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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窃取并篡改佛教“法轮”析略

作者:大 弓 · 2011-05-03 来源:凯风网

  佛教与“法轮功”都有“法轮”这一概念,但其性质与内容却大相径庭,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对“法轮”进行考辨,以事实辩明真相,甄别真伪,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一、佛教关于“法轮”之说。佛教中“法轮”是Dharmacakra的意译。古印度神话传说中有位赫赫有名的“转轮王”,即位后自天感得“轮宝”,他转动“轮宝”而降伏四方。据《长阿含经》、《俱舍论》记载,“转轮王”下属金、银、铜、铁四王,各领四洲,手中均有金属制作的“轮宝”。“法轮”便是从“轮宝”演绎而来。《大智度论》卷二十二:“佛转法轮,如转轮圣王转轮宝。”“轮宝”转动,空中无碍;佛转“法轮”,无碍无遮。由此可见,“法轮”只是借“轮宝”以喻佛法,《止观辅行传弘决》卷一之二:“轮具二义,一者转义,二摧辗义,以四谛轮转度于他,摧破结惑,如王轮宝,能坏能安。法轮亦尔,坏烦恼怨,安住谛理。”佛教中“法轮”图形有两说,一说形似“轮宝”,二说形似火焰,总之是一种瑞象。《十地经论》译为“万”字。佛教中亦有“转法轮”之说,亦有“转法轮节”。佛教历史将佛陀在鹿野苑首次讲经称之为“初转法轮”。“转”在此表示讲说,“法轮”则譬喻佛法。

  二、“法轮功”关于“法轮”之说。李洪志在《大圆满法》中说:“法轮是有灵性的旋转的高能量物质体”,“法轮是宇宙的缩影”。在《转法轮法解》中又说“法轮”是“历代单传的,从来不传外人”,“这法轮极其珍贵,是不能用价值衡量的”。在《转法轮》中还说:修炼者小腹内的“法轮”是“我给下的”,“法轮在顺时针旋转的时候,能自动吸取宇宙的能量;逆时针旋转的时候,能发放能量。内旋(顺时针)度己,外旋(逆时针)度人”。“法轮”24小时旋转不停,能够实现人不炼功“法炼人”。“有功能的人,能看到这个法轮是旋转的”。“法轮”还与“法身”一样具有保护修炼者的功能。他甚至在《悉尼讲法》中说:“有许多根基很好的人会看到这本书(按指《转法轮》)每个字都是法轮。”

  三、佛教与“法轮功”关于“法轮”之不同。尽管佛教与“法轮功”均将“法轮”图形视为标记,并都有“法轮”概念,但其内容有所不同,主要表现:一是产生时间不同,佛教之“法轮”概念已历时数千年,众所周知,而“法轮功”之“法轮”概念出自李洪志,不过区区十余年,影响有限;二是所具性质不同,佛教之“法轮”乃取譬用喻,而“法轮功”之法轮却系“历代单传”之“灵体”,且是“宇宙缩影”;三是所起作用不同,“法轮”对于佛教只是对于佛法的譬喻,而对于“法轮功”则不仅能够起到“法炼人”的作用,还能起到与“法身”相同的保护修炼者的作用;四是表现形式不同,佛教之“法轮”只是以譬喻的形式出现,而“法轮功”之“法轮”则以“宇宙”缩影的形式出现;五是逻辑结构不同,佛教之“法轮”的内在逻辑结构完整无缺,而“法轮功”之“法轮”的内在逻辑却存在矛盾与破绽,譬如“法轮功”之“法轮”作为“宇宙缩影”,其旋转方式与宇宙并不相同,宇宙物体运动只向同一方向,而“法轮功”之“法轮”却能够随意正反旋,显然有别;六是检验结果不同,佛教之“法轮”恰如其说,数千年来佛法弘传世界果如“轮宝”之所向披靡,而“法轮功”之“法轮”的“法炼人”与“保护”功能却并未显现。

  四、通过比较得出的几点意见。通过比较佛教与“法轮功”之“法轮”概念的不同,笔者提出如下几点意见:一是佛教之“法轮”概念遭到“法轮功”的窃取与篡改;二是佛教之“法轮”概念与“法轮功”之“法轮”概念因此而有本质的区别;三是佛教之“法轮”概念取譬用喻,诚实无欺,至今适用,而“法轮功”之“法轮”概念不仅窃取篡改,并且胡编乱造,完全是欺骗性道具;四是佛教之“法轮”概念具有很强的逻辑自洽性,而“法轮功”之“法轮”概念却自相矛盾,存在言行不一等逻辑矛盾;五是佛教之“法轮”概念不会带来现实危害,而“法轮功”之“法轮”概念却能够带来现实危害,华北油田退休职工马建民修炼“法轮功”后,为寻找小腹内被李洪所下的“法轮”,举刀剖腹,不治身亡,便是典型案例。

  总之,佛教与“法轮功”都以“法轮”为标志,都有“法轮”概念,然两者形似神异,并非同道,要加意区别,留心不同,切莫轻信盲从。笔者考辨“法轮”,正是着意于从两者形似中找出神异,以此儆醒众生,莫为邪说蔽双眼,人生路上要走好。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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