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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变味的“法会”

作者:郑 则 · 2010-01-05 来源:凯风网
  法会,是佛教仪式之一,又作法事、佛事、斋会、法要,乃为讲说佛法及供佛施僧等所举行之集会。印度古来即十分盛行,其集会种类名目甚多,后来随佛教传入我国。比如,我国后汉时即有皇帝行斋会之事,斋请僧侣之法会称为千僧会、万僧会。此外,行于我国之法会尚有水陆会、放生会、华严会、盂兰盆会、狮子会、龙华会等等,直到现在佛教法会仍年年举行。因这些法会是佛教的重要仪式,所以十分庄严肃穆。

  李洪志因剽窃佛教起家,自称“法轮大法”是佛法八万四千法门中之一法门,所以对佛教的“法会”也一并剽窃过来为己所用。从此,在“宇宙主佛”别有用心的暗示和诠释下,庄严的佛教法会成了变味的“法轮功法会”。

   一、“法会”成了李洪志吸纳民众入教的陷阱

  法轮功,一开始是以高级气功的面目出现的,李洪志自从进京博得原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的支持,并于1992年7月14日在“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登记,成为其直属功派后,便以“高级气功师”自居,他利用自己信口捏造的一大堆歪理邪说开始在全国各地举办了众多的“学习班”、“辅导班”,在法轮功从气功脱胎成“佛法”、李洪志从“气功大师”“晋升”为“宇宙主佛”后,这些气功“班”便统统被李洪志称为“法会”,一直至今。从这个过程来看,“法会”无疑成了李洪志早期吸纳人民群众加入法轮功组织的陷阱。

  李洪志一再声称,“我给大法在法中留下来的洪法方式,就是这个:我们在外面集体炼功加上法会;在书店里边有书出售”,并且反复申明,“法会”是“我给你们留下的最好的洪法形式”(1998年9月《瑞士法会讲法》)。鼓励弟子们以地区为单位,由当地辅导站“自发”组织召开,以治病健身、做好人、求圆满为幌子,广泛吸纳不知情由的民众加入法轮功组织,扩大组织规模。为了强化对“新学员”的吸引力,李洪志还抛出诱饵,声称“这种法会对新学员来讲很难得,对他们提高是很必要的,对他们的促进非常有好处”(1999年6月《美国中部法会讲法》),又说“法会能起洪法和促进作用,也确有人通过法会得法的”(1998年3月《北美首届法会讲法》),鼓励通过人传人的方式拉拢和吸纳信徒。

  李洪志一方面鼓励信徒“法会”可以办,另一方面又明确了“人传人”的传播形式,即所谓的“洪法”形式,加之大量书刊和音像宣传品的广泛宣传机械灌输。这样,从九二年五月到九三年下半年,在短短四百多天的时间里李洪志及其追随者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现代的造神运动,在法轮功昌盛时期,据李洪志自吹,在中国有上亿人在学法轮功,虽然这个数字有很大水份,但李洪志的“学习班”和“法会”对于吸纳信徒无疑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法会”成了李洪志安排的“必修科目”

  因为法轮功“法会”能起到“洪法”和“促进”作用,又是李洪志吸纳信徒的有力手段,所以,李洪志对“法会”是十分推崇的,推销起来也是不遗余力的。

  首先,李洪志有意回避其剽窃佛教“法会”的事实,竟然大言不惭地说“法会,也是我们大法中特有的”(1998年7月《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其目的就是模糊佛教“法会”的概念,一方面将其窃为己有永为所用,另一方面使信徒免受佛教的“干扰”,而专心修炼法轮功这一“不二法门”,从其极力贬低和诋毁其他宗教的丑恶行径也能看出李洪志的这一险恶用心。

  其次,既然“法会”已经成功被据为己有,成了法轮功“特有的”,而法轮功又是李洪志这个“宇宙主佛”亲自“弘传”人间的,所以李洪志自然就赋予其神圣的内涵。他声称“法会是神圣的,你们修的是宇宙大法”(1999年5月《新西兰法会讲法》)!这么“神圣”的东西,这样无价之宝,不积极参加还在等什么呢?李洪志推销法轮功的手段可谓无微不至,无所不用其极,从法身到法轮,从法器到法会,个个都神圣无比,诱惑力极强。

