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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宗教专家:法轮功欲从我身上摄取“德”

作者:詹姆斯·R·路易斯 孙亮(译) · 2015-10-12 来源:凯风网

  编者按:挪威北极大学宗教学教授詹姆斯·R·路易斯曾是法轮功支持者,但是法轮功对他及一名澳大利亚学者无休止的邮件骚扰改变了他的看法。通过对李洪志教义及法轮功成员言行的对照研究,他得出结论:法轮功有着黑暗的、不为人知的、压制异议的粗暴手段。法轮功靠大嗓门来粗暴干涉他人对其的批判,他们从不愿意包容他人观点,而且还把自己的观点在互联网上漫天传播。法轮功压制异议的做法与李洪志神秘的“业力论”息息相关,该教义还鼓动习练者去主动寻求受迫害和殉教。以下是詹姆斯·R·路易斯首发于凯风网的研究论文《法轮功欲从我身上摄取“德”——李洪志的受迫害与殉教的神秘教义是如何鼓动法轮功威胁学术自由的》。

  法轮功欲从我身上摄取“德”

  ——李洪志的受迫害与殉教神秘教义是如何鼓动法轮功威胁学术自由的(注1)

  詹姆斯·R·路易斯

  挪威北极大学宗教学教授

  摘要:2015年3月,一名法轮功习练者开始对一位澳大利亚学者进行长时间的邮件骚扰。这名习练者认为该学者在描述中国政府与法轮功的冲突时,过于批判法轮功,要求这位学者撤下文章,威胁要搞臭她、搞臭她所在大学以及登载该文的杂志,并称如果这位学者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他还会提起法律诉讼。尽管大多数非专业人士认为法轮功是一个受到中国政府不公平对待的气功修炼组织,但法轮功有着黑暗的、不为人知的、压制异议的粗暴手段。换而言之,这种对异议的压制是与法轮功神秘的“业力论”息息相关,同时该教义鼓动法轮功习练者去主动寻求受迫害和殉教。

  关键词:法轮功;中华人民共和国;李洪志;《宗教和暴力》期刊;新兴宗教运动;殉教

  李洪志认为:“德”是一种白色物质,在人做好事或者被他人伤害的时候,“德”就会进入他的身体里,另一方面,当人做坏事的时候,黑色物质“业力”也会进入他的体内。因此,如果有人辱骂他人,其白色物质会被被骂者摄取,而被骂者身上的黑色物质则会被骂人者的身体所吸收。所以,被骂者看起来是受到了伤害,但真正的失败者是那个骂人者,因为骂人者吸收了被骂者身体里的黑色物质,并把自己身体里的白色物质(德)输送给被骂者。(Palmer 2001, 8)

  我最近开始注意到法轮功(又称为法轮大法)上述鼓励“殉教”的形而上学理论(即 “迫害”是能量交换的神秘理论)以及该组织对学术自由的攻击。他们近期对学术出版的攻击,只是他们一直以来致力于试图消除外界不同声音的一部分,只要有人对他们稍有异议、提出质疑,或是似乎和中国的观点类似,他们就认定这些报道和报道者是错的,必须住嘴。

  近期我的一位澳大利亚同事就受到了这种讨伐行为影响,而作为刊登她“有异议”文章的学术杂志原编辑,我也间接地被卷入这场冲突。我后来发现,除了与中国政府相关的网站(许多外国媒体对这类网站不屑一顾),很难在别的地方找到法轮功的“阴暗面”。因此,考虑良久,我感觉自己应该在互联网上放置一些信息,以供将来被法轮功攻击的学者或记者参考。同时我也要表明,我写这篇文章的初衷是发表编辑评论而非进行学术探讨,因此这篇文章的形式并非那么中规中矩(注2)。

  2015年5月27日,我收到了一封负责《宗教与暴力》期刊电子版管理工作的“哲学文献中心”转来的邮件(我曾是该期刊的编辑)。邮件的开头部分是这样的:

