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学术
法轮功人员异常行为背后的心理动力

作者:谢腾 陈平 · 2012-11-09 来源:凯风网

  在习练法轮功的人群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疾病缠身却仍坚持打坐练功以求强身健体的痴迷人员,也不难找出因长期习练而最终抛妻弃子酿成家破人亡的人间惨剧。面对这一幕幕令人费解的现象,人们不禁疑惑:为何这些法轮功痴迷者在自己付出诸多努力却仍无法预见“圆满”的情况下,仍然“抱残守缺”,执迷不悟呢?支撑着这些法轮功痴迷者异常行为背后的心理动力又是什么?本文拟从心理成本与收益的角度对该问题进行探讨,为进一步了解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心理特征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心理成本与心理收益的概念

  所谓心理成本就是在开放的社会系统中,个体对完成一项任务或达成一个目标所投入的物质或精神成本的主观感受;心理收益是指个体希望通过物质或精神成本的投入带来的精神满足或心理愉悦方面的收获。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做一件事情时,付出的往往不只是物质的代价,得到的也不全是物质的收获,还有很多付出与收获是无形的。比如:压力、情感、人格、尊严等,即通常所说的精神收获。尽管这些都是无形的,但有时要比收获物质感受要“精神”得多。换句话说,每个人的行为并不是简单的由物质决定的,而是包括每个人的经历及当时环境所反应的心理状态所收获的精神满足感来决定的。

  举个例子,人们可能因为诸多因素开始接触并习练了法轮功。为了习练不得不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从心理成本和收益的角度说,他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作为投入的成本,都会在他的精神或心理方面表现出来。比如他可能希望通过习练法轮功来表达对现实的不满,寻求心理快慰,产生超越“常人”社会的自我慰藉和“超人”优越感。在他身上体现出来的这种心理收益如果能够迎合他的某些需求,那么他就会选择一直继续修炼法轮功这一行为。可见,心理成本和心理收益确实普遍存在于每个个体身上,不管你是有意还是无意,它都时刻左右着个体行为并依据一定的准则去行事。了解了这一点,将有助于我们了解那些法轮功痴迷者的行为,明白法轮功组织的群体行为,从而深入分析这些行为背后的规律性。

  二、习练法轮功所需投入的心理成本

  心理上对成本与收益的感知是促使个体行为的原动力。而在法轮功组织中,李洪志成功将习练法轮功的成本描述得极其低廉,容易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似乎自己只需要付出一点代价就可以获得“金刚之身”乃至“圆满”上天国的丰厚收获。通过这种手段,大批不明真相的群众就被蛊惑加入法轮功习练群体中。我们具体来看看李洪志是如何描述习练法轮功所需的代价或成本的。

  1、无需成本的入门标准

  根据李洪志的说法,习练法轮功是不需要“收费”的,如他在《转法轮》第三讲“法轮大法学员怎么样传功”中提到:“如果你收费了,我的法身会把你所有的东西全部收回来,那么你也就不是我们法轮大法的人了,你传的也就不是我们法轮大法了。”我们都知道,参加练功的(人群中)绝大多数来自于社会弱势群体,尤以中老年妇女,离退休老年人,下岗职工和身患疾病者居多,他们本身参与社会生产和分配的能力较弱,经济收入较少,生活负担较重。因此,习练法轮功“不用钱”的消息一经传出,便牢牢吸引了这些人的眼球。同时,这种无需成本的入门标准也很容易让人将其与法轮功宣扬的“真善忍”、“做好人”等联系在一起,产生一种亲切感、神秘感和崇拜感。诚如法轮功受害者李羽田在最初听说习练法轮功免收“报名费”的消息后,坚信“这李老师肯定是真正的大佛,是下凡度人的,要不他教功不收钱,也不许辅导员收费,不是为了度人,那他图什么呢?”因此,这种看似无需成本的入门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为法轮功组织成功吸纳众多新生力量提供了可能。

  2、简单快捷的习练方法

  除此之外,李洪志还极力宣称法轮功的习练是十分“简单快捷”的,它不仅“不讲时间、地点”,而且“不讲方位,不讲收功”,即便是有人“来电话了,来敲门了,你立刻就可以去办事,也不用收功。”如果你修炼到了一定境界,甚至连“呼吸都可以不讲”。不但如此,习练法轮功还可以加快“圆满”的进程,如李洪志在《北美大湖区法会讲法》上做了如此描述:“大家想一想,过去一个修炼的人经过一生的修炼,甚至于几生的修炼,可是我们今天在短短几年中就要人圆满,承受过程只是一瞬间,而且时间是推快的。”正是这种如此“简单易行”而又“快捷省事”的习练方法,诱使众多抱着“大可一试”心理的人纷纷加入法轮功的习练队伍。