  再次,法轮功是用来“修炼”的,而参加“法会”就是法轮功信徒的“必修科目”。可想而知,这样一个法轮大法“特有的”的“神圣”的法会,不可能不成为法轮功学员的“主科”,李洪志也是这样阐述的,他早在一九九八年就对弟子说过,集体炼功和开法会“都是你们在修炼中安排的一部份”(1998年7月《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并且还语无伦次地庄重地声明,“告诉大家,看录像、集体学法、集体炼功和我们今天所开的这样的法会,这是我给你们留下来的大法修炼的唯一形式”(1999年2月《美国西部法会讲法》)。为确保“疗效”,几年后李洪志又进一步告诫那些“小看了”法会的弟子说“你们不要小看了你们的法会,那是大法弟子们在整个修炼过程中的一部份”(2003年5月《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修炼”是法轮功信徒加入组织后的主业,而参加“法会”,并且在法会上“有所作为”则成了信徒在“修炼”中的“必修科目”,由此可见李洪志对“法会”是推崇倍至、宠爱有加的。此一方面是基于上述吸纳信徒扩大规模的需要,另一方面当然还有其更大的利益和更阴险的目的在里面,这也是笔者后面要讲到的。

   三、“法会”成了李洪志的摇钱树

  毫无疑问,李洪志大趟中国气功热的浑水,绝对不是为了什么普及中华气功,浑水摸鱼才是其真正目的。在开“学习班”和“法会”时,最赚钱的当然是门票或者说是学费收入,这方面不必细说。而与此同时,在“学习班”,即后来所谓的“法会”上直接售书,也成了李洪志推销《转法轮》谋取暴利的有力手段。基于上述两点,“法会”成了李洪志的摇钱树。

  一方面李洪志利用“讲法”的便利条件直接推销《转法轮》。在这方面李洪志有时候推销得十分露骨,他在1999年3月《美国东部法会讲法》时说:“在座的除了老学员外还有一些第一次来听大法的人。我希望能够走進这个会场的人都能够得到一本《转法轮》来看一看这个大法是什么,对他有一个了解,因为我告诉你,现在世界上有一亿多人在修炼他。”听见没有,已经有一亿多人在修炼法轮功了,现在还不买书吗?为了增强煽动性,李洪志就像电视直销节目中伶牙俐齿的节目主持人一样,叫喊着“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不能够一次一次的再错过机会”,不然怎么能够“更加精进”?怎么能够“层次提高的更快”?怎么能够“使那些落下的赶快追上来;使那些走错路的赶快回过头来”?怎么能“成为世界上的好人,成为更好的人,一直到更高境界中的好人”?把“精進”、“层次”、“高境界”这些极具诱惑力的法轮名词统统搬了出来,李洪志的丑态已经跃然纸上,其推销营利的急切之情溢于言表,这些极具煽动性的语言,竟然营得了痴迷弟子的阵阵掌声,可见其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

  当然,有时候也有比较隐晦的暗示,比如李洪志在1999年5月《澳大利亚法会讲法》在对“大法没有太多认识的”“新学员”推销《转法轮》时没好意思直接说出书名,而是改成了“找一本书了解了解他”,这“一本书”可能就堆在李洪志的讲台或销售点上,根本用不着去“悟”就能知道是哪本书。

