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十年来,美国对待法轮功问题的政策由于受到国际国内多重因素的影响,开始出现一些微妙的变化。一方面,美国为了实施其“全球民主化战略”和对中国的“和平演变”,而继续对法轮功组织采取纵容扶植态度,如为李洪志等人提供政治庇护,拨款资助他们在美国设立各类机构和网站,甚至在众议院通过所谓法轮功决议案,指责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违背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另一方面,美国出于维护其国内安全和配合“全球反恐”的战略需要,又不得不顾忌中美关系的大局,而对法轮功组织在美国的发展加以一定程度的限制,如驳回法轮功组织对当地反邪教团体和人士的无理投诉,不支持他们破坏北京奥运会的在美火炬传递和花车游行的活动等。
一、法轮功问题与美国的“全球民主化”战略
当美国的主要假想敌(前苏联集团)瓦解后,美国政界中的“新保守派”并未就此偃旗息鼓,而是继续将所谓的“输出民主”作为其鼓吹的基本外交战略。例如,在90年代初期,新保守派的重要成员穆拉夫切克(Joshua Muravchik)就在《输出民主:完成美国天赋使命》一书中重申了这一战略的重要性:“促进民主事业可以成为最有成效的美国外交政策,不仅在道义上如此,而且对本国利益来说也是如此”,因为“世界上的民主国家愈多,美国所处的环境就愈友好……”[1]今天的美国新保守派之所以继续把“输出民主”作为美国外交战略的核心,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美国的“单极世界霸权”。由于中国不仅是当今世界上仅存的社会主义国家之一,而且是一个正在迅猛发展的地区性大国,所以美国新保守派的首要政治目标自然从昔日的公开抗衡苏联变成了全力遏制中国。
尤其当小布什政府于2001年上台执政后,随着大批新保守派人士的入阁,对中国“输出民主”的外交战略又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小布什政府制定的“全球民主化战略”里,中国成了美国“输出民主”的首要对象,如小布什在上任伊始便宣称:中国并非克林顿政府所认为的“战略伙伴”,而是一个“竞争对手”。实际上,早在新中国刚刚成立的五十年代初期,美国中情局就已经在其制定的对华工作方案中提出:“要时常制造一些无事之事,让他们的人民公开讨论。这样就在他们的潜意识中种下了分裂的种子……要不断制造消息,丑化他们的领导。我们的记者应该找机会采访他们,然后组织他们自己的言辞攻击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宣扬民主。”[2]在时隔半个世纪之后,对于正在推行“全球民主化战略”的美国政府来说,流亡海外的法轮功组织又为其提供了一颗遏制中国的重要棋子。
在美国政界中的新保守派人士看来,如果美国打着维护基本人权和信仰自由的旗号干涉中国内政,则不仅容易得到其他鼓吹“人权高于主权”的西方国家的支持,而且容易引起中国境内的各色“持不同政见者”的共鸣。因此,自1999年以来,他们一直把扶植海外的法轮功组织作为对华输出民主和实施和平演变的重要手段。例如,美国国会中的少数新保守派议员多次发表各种关于法轮功问题的报告,并在报告中肆意丑化中国政府的形象,无理指责中国政府严重侵犯了法轮功分子的“基本人权”和“信仰自由”。同时,美国反华势力还频频利用“美国民主基金会”、“人权观察”和“大赦国际”等所谓“非政府组织”来支持法轮功,甚至呼吁联合国施加压力,以迫使中国停止对法轮功组织的打击。
二、美国反华势力对法轮功组织的扶植利用
由于李洪志一再利用法轮功组织从事犯罪活动,中国公安部门早在1999年底便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向他发出逮捕令。但作为国际刑警组织成员的美国却在内部反华势力的策动下,非但拒绝将其遣返回国,反而将其当作干涉中国内政的工具予以政治庇护,甚至公然为其提供活动经费。其中,仅美国国际开发署就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为李洪志的法轮功组织提供了上千万美元经费,而且美国国会也专门拨款帮助法轮功组织利用美国广播网向中国大陆进行每天2小时的反华宣传。[3]