  主题:您的作者在她的文章中使用了虚假的信息。请提出处理此事的建议

  正文:我的名字叫刘志满(Zhiman Liu,非真名)(注3),是墨尔本法轮功习练者。我给你写这封邮件的目的,是想获得您的建议。您的作者戴安娜·贝可希尔(Diana Birkshire,非真名)发表在哲学文献中心的期刊上的文章中,似乎故意使用虚假信息来妖魔化法轮功。这不仅仅是人权问题,这也是宗教信仰自由问题。我们既可以将这种行为公布于众,也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或可以向人权与平等权利委员会、大赦国际和国际人权观察组织等许多组织求助来同这种丑化行为进行斗争。不过,如此以来可能会严重损及戴安娜·贝可希尔以及登载她文章的那个期刊的名声。因此,我们倾向以私下和解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这样既可以保全法轮功的声誉,同时又不损及他人及出版者的声誉。

  戴安娜·贝克希尔(化名)曾任职于澳大利亚大学,2013年在哲学文献中心发表了一篇文章《法轮功与殉教》(非原标题)。这篇文章里,她使用了中国政府为丑化法轮功而捏造的谎言来支撑她的论点。尽管她指出了自己的参考依据来自中国政府及中国媒体,但她忽视了她获得的参考信息均已被证明是明显谎言这一事实。

  这封邮件大概花了一两页篇幅,称贝克希尔的学术研究依据的是源自中国的信息,因而从信息来源本身就能说明这些信息是虚假的。不过刘志满后来有些跑题,因为大谈而特谈练习法轮功对身体的好处。他在信尾这样写道:

  由于法轮功习练者信奉“真、善、忍”,我们不但不会反击那些将我们的信仰妖魔化的人,反而更愿意进行友好的解释和沟通。因此,2015年3月17日,我们发给贝克希尔女士一封邮件(见文后),希望能开诚布公地深入探讨此事。但不幸的是,我们没有收到她任何回复。

  正如我前面所言,我们希望问题能和平解决,免得伤了和气。鉴于她对于我们的请求置之不理,那么请您告诉我们,如何才能阻止虚假信息的传播并影响到公众。第一步最好是贝克希尔女士立即从期刊中撤下那篇文章。

  刘同时在邮件后附上了他发给贝克希尔的原邮件,内容相对简短了很多。他在原邮件的倒数第二段暗含威胁道:“如此恶意中伤总会遭到报应。”

  顺便指出,刘在邮件里的说法显然自相矛盾。一方面他说“我们不会反击那些将我们的信仰妖魔化的人”,另一方面却又威胁会采取法律和媒体曝光手段来“同这种丑化行为进行斗争”。在发给我的邮件中,他通过暗示,威胁将破坏贝克希尔博士以及《宗教和暴力》期刊的名声,而在发给贝克希尔博士单位的邮件中,他则通过暗示威胁贝克希尔博士所在大学的名声。(注4)。

  言归正传。5月27日我给刘回信,告知他不应与哲学文献中心联系,因为该中心不对期刊的内容负责。我同时也告诉他,过去我一直认为自己对法轮功非常友善。我也曾考虑告知他说,对一篇学术文章,只有少数质疑会被认为是有根据的,比如文中出现了个人诽谤(我曾与一位编辑就蓄意诽谤做过沟通)或者研究者捏造数据(如2015年的Carey和Belluckmay),但我转念想到他可能会用这两个理由来控告贝克希尔。我在回信的结尾写道:

  学术界的惯例是,即使有人发表了与我们观点不同的文章,我们也决不会以起诉来威胁他。从我在美国的时候起,整整有10年时间,我一直资助听我讲课的法轮功代表,但中国政府从未威胁过我。所以我建议您冷静下来,以平常心态看待此事。

  我拿不定这次通信会有什么后果,我本希望他最终会理解我在信中的暗示,知难而退。但我太天真了,他立即再次联系了我,询问如何着手反击贝克希尔。于是,在30日给刘的回信当中,我提醒他的语气更加明显:

  ……即使我们认定某人发表的某些观点大错特错,在学术界我们也决不会提出像您所说的撤下论文的要求。相反,我们可以写一篇批评予以回应,并投稿给学术期刊登载。我知道这种办法很难令你满意,但这确实是学术界的惯常做法。

  我简单做了些调查,现在有几个问题也请教您,即难道法轮功容忍甚至鼓励像您这样对贝克希尔教授进行攻击吗?我之所以想这样问您,原因是我恰巧在互联网上看到一篇文章,其中那位学者的公开谈话被公布后,也遭到了法轮功习练者的骚扰。具体参见下面网址(注5):

  https://www.massey.ac.nz/massey/fms/Colleges/College%20of%20Business/Communication%20and%20Journalism/ANZCA%202008/Refereed%20Papers/Kavan_ANZCA08.pdf

