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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本质与危害的再认识

作者:李永松 · 2012-11-19 来源:凯风网

  古人云:“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在科学昌明、文化先进、经济发达的当今社会,“法轮功”披着“科技”、“探索”、“宗教”、“气功”的外衣,行着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不法勾当,损害了群众和社会利益,自然会遭到历史的否定和社会民众的抵制。

  一、渊源:邪教在中国有着长久的祸乱历史

  邪教乱国,自古有之。清史专家萧一山指出:“中国秘密结社,其渊源盖甚远。秘密结社之精神,可分为二:一曰宗教的;二曰政治的。前者附托神怪,虽亦袭宗教仪式,其目的则纯然政治思想,其活动初无一定之目的,其组织初无一定之规程。其始也,不过假经咒以敛财,及声势渐大,乃蓄异志。”历史上的邪教大都与正宗教派有严重分歧,提出了一些有悖于主流社会的思想,将自我神化,并根据不同层次人的需要看人下套,打着治病、免灾、情感关怀、得道升天等极易为下层群众所接受的旗号,逐步转化成一种反政府、反社会的思潮和对立组织,进而利用当时社会中的现实矛盾,以反对腐败、“官逼民反”为借口攻击执政阶级或政权体制,最终成为公开反对社会和政府的野心家,甚至谋取政权,称王称帝。历史上发生的多次民变、暴乱以及所谓的“农民起义”,大多是以邪教教义煽惑民众来达到自己的企图,如古代著名的五斗米道、白莲教、天理教等大型邪教组织,都是通过这种途径来迷惑教众,骗敛钱财,制造社会动乱,甚至危及统治政权。

  二、本质:依附于正宗教派的邪魔外道

  反观“法轮功”的发展过程,与古代邪教颇为相似:第一步,以健身治病、特异功能为名拉拢、发展信徒;第二步,宣称“劫运”、“末日”、灾难将至,煽惑群众,扩大势力;第三步,利用社会矛盾,反对执政或政权。因此,即使它打着“修身得道”、“健身治病”等旗号,也无法改变其邪教本质。

  (一)神化自我,鼓吹治病渡人。据《资治通鉴》记载:“初,钜鹿张角奉事黄、老,以妖术相传授,号‘太平道’。以符水为人疗病,令病者跪拜首过(检讨自己的过错)。或时病愈,众则神而信之……。”“法轮功”也是耍着同样的把戏,李洪志以能“疗治”绝症来鼓吹神效,宣扬末日论、灾难论来制造恐慌,宣称自己是佛祖转世、救世主,通过对自己的神化确立了他在教内至高无上的地位与权威。

  (二)拼凑教义,打着宗教幌子。严格地说,历史上的邪教都没有全新的教义,而是断章取义地拼凑一些佛、道等主流文化的精神。“法轮功”也承袭了这一传统,其教义就是佛教的劫难说、基督教的世界末日说以及“宇宙大爆炸”等科学理论的杂糅,是佛、道以及似是而非的科学概念和其他邪教教义的大杂烩。

  (三)不择手段,大肆骗敛钱财。非法攫取钱财是所有邪教的共同特征,也是其邪恶本性的最直接表露。“法轮功”也一样,要求成员“完全奉献”,宣扬“奉献”得越多,得到的“平安”、“恩典”就越多。李洪志虽然标榜自己是“最高的佛”,而他对金钱的贪婪却丝毫没有削弱,短短几年就非法拥有了不可估量的财富。

  (四)组织严密,构建独立王国。“法轮功”倡导对教主李洪志绝对服从,鼓吹“法轮大法”,并否定其他功法及健身手段,建立了一个封闭的“独立王国”。到1999年,“法轮功”已经形成了完整、严密的组织体系:教主及“法轮大法研究会”—“法轮功”辅导总站(39个)—辅导分站(1900个)—辅导点(28000个)。

  (五)图谋渐现,成为政治工具。“法轮功”传播之初,不过是李洪志敛财的手段而已,而到1997年,则逐渐演变成实现其野心的政治工具,多次组织教众冲击政府机关、党报报社和学校,并于1999年4月25日聚众围攻中南海。被取缔后将总部转移到境外,更是沦为西方反华势力的走卒,炮制“九评共产党”,企图破坏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公开与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为敌。

  三、危害:民族复兴与社会进步的“毒瘤”

  法轮功与历史上的邪教一样,严重危害了经济安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有过之而无不及地是,“法轮功”还成为西方反华势力的走卒,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

  (一)阻碍社会生产,严重危害经济安全。“法轮功”邪教对金钱近似疯狂地攫取,已经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同时,在其“末日”、“来生”等消极思想的主宰下,教众陷入盲目信仰的泥沼,“主动奉献”以求取“来世”、“升天”,而无视现实、不思进取,严重制约了生产力的进步,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煽动社会动乱,严重危害社会安全。邪教大都与现实社会水火不容,并且以人的生命和社会秩序作为牺牲品和赌注,通过狂热的毁灭行为来实现自己的不法图谋。这就决定了邪教组织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危害要比一般的社会暴力事件更加深远。如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其性质不可谓不恶劣,影响不可谓不广泛。

  (三)散布歪理邪说,严重危害文化安全。“法轮功”邪教否定了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现代文明以及现行价值观,阻碍人类文明传承和现代科技传播,常常抓住个别社会阴暗面和偶然事件大做文章,叫嚣着要按照邪教理论重新设计“新的世界”,妄图在文化领域建立起“邪教帝国”,以便更好地实施信仰控制。

  (四)沦为民族败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这是“法轮功”投靠国际反华敌对势力而产生的新的危害。“法轮功”背宗忘祖,甘愿充当西方反华势力和“台独”等分裂势力的走卒,炮制“九评”,煽动“三退”,组织策划指挥境内外反华活动,破坏我社会稳定,败坏我国家形象,已经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

  综上,“法轮功”与历史上的邪教一样,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是一个具有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反政府性质的犯罪集团,严重威胁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阻碍民族复兴和社会进步的一大“毒瘤”,必须明令禁止和坚决打击。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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