  另一方面李洪志还利用师父的权威打压其他书籍。“法会”是李洪志的天下,更是《转法轮》等法轮书籍的专卖场,所以作为兼“师父”与“主佛”于一体的李洪志坚决禁止在“法会”上销售其他东西,声称“除了大法的书之外,任何不是法本身的资料、音像等等,都不要在法会上出售,更不能把法会与学员作为市场,不能赚大法弟子的钱”。(2004年2月《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据有关部门查实,仅1992年5月至1994年底,李洪志就通过在全国各地举办“学习班”的方式窃取了300多万元的学费。后来,他又委托法轮功武汉总站的负责人开办了一家名为“武汉深深集团”的公司,并且通过该公司非法出版法轮功的书籍和音像制品牟取了9000多万元的暴利。与此同时,他手下的另外两家产业也通过类似的非法手段为他赚到了4000多万元的收入,并且全部没有上缴个人所得税。关于李洪志究竟利用“法轮功”组织牟取了多少不义之财,目前还难以得到一个精确的统计数字,但是仅从李洪志本人的奢华生活中,我们就足以窥见其疯狂敛财的贪婪程度。比如,李洪志在长春市朝阳区开运小区5号楼拥有一套高级住宅,面积为145平方米,并在6号楼拥有一间车库。还有一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路18号院的建筑面积为220平方米、楼前花园面积为240平方米的别墅楼,当时的房产价格为40万元,购房款是“全款一次性付清”。而且,我们知道,李洪志夫妇在逃亡美国之后既无工作,也无正当收入,然而他们却很快在纽约等地购置了豪华住宅、在多家银行存下了巨额存款。例如,李洪志以他妻子李瑞的名义在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大学附近购置了一套600多平方米的房产,并且对其进行了豪华装修,仅后花园中的私人泳池就花去了2万4千多美元(上述资料来自凯风网)。那么,这么多钱财又是从何处而来的呢?答案是不言自明的。在这其中,“法会”无疑是李洪志早期敛财的重要手段,称其为“摇钱树”绝不为过。

   四、“法会”成了李洪志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的有效形式

  在法轮功组织发展壮大之后,如何对这些弟子实施长期有效的身心控制成了摆在李洪志面前的重要问题,而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无疑是其中的首选,这也是李洪志长期以来直到现今仍在玩弄的手段。李洪志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的手段方式多种多样,这其中也有“法会”的重要位置,实践证明,“法会”是李洪志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的有效形式。根据李洪志的“论述”,法轮功“法会”至少对控制信徒发挥着下面几项作用。

  一是促进弟子“学法”,加强洗脑。以《转法轮》为首的那套歪理邪说,是李洪志精心炮制的迷幻和蛊惑弟子心智的精神毒品,所以,李洪志推销《转法轮》既是出于谋取暴利的需要,也是长期套牢和控制弟子的不二选择。自然而然地,要求弟子“学法”,尤其是学习《转法轮》,成了李洪志对信徒洗脑的最根本手段。他多次阐明“学法”的极端重要性,在“法会”上更是对此三令五申,比如1998年5月在《欧洲法会讲法》时,他就强调说“通过这次法会,我想最起码在我们现有的学员当中会掀起学法的热潮。大家会更珍惜这个法,同时也会叫更多的人来学这个法,洪扬这个法”,其目的性是十分明确的。尤其是去年以来,在法轮功组织人心涣散、山头林立、内外交困的形势下,李洪志更是想起了“学法”这一精神控制手段的种种好处,在去年的讲法中多次强调“学法”的重要,尤其是在《致欧洲法会》、《致巴西法会》、《致美中法会》和最近的《致印度首届法会》中更是低声下气地哀求弟子“多学法”、“学好法”,还气极败坏地责骂弟子,说“那些一气之下不学法、不炼功的是与谁斗气?神?师父?还是你自己?”然今非昔比,李洪志老矣,纵然再拿出“学法”的老把戏也难挽回其已定的败局,“学会”如此,“法会”亦然。

  二是促进信徒间的沟通交流,强化洗脑效果。在对信徒长期进行“学会”等思维灌输后,召开“法会”进行学法体会和修炼心得交流,让那些所谓“精进”的弟子现身说法,能够使信徒之间相互影响、融为一体,有利于巩固和强化洗脑的效果。李洪志深谙此道,他直白地说,“学员自己谈学功以后有哪些收获,从某些方面看这比我们讲还要生动”(1994年9月《法轮大法义解》)。为进一步蛊惑弟子互相影响,他多次鼓动说“到了一定成度之后,我们大家集中起来,有学的好的,再开一个法会大家去讲讲心得体会,对别人有促進、有提高的作用”(1998年7月《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从他们的发言和心得体会当中能够看到自己的差距,能使我们在修炼当中更好的提高自己。大家也都总结总结自己,找找差距,互相促进一下。这就是我们法会的根本目地”(1999年2月《美国西部法会讲法》)。并且声称“大法弟子在一起学法、交流,在一起炼功”,“是你们唯一的能够互相在一起切磋的机会”(2006年7月《美国首都法会讲法》),暗示弟子一定要珍惜“机会”,自觉利用“法会”麻痹自己。