  我认为如果我继续调查下去的话,应该能发现更多类似的攻击。上述战术不仅不能替你赢得朋友,而且只会让法轮功看起来更像中国政府给你们定性的“邪教”。

  此外,期间我对法轮功做了更深入的调查,对他们精神追求上的殉教理念和相当可怕的末日论均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因此我也向刘问及这些问题。刘当然没有回答。我本以为我解除了这件烦恼。为安全起见,我还给我在中西部教书时认识的法轮功习练者发邮件,问他们是否愿意联系刘并让他回心转意。但是没有一个人给我回信,这意味着他们觉得刘的做法没有任何过错。

  通过搜索,我最终找到了法轮功的一个英文网站,上面提供了联系的电子邮件地址。他们的答复是刘志满很有可能是假扮法轮功习练者的中国特工。但这不太可能:一是因为刘长篇累牍地描述了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镇压;二是刘高谈阔论练习法轮功的好处。下面这段话就是夹杂在刘对贝克希尔教授的攻击之中:

  法轮功有益健康:事实上,许多人在练习法轮功后,身体状况都有了很大改善。有些人多年来重病缠身,有些人去日不多,但通过练习法轮功并信奉“真、善、忍”后,他们的疾病治愈了。此类事例不胜枚举,你可以到明X网详细了解,这也是在1992年以1999年这7年时间里有超过1000万人修炼法轮功的主要原因之一。

  当哲学文献中心与我初次联系时,我也给贝克希尔教授发了邮件。这次我又给她发了邮件,询问她是否可以给我提供有关此事的更多详情。她在5月30日的回信中这样写道:

  我今年3月就收到了刘的邮件,他说我故意使用虚假信息批判法轮功。我征求了部分同仁的意见,他们建议我删除邮件,不要理睬。我照办了。

  这周二或周三时我再次得到消息:我曾工作过的那所澳大利亚大学的学院管理员给我打电话,问我是否知道那些一次又一次地发送到该大学的电子邮件。她转发了一封给我,并将其中的一封群发给其他管理员。我可以把这封邮件单独发给你。我心想,虽说情况已经糟透了,但至少我现在就职的单位还没有发生此事。但我错了!

  我现在任职的某大学主管学术的副校长助理转给了我一封来自刘的邮件,与发往澳大利亚大学的邮件内容几乎一模一样。学校律师和道德操守和职业行为规范主管打电话给我说,学校里不但各领域教职员工都收到了邮件,而且还包括副校长、校长、校委会、主管研究和创新的副校长助理等。我在某大学刚工作两周,一位与我素昧平生可怜的勤杂员工来到我办公室门口,说她也收到了邮件,对我深表担心,并对我的安全表示忧虑。但不是所有人都收到了邮件,我不知道刘是怎么选择收信人的。

  学校律师和道德操守和职业行为规范主管非常支持我,现在已经确信我没有做错任何事情……

  我知道法轮功习练者认为自己有责任纠正人们对法轮功的误解。但我以前从未遇到过如此行事的人。

  掌握了更多情况后,我稍感放松,贝克希尔博士似乎没有受到直接威胁。我挫了刘的锐气后,有好几天时间都没有收到他的邮件,便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了。6月2日,他给期刊编辑部所有人员,以及与期刊或多或少有点关系的其他人员,包括新进编辑,都发送了一封指控内容一模一样的邮件。一位现任的编辑回敬了一封措辞犀利的邮件:

  亲爱的刘志满:

  《宗教和暴力》是份学术期刊,所有的文章都是由该领域的著名学者匿名审稿后刊发。鉴于我们论题的敏感性,虽然许多组织和团体都对我们的文章表示失望,但这正是我们工作的本质。

  您给期刊撰稿人、董事会成员、评论员以及其他相关专家发了邮件,但大部分人都没有接收、核稿以及出版过这篇文章。

  我不知道您是否在故意冒犯众人,但您的确是这样做的。很遗憾您的这种行为削弱了您所希望达到的目的——建立一条有关法轮功问题体面的对话渠道。

  如果您想在学术层面建立一条体面的对话渠道的话,我鼓励您可以撰写学术类文章并投稿到某一期刊。

  这封邮件警告他不要无理取闹,本应能阻止刘这类算得上有思想的人了,但他并没有退缩。在被期刊的前编辑和现编辑断然拒绝后,他又向澳大利亚宗教研究协会投诉贝克希尔。在我写下这篇文章时,他正在骚扰那些作品正好同贝克希尔有关法轮功的论文一道被选编入同一论文集的学者们。

