “如果没有国外学员的揭露真象和对国内学员的声援,大家想一想,那个邪恶是不是会更加肆无忌惮地干坏事?”(《大湖区》)

  “我们无论是国内和国外的学员是一个整体,当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总得有人干这个,总得有人干那个。”(《大湖区》)

  “国外弟子高学历的人占绝大多数。为什么这样呢?就是因为让你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充分发挥你在常人中所学之长,利用大法过去给世人造就的常人中的技能来证实法。实践中,大家做得非常好。我从明慧网上的文章、从新生网与其它媒体中大法弟子的文章来看啊,你们有些文章写得都是杰作,有理有据、思想清晰,论理性强,真的起到了震邪的作用,而且水平很高。”(《华盛顿》)

  可见,在“法轮功”中,环境的不同,造成任务与作用的不同:既要有冲锋陷阵的,也要有擂鼓助威的。而冲锋陷阵与擂鼓助威相比,其问题发生的概率也就大大地不同了。

  综合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这一切所谓怪事的发生,都是由“法轮功”内在的邪恶本质造成的,是必然发生的。说怪事“都出在中国”,只不过是“法轮功”邪教组织想以此为由,推脱其“戕害生命”的责任与干系,嫁祸中国政府。然而,骗得了一时,却骗不了一世,靠欺骗如何能行之久远呢?

  这里也提醒那些在国外频频活动的“法轮功”练习者,为了自己的“圆满”与“提高”,今天抗议这个,明天警告那个,到处游行、散传单、扰乱中文网络、追着别人示威,哪里人多去哪里,见谁跟谁说,瞅着也不是什么好兆头。如果哪一天“法轮功”失去利用价值了,且又有因为“不吃药”等邪说害死几个人的事曝了光,或者因为“正法”的需要,必须破除和清理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思想(在国家清理“法轮功”之前,李洪志早就开始清理别人了),包括美国“邪恶”的科学精神与基督教文化,而惹恼了“主子”,那离在国外也被取缔就不远了,别弄得连个落脚点都没有,岂不成了过街老鼠?若依然执迷不悟,继续追随邪教,为虎作伥,必定逃脱不掉悲惨的结局。“自作孽不可活”啊!

  这里也正告那些扶持、利用“法轮功”的反华势力,养虎遗患,必将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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