  三是提高弟子追求“圆满”的热情。在法会“精进”弟子的现身说法中,大都充斥着那些荒诞的“神迹”类东西,比如开天目另外空间所见了,神通修理打印机了,在各种灾害中安然无恙了等等,这和李洪志的“四大功能”及斩杀蛇妖、玩摄魂大法等神通如出一辙。当然这些神通都是小技,按照李洪志的说法,修炼“圆满”才是大法弟子的最高追求,所以在强调“法会”的重要性时,在交流提高的基础上促进弟子“圆满”当然就成了李洪志赋予“法会”的重要神通。但这些“神迹”毕竟属于“神通”,是要“圆满”了的“神”才能具备的本领,所以通过“法会”这些“神迹”交流,加上李洪志关于“法会”促进“圆满”的明示,无疑会进一步提高那些“走在神路上”的弟子追求“圆满”的热情。李洪志指出,“大法法会”是“真正能促使大家提高圆满的这样一个大会”(1999年3月《美国东部法会讲法》),鼓动弟子说,“借助这个大法的力量,大法会的力量”,“下一次如果再见到你们的时候一定会有更大的突破,更大的变化”,“只能是越来越進步,越来越接近圆满”(1998年5月《欧洲法会讲法》)。甚至明白无误地指出,“我告诉你们,有的学员可能看见了,每次在法会上听法的不只是你们人”(1999年3月《美国东部法会讲法》)。那么在座的还有谁,当然是“佛道神”了,这些有的学员都“看见了”,还用怀疑“法会”的神奇“功效”吗?不抓住“机会”更待何时?这便是李洪志要达到的煽动效果。

  四是为了确保“法会”法轮功专用,充分发挥“法会”的精神控制作用,李洪志还对法会提出了许多要求。法轮功“法会”当然要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服务,对此,李洪志要求十分严格,比如:要审定法会上学员的发言稿,要求“学员的发言稿,一定要由辅导站审定,不要出现与修炼无关的政治性问题及修炼和社会的不正确导向问题”(精进要旨一《法会》)。要讲法轮功好的方面,“绝不能搞成检讨会”,“绝不能成为社会阴暗面暴露的展示会,更不能强制学员讲出当常人时的缺点和错误,造成严重的反面影响,败坏大法声誉”(精进要旨一《清醒》)。也不能开成批斗会,影响内部团结,“如果你们在此神圣的法会上想借我的口来说说谁,批评批评谁,这些事你们都办不到,因为我能看到你那想法的根源”(1999年3月《美国东部法会讲法》)。此外,“家里有精神病史的人”或“自己有精神病的我不欢迎你到炼功点来,也不要到法会上来听法”(1999年2月《美国西部法会讲法》)。可以看出,凡是可能对法轮功组织和李洪志本人造成不利的因素,李洪志统统将其排斥在法轮功组织之外,明令不能这么做,用李洪志话说就是“在这个环境中会清洗你,不断的洗去被常人所污染的语言、行为和观念”(1999年3月《美国东部法会讲法》),其目的就是保持“法会”的“纯洁性”,不掺一点杂音,强化其对信徒的精神控制功能。

  综上可以看出,李洪志变味的法会,曾经为他哄骗和控制大法弟子,发展和壮大法轮功组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像有的对大法不坚定、“经常动摇”的弟子所说的,“每次法会后都痛悔不止,决定要勇猛精进”(1999年6月《美国中部法会讲法》),此可见其一斑。但十年之后法轮功组织日益交迫的今天,李洪志故伎重施,企图通过不断召开这些变了味的“法会”来挽回败局,这一厢情愿的事,对于李洪志来说无疑是痴人说梦、再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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