  我也向部分新兴宗教运动讨论组发了几封邮件,提醒他们可能会收到刘的邮件,并征求了他们的意见。一些成员认为刘可能是假扮法轮功习练者的中国特工。但正如我前面所说,他的邮件如此详细、如此批判中国政府,不大可能是中国特工。其中一名成员认为他只不过是个“穷极无聊的家伙”,大家不用理他。此外,加拿大邪教信息主管给我打电话,同我分享了一些与法轮功打交道的经历。

  但是,此时我感到非常生气,认为不能就此罢休。部分原因是1999年至2009年我在威斯康星大学和芝加哥德保罗大学(DePaul University)任教时,曾经让法轮功习练者加入我的课堂,我也从中了解到了法轮功的某些情况。1999年,法轮功占据了媒体头版头条,当时研究法轮功的学术文献少之又少,所有的报导都是一面倒地批判中国政府(注6)。鉴于这种学术研究欠缺的情况,我让法轮功习练者在我的课堂上畅所欲言。现在我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至少是被误导了。我帮了学生的倒忙,让他们只听到了一面之辞。

  除了让法轮功习练者进入课堂与我的学生对话外,我过去也常常在课堂上放映一部法轮功早期制作的录像片《法轮功:真实的故事》的第一部分。现在看来,该录像片存在着一些重要的不实之处。首先,录像片中和原来在我的课堂上发言的法轮功习练者都声称法轮功习练者从未拒绝去看正规医生,但这不是真的。事实上,“法轮功内部给其成员施加了很大的压力,让他们放弃传统医疗”(Palmer 2003,353)。举例来说,格莱斯·费舍尔(Gareth Fisher)在他的现场调研文章中,就翻译并转述了一名信息员对她自己刚加入法轮功时生病后情况的描述:

  我眼睛红了,好像得了感冒,拉了好几次肚子。介绍我练习法轮功的那位老姐姐问我:“要不看看医生?”我说:“我不去,经书上说我要经历清理身体的过程。” (2003, 299)

  不管怎么说,她的这位姐姐还是带她去看了医生,医生建议她“到医院做手术”(Ibid., 299),她拒绝了,最终自愈。这名信息员的本意是想展示法轮功惊人的治病能力,但这也提供了法轮功习练者因为法轮功创始人的经书有所教导而拒绝治病的实例,我们很自然就想象到大多数有着相同处境的人最终的结果应该是悲剧而不是奇迹(注7)。

  同时,尽管有暗示法轮功习练者完全认可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是他们的精神领袖,但在录像片《法轮功:真实的故事》中,有三到四分钟的时间却在否认法轮功存在领导人物。声称没有领导人物,似乎是基于该组织没有传统的组织架构这一事实(注8)。然而,尽管如此,法轮功在各个层级都有人充当领导:

  (该组织架构包括)以信息时代全球互联络网为特征的“草根社会反抗网络”(Castells 1997),它极具纪律性,与列宁主义架构类类似,即地方组织通过与之相应的不同层级的领导网络联系起来,这种形式在农民起义和在上世纪20年代及30年代中国共产党革命期间曾被广泛使用。(Zhao 2003, 216) 

  尽管法轮功刻意否认李洪志插手该组织的日常管理,但在法轮功被政府取缔之前,李大师似乎在一夜之间便能动员数千名法轮功习练者参加大规模示威游行:

  辅导站网络的站长们受到鼓动,他们组织习练者通过公开示威来反击媒体或官方对法轮功的批判。这种反抗选择在公共场所,规模宏大,场面壮观,数千名有组织的习练者可在关键时刻和地点出现,“讲真相”、要求发表批判文章的报纸道歉、更正或召回流通中的相关报纸。这类事情以前在共产党中国从来没出现过:由各个社会阶层和各个地区的数百万潜在好斗分子组成一张网络,公然在公共场所展示实力,对抗媒体。(Palmer 2007,252) 