与此同时,《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和“美国之音”等受“冷战思维”影响的美国媒体,早在1999年至2000年期间就曾派出多批记者深入中国大陆,以调查内地民众对法轮功问题的态度。尽管调查结果让这些对中国心存偏见的美国记者大失所望,但他们却对广大中国民众声讨邪教的呼声视而不见,却通过剪辑、夸大和改造极少数法轮功分子的谣言来诋毁中国形象,将中国有关部门对法轮功邪教的依法处理说成“宗教迫害”,将挽救法轮功习练者的机构说成“集中营”。实际上,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正如美国社会学家赫曼与乔姆斯基在《制造许可》(“Manufacturing Consent”)一文中所说:“美国新闻或多或少地带有‘反共’味道,‘唯意识形态论’不仅始终主导着美国媒体对发生在社会主义‘敌国’的所有新闻的诠释,而且为他们提供了一条威胁与恫吓‘敌国’的途径。”[4]可见,这些媒体对法轮功的偏爱正是为了将其作为“极具价值”的“反共素材”加以大肆渲染,以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
在“911”事件之后,美国政府为了换取中国在全球反恐和其他国际事务上的合作,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对法轮功的支持力度,但其利用后者对中国实施和平演变的战略并未改变。例如,美国国会不顾中国提出的多次严正交涉,在2004年7月24日悍然通过少数反华议员提出的关于法轮功的所谓决议案。在这份决议案中,美国反华势力无端指责中国对法轮功组织的打击取缔违反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中国自己的《宪法》,并蛮横要求中国有关部门立即停止对法轮功人员的“迫害”。
为报答美国反华势力的支持,流窜境外的李洪志及其手下的骨干成员也一再跳上前台,心甘情愿地充当前者遏制和分化中国的马前卒。一方面,他们频频地在“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等电台以及互联网上散发耸人听闻的谣言,以便为西方大国控制的“国际人权组织”和“大赦国际”等所谓的“非政府组织”提供反共反华的政治素材。另一方面,他们还在其控制的《大纪元时报》、明慧网和“全球互联网自由联盟”等传媒上刊登“九评共产党”的系列社论,妄图通过歪曲夸大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某些问题来离间中国人民与政府之间的感情,进而利用中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煽动部分下岗职工和弱势群体的不满情绪,以达到其笼络人心和破坏中国社会和谐的目的。
三、美国政府在法轮功问题上的主要顾虑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美国当局之所以要庇护和资助法轮功组织,主要是出于攻和防两方面的考虑。从“攻”的方面看,这不仅是美国推行“全球民主化战略”和对中国实施和平演变的需要,而且还有助于扩大美国在亚洲的地缘政治利益。从“防”的方面看,这是因为它担心中国的历史性崛起可能危及美国的世界霸权并损害美国的长远战略目标,因而希望利用法轮功组织来破坏中国的社会稳定,尽可能延缓中国的崛起。
然而,美国作为当今世界的头号强国,其战略目标必然是多方面和多层面的,所以需要兼顾其本国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地区利益和全球利益。因此,美国政府在制定关于法轮功问题的政策时不可能像少数反华议员那样为所欲为,而必然要顾忌中美关系的大局,并且要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而加以调整。尤其“911事件”之后,美国在支持法轮功的问题上受到的牵制明显增多。总的来看,当前美国政府在该问题上的主要顾虑有二。
首先,美国政府在法轮功问题上的态度要受制于中美关系的大局。中国不仅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而且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中美之间的共同利益也不断扩大。今天的美国在防止武器扩散、保护生态环境、打击恐怖主义、促进经济增长、维持世界和平、保障能源安全等诸多国际领域里都需要中国的合作,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中美两国在双边关系和世界层面上的合作空间还将继续扩大。因此,如果美国在法轮功问题上完全不顾及中国感受,势必导致两败俱伤的恶果。