  3、来去自愿的组织形式

  一方面是“无需成本”的入门标准,另一方面是居然如此“简单快捷”的修炼方法,这种近乎天上掉馅饼一样的好事固然诱人,但也容易引起人们的戒备心理,生怕上当受骗。针对这样的弊端,李洪志又抛出“来去自愿”的骗术,再三强调学员来去自由,绝对自愿,不搞强迫,随其自便。如他在《悉尼法会讲法》上说:“这点告诉大家,我们不强求任何人来学。”随后又在《新加坡法会讲法》上表态:“我们唯一能够看到的就是大家在看书,大家凑在一起练功。但也是完全自愿的、松散的,你来你就来,不想来就随其自便。”而且还在《美国西部法会讲法》时声称:“修炼就得靠自己那颗心,你不想来,你不想修,随你自己的便。”由此给人造成一种错觉,误以为习练法轮功合情合理,也正是这种“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看似自由自己的假象,成功地让最初加入法轮功的人员抛下最后一丝顾虑,心想:“就算我练不好,也可以随时离开,不会有什么损失。”

  三、习练法轮功所能得到的心理收益

  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习练法轮功似乎是一件既不需成本、没有难度又不含风险的一项“投资”。但仅仅如此尚不足以对个体的行为造成明显的影响,因为人们不会无缘无故的投入成本,而是带有目的的,或为了经济利益,或为了精神收益。人们愿意接受的是,投入成本是以预期的产出或收益为前提的。因此,如果个体仅感知到他所需付出的心理成本,是不会产生强烈的行为动机和倾向的。接下来,我们从三方面来分析李洪志是如何描述习练法轮功所能得到的心理收益。

  1、“法”到病除的“健康”收益

  在李洪志的说法中“法”到病除是修炼法轮功的“必然结果”:“你的病由我来直接给你祛的,在炼功点上由我的法身给祛,看书自学也由我的法身给祛”,“谁也不敢来轻易动你的,而且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由此,原本身染疾病的习练者不仅获得了恢复“健康”的心理安慰,同时也得到了“师父”李洪志的“精神支持”。此外,李洪志还大肆宣称习练法轮功可以使人青春常驻,返老还童,超脱常人生老病死,成为更高级的生命等说法。诸如此类的诱惑足以吸引一大批渴望通过习练法轮功获得健康的人们投身其中。殊不知,这些诺言所起的作用不过是(个体的)自我暗示的结果罢了。

  2、非同“常人”的心理优越感

  按李洪志的说法,通过不断地习练法轮功,可以逐步改变“人”,消解“人”的局限性,从而脱离“万恶不赦”的充满“魔鬼”的地球,并最终通向“天国”世界。这种“摆脱常人,习练成神”的心理优越感和信仰成就感,既是李洪志用来贬低常人社会的惯用手段,也是用来提升大法弟子地位与身份的价值筹码。它给法轮功习练者带来一种高高在上的心理满足感和自豪感,使其自我价值感极度膨胀。如有的法轮功习练者把自己等同于高人一等的存在,沉浸在自我提升和欣赏的虚幻感觉中,从而逐渐迷失自我。可见,习练法轮功所带来的这种非同“常人”的心理优越感,成为了众多法轮功信徒坚持不懈、孜孜不倦习练法轮功法的内部动力。

  3、“福泽”他人的精神收益

  此外,李洪志还引入了一套(看似)迎合社会标准和认可的理论体系,设立了一系列冠冕堂皇的精神收益:“你是炼功人你就得做一个好人,逐渐的同化宇宙特性,戒掉你那些不好的东西。”在此基础上,李洪志更是有意引导法轮功习练者将习练法轮功、信奉“真善忍”,坚持“修心性”、努力“做好人”奉为自身的道德追求,将“传功度人”、“一人练功,全家受益”视为己任,再度给人造成一种错觉,“练功”不仅可以使个体受益,而且还可以“福泽”他人,正是这种隐藏在“普世福利”的光鲜外表下的精神收益,成为上至法轮功骨干们下至普通法轮功习练者到处“弘法”的动力,并产生了一传十、十传百的效果,这也是法轮功歪理邪说能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乃至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小结

  社会心理学认为,人们在做任何事情时,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在尽量满足自己的心理。从本文的论述中不难看出,法轮功组织鼓吹的“练功”所需付出的极小的心理成本与所能获得的巨大心理收益,是导致法轮功信徒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投注于法轮功习练的重要内部动力和心理根源。许多法轮功信徒正是在这种看似“一本万利”的诱惑下,在“微小投入”—“极大收益”的心理陷阱中越陷越深,直至难以自拔,甚至不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通过以上心理成本与心理收益对法轮功习练者的影响分析,我们能够对法轮功习练者的很多异常行为背后的原因有更深刻的理解,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为深入探明法轮功组织的内部运作机制提供参考和借鉴。

 

【责任编辑:时雨】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