  李洪志拥有无可争议权威的另一例子是,他可以立即罢免“北京法轮功总站的一个负责人,因他呆在家中没有参加示威游行”(Palmer 2007, 254)。

  该节目中至少还有一个主题也在误导观众,即李大师的“末日论”。在《法轮功:真实的故事》的后半部分,显示在某处有人正在现场翻译李洪志的谈话。李洪志一概否认他在传授“末日论”,而进入我课堂的法轮功习练者也附和同样的观点。但是,鉴于李洪志有着“路人皆知的末日论”言论,有关李洪志否认末日论这种说法极不准确。举例来说,他宣称:

  我们这个宇宙每次经过了久远年代以后,都会发生一起宇宙的大灾难。这一场灾难就使宇宙中的一切,包括星球都能够毁灭,宇宙中的一切生命都可以毁灭……(Palmer 2007, 226) 

  李洪志在美国早期讲法时(确切地说是在法轮功被中国政府取缔之前)曾断言,发生大灾难的根本原因在于道德沦丧,接着他还花了一定时间对当今社会的道德沦丧的现象进行了描述,例如:

  人类的道德观念发生了变化,中国也出现了同性恋、吸毒、贩毒、黑社会、性解放、妓女,简直不得了!有人说土包子开花更厉害。他没有约束,他什么都敢干。(李洪志,1996) 

  这段话的含义,当然就是说我们现在如此堕落,新的世界末日就在眼前。这种末日论几乎从一开始起,亦即在法轮功被取缔前数年,一直是李洪志教义的重要一部分。此外,我想指出的是,当批评者们指出要当心李大师的反对同性恋和女权主义(Palmer 2001,8)、摇滚音乐和“混血儿”(李洪志《转法轮》,1997)教义后,许多法轮功曾经的朋友随之与法轮功保持了距离。还有许多法轮功曾经的崇拜者,当他们了解到李大师天方夜谭式“阴谋论”,即会变形的外星人将把人类带回他们所在的星球当“宠物”饲养(Palmer 2001),这些外星人还将利用不道德的、假的“科学”宗教来接管地球(Dowell 1999)时,也开始站在了法轮功的对立面。举例来说,旧金山的议员们就因了解到李洪志的同性恋和种族言论而取消了对李洪志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Lubman 2001)(注9)。

  我经常研究那些其领导人具有此类反进步社会观点的组织,因此坦率来说,我并没有觉得李洪志的上述教义有什么惊世骇俗之处。当我深入研究法轮功后,真正令我感到不安的,是李洪志大师的教义,即鼓励弟子寻求“受迫害”(即使不是公开殉教):

  法轮功的精进弟子不怕遭受迫害,他们甚至想通过过激举动刻意寻求迫害:迫害正好证实了他们的教义,并能进一步替他们实现李洪志所承诺的圆满。(Palmer 2001, 17) 

  在对法轮功的转化模式研究中,苏珊·帕玛(Susan Palmer)——注意不要将她与大卫·帕玛(David Palmer)搞混——指出,加入法轮功后,法轮功最终会“要求习练者参加抗议中国政府对法轮功迫害的公开示威活动”(2003,254)。面对压迫进行反抗能建立习练者的“心性”(或者说精神力量),该理论是建立在对“业力”的准物质解释的基础上。李洪志教导说,其他宗教所称的“善业”,是一种白色物质,亦即“德”,与之相对应,“恶业”是一种黑色物质,李洪志称其称为“业力”。在与警察或其他镇压者对峙中,会发生一种精神吸血鬼模式的转化模式:

  李说,“当有人拳打另外一个人时,他就将白色物质(即“德”)抛送给被殴打者,而他本人身体腾出的部分就会充满黑色物质(即“业力”)”。这点很重要,它从某方面解释了为什么法轮功习练者愿意去中国的公共场所去做那些可能招致他们被逮捕的事情,亦即法轮功所说的“被野蛮对待”。如果警察殴打你,他的“德”就会传送到你身上,而“业力”就会填充他身体里“德”所留下的空间。如此一来,你赢了,他输了。(Penny 2001) 

  这种业力转化过程的秘笈促使法轮功弟子“主动寻求”受迫害,所以很显然,实际上是法轮功弟子在攻击警察,而不是警察攻击法轮功弟子,而且是法轮功弟子获得了胜利。这是法轮功所谓“忍”的阴暗面。当得到这整套理论“点化”后,我终于完全理解了刘志满:当我拒绝撤回贝克希尔的文章时,他正在摄取我的“德”,与此同时,我却在吸收他的黑色的“业力”。