此外,支持法轮功的美国反华势力实际上早已认识到,李洪志之流推翻共产党政府的图谋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所以他们之所以要支持李洪志,仅仅是为利用后者牵制和遏制中国,而非真的要牺牲美国自身的国家利益来为其火中取栗。因此,当美国对法轮功的支持有可能导致中美关系出现严重倒退的情况下,美国政府很可能会为了避免进一步刺激中国而做出某些妥协。例如,据《华盛顿邮报》报道,当美国国务院在2010年5月讨论是否向法轮功开办的“全球互联网自由联盟”拨款150万美元,以协助其研发“翻墙”软件时,就曾在美国政府高层发生重大争议。很多美国官员担心此举将被中国视为敌对行为,进而妨碍双方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金融危机和核不扩散等问题上的合作。此外,美国政府在法轮功问题上的政策考虑还必须服从其“全球反恐战略”的需要。为了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打击各种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极端组织和恐怖组织,美国不可能孤军奋战,也不可能仅仅依靠少数西方盟友,而必须取得中国和俄罗斯等其他地区性大国的合作。这意味着,美国为了换取中国在反恐斗争中的合作,也将不得不在必要时候削弱它对法轮功的支持力度,以免进一步激怒中国。
第二,美国政府对法轮功的支持必须以保证美国自身的安全为底线。美国的强权政治是一把“双刃剑”。它不仅能损害其他国家的主权利益,也容易搞乱其美国人的思想,从而为邪教的泛滥提供可乘之机。实际上,科技高度发达的美国之所以会变成邪教肆虐的重灾区,就因为它在邪教问题上实行的内外有别的双重标准,从而动摇了本国人民对传统宗教和意识形态的信仰。然而在标榜高度宗教自由的美国,由于政府本身常因担心被人指责为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而不敢轻易取缔邪教,所以抵御邪教的主力是一些非政府组织(NGO)。从功能上看,这些NGO又分两类。一是专门研究和揭露邪教的心理根源、精神控制术和传播途径的学术组织,如“反宗派(cult)运动”、“宗派预警和信息中心”、“信仰防伪计划”、“美国家庭基金”、“美国宗教信息中心”等;二是一些邪教受害者及其家属组成的、通过发表演讲和新闻媒体向公众揭发邪教恶行的宣传组织,如美国民间人士为反对人民圣殿教而成立的“有关亲属委员会”,为反对“天父儿女”而成立的“父母委员会”等。
这些反邪教力量的抗争让美国政府在对待法轮功问题的政策上不得不有所顾忌,以将其活动限制在不危及美国自身安全和不干扰美国人正常生活的红线之内。一旦法轮功组织越过这两条红线,美国政府就可能取消对它的支持并予以相应制裁。例如,2006年初,美国旧金山的法轮功团体因为不满中华总商会拒绝他们参加后者主办的农历新年街会和巡游,便将中华总商会告上法庭,并投诉到当地人权委员会。然而,旧金山人权委员会主席哈门(Virginia Harmon)在当年10月31日做出的裁决中驳回了法轮功的无理投诉。随后,当地的法轮功分子又前往旧金山市政厅进行示威抗议,但再次遭到失败。再如,美国民众常把法轮功蔑称为“难民操”(Refgee Exercises),而这个蔑称本身就说明它不过是极少数背叛祖国的“难民”们的一种把戏,而绝非真正的宗教信仰,更不可能得到美国主流社会的认同。
美国政府在法轮功问题上的上述种种顾虑意味着,它对待法轮功的政策实际上是一种见风使舵的灵活务实态度。一方面,由于中美两国在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一系列重大国际问题上存在根本分歧,所以它不会轻易放弃利用法轮功组织牵制和遏制中国的基本策略。另一方面,为了避免中美关系的全面恶化和服从全球反恐战略的需要,也为了保证其自身的安全和安宁,它又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境外法轮功组织的过度膨胀。(作者系武汉大学宗教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附注:
[1]张睿壮:“也谈美国新保守主义的外交思想及其对美国对华政策的影响”,载《国际问题研究》,2000年2期,第6-8页。
[2]闰文虎:《当代伊斯兰复兴运动与中国国家安全研究》,西北大学博士论文,2006年,第34页。
[3]钟山:“且看美国如何支持‘法轮功’李洪志”,载香港《镜报》月刊,2001年2月号。
[4]周宁:“冷战思维与双重标准”,载《国际新闻界》,2006年9月,第48页。
【责任编辑:辛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