  而那些因为“忍”而死亡的弟子,李洪志打包票说那些“为了法轮大法而牺牲自我了的人有望立刻达到‘圆满’或顿悟,即每个习练者都为之奋斗的目标”(Farley 2014,249-250)。法轮功的一个网站(现已关闭)曾以 自述形式提供了一个法轮功习练者明确认可“殉教”教义的心理实例:

  当我走出门时,面前的场景令我大吃一惊:院子里全是被警察捆绑的犯人,他们胸前挂着写有名字和罪名的白板。我也被挂上了白板,此时我产生了正念:“不要害怕,无论发生什么,都会帮助我提高‘心性’”。这也让我想起了当年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情形,为了大法我将欣然赴死。(cited in Fisher 2003,302) 

  在被关押期间,这位习练者被给予声明放弃信仰法轮功的机会,假如她照办的话,将会被立即释放。但是她拒绝了,尽管一个月后也被无条件释放——当然,她会把她的获释归功于修炼法轮功所获得的力量。

  当1998年政府明摆着很快要取缔法轮功时,李洪志和他的家人逃离中国并永久居住在美国。接下来,李洪志自己安安稳稳居住在美国的新家中,他却去鼓动被他抛弃在中国的弟子们继续示威对抗中国政府。数年后,苏珊?帕玛曾亲自参加了在蒙特利尔举办的一个法轮功集会,会上李洪志:

  ……对“圆满了自己最伟大的位置”的天安门广场殉教者们表示祝贺,想来这些人死后获得了觉悟,或者赢得一顶殉教桂冠:“因为坚持修炼大法,无论他们是被关押还是失去肉体生命,他们都获得了圆满”(Palmer 2003,356)(注10) 

  帕玛探讨了这些示威背后的业力和殉教哲学,并一针见血地指出:“当西方政客、记者和人权组织围绕社会正义争论不休时,对于法轮功习练者本人来说,刺激他们进行公民抗命的,却是精神和末日方面的期待。”(Ibid., 349)

  随着多年后我得到了这些曾被我忽视的学术成果,此时令我深感震动的是,正是李洪志鼓动弟子去冲击那些对法轮功不满者,才最终造成中国政府对法轮功进行镇压:李洪志不但鼓动弟子去冲击那些对法轮功描述被其判定为错误的媒体,他还鼓动弟子去冲击政府当局——例如到中南海抗议——而且这一活动很有可能是得到了李洪志的“个人授意”(Ownby 2003, 109)(注11)。话再说回来,当然李洪志原本可以教导弟子“低调一些,继续私下修炼,如有必要,就否认你是习练者。”但李却觉得这种谨慎的方法是荒谬的。“还有许多新弟子,躲在家里偷偷修炼,害怕被人看到。想想这是什么心态?”(Palmer 2007,263)

  更有甚者,只要愿意签署不再修炼法轮功的声明,中国政府原本愿意立即停止对法轮功习练者个人的控制并释放他们(参见前例引述部分),换而言之,虐待、收监和送进劳改场本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到最后,真正的结局则是法轮功领导(指李洪志)鼓动弟子对抗政府并要求他们在斗败之后欣然殉教。用大卫·欧比(David Ownby)的话说:“李奚落那些弟子(甚至包括那些在反抗成本很高的中国弟子)缺乏斗争勇气,(并且)他好像还要求弟子去做出他本人也未曾做出的殉教”。(David Ownby 2003,118-119)

  回想15年前我自己的立场,我感到当时将自己框入“西方人权”标准中,自以为正义凛然,还为法轮功习练者们提供了一个论坛。然而,法轮功习练者的立场与我的立场截然不同,他们不是为宗教信仰自由而奋斗,他们侧重的是通过片面宣传他们在国家安全人员那里所受到的迫害,来提高他们的“心性”(法轮功教导其信徒时,把这些国家安全人员称作是“毫无人性”的“恶人”)(Palmer 2003, 357)。与所有的“末日斗争”一样,法轮功在看待与“邪恶”的斗争时,远远谈不上所谓的“忍”,比如早在2000年12月:

  李在法轮功网站上贴出一条信息称:“当这次考验结束时,所有的坏人都将被神销毁;能在考验中走过来的大法弟子都要圆满的离开;留下来的人要在极苦的偿还历史上所欠下的恶业中消去罪恶才能進入历史的下一步。”(Rahn 2003,56) 

  于是,我眼前呈现了一幅颇具戏剧性的场面:法轮功与邪恶势力大战宇宙——此等场面我以前却毫无查觉。我再次重申:我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以前我将这种冲突归类为人权问题,使得我完全忽视了法轮功习练者对他们自己的斗争所做的,则是彻头彻尾的宗教理解。

  此外,我要说的是,中国政府早期聘用的宣传人员工作也不够完美,他们同我一样,也没有完全理解李洪志关于迫害和殉教的神秘理论。他们没有恰当地使用世俗的措辞将法轮功宣传定性为“危险的”,而话语过于集中在将其斥为“邪恶的”和“异端的”——在英语中,这两个形容词均具有过于强烈的宗教含义,在对那些定性为危险的组织进行世俗分析时,基本被排除使用。他们对法轮功的批评过于高调,有时还缺乏技巧,因此容易受到人们的排斥。

  言归正传。法轮功这帮人如此注重宣传他们的“真”,以至于他们不断制造敌人。举例来说,大约6年前,有篇关于奥克兰圣诞节游行的新闻报道,克尔·伍德罕姆(Kerre Woodham)在文中描述了法轮功习练者是何等热切地希望被允许参加这次活动,而当他们的申请被拒绝后,他们开始骚扰克尔?伍德罕姆:

  他们不停的打电话,威胁要采取法律手段,索要我老板的电话……还诅咒我会遭到各种报应。我对这些人原有的自由放任态度迅速转变成了主动反感。这些人就是软攻击暴徒。(2008) 

  她同时指出,“如果他们想通过把圣诞节游行活动的理事们告上法庭来赢得朋友和影响他人,那么显而易见他们必须(首先)消除自己的文化差异。” 伍德罕姆也许该庆幸他们并没有真的提起诉讼,事实上法轮功提起这种诉讼并非个案。

  兹举一例:2001年,加拿大《华侨时报》(La Presse Chinoise,Chinese Press)刊登了一篇基于一名原法轮功习练者证言的评论文章,报社为此被法轮功以“诽谤”为名起诉。4年后,魁北克省最高法院认定原告(法轮功)败诉。法院裁决书中有句话称:“法轮功是一个不愿接受批评的争议性组织。”2004年,法轮功起诉澳大利亚《华人日报》(Chinese Daily),两年后新南威尔士最高法院做出支持《华人日报》的判决。

  还有许多法轮功提起的其他诉讼,尽管法轮功经常把暗中威胁诉之法律的作为他们整体战略一部分,不过在大部分诉讼案中他们的战术并不相同。举例来说,2005年美联社刊发《中国人当众忏悔加入法轮功》(Chinese Show off Repentant Falun Gong)一文后,法轮功弟子到美联社总部进行抗议,并要求该通讯社撤下这篇报道。再举一例,2008年,《纽约时报》登载了一篇名为《一场有人难以看下去的中国文化演出》(A Glimpse of Chinese Culture That Some Find Hard to Watch)文章,批评某场演出推销自己是中国文化盛典,而实际上是场政治色彩浓厚的法轮功对中国政府的攻击,法轮功网站为此刊登了大量攻击《纽约时报》和该文作者的文章。

  发生了这么多起对西方媒体进行攻击事件,我们还应认识到这其中的背景,即在被取缔之前,法轮功在中国恐吓新闻媒体曾经屡屡得手。

  李洪志告诫说,不管何时“法”受到攻击,法轮功弟子都必须护“法”,习练者必须坚持不懈地抗议任何负面媒体报道。1998年4月到1999年间,法轮功习练者持续发动了300余次抗议,迫使(媒体)开除记者和获得(媒体)公开致歉。(Kavan 2005) 

  举一实例,1998年5月24日,北京电视台对法轮功进行了报导,除了以下内容,报导总体上是正面的:

  ……也包含了一段对物理学家和马克思主义者何祚庥的采访。何祚庥认为法轮功是“邪教”,宣传的是一些危险的和不科学的修炼和理念。法轮功对此反应强烈:5天后1000余名法轮功弟子在电视台前聚集抗议,直到台长道歉,转播了另一篇对法轮功有利的报导,并开除了采访何祚庥的记者李博(Palmer 2007, 252)(注12)。 

  法轮功身上之所以存在的问题,部分原因是他们无法忘却在中国曾有的光辉岁月,即他们的恐吓策略能如此成功以致可以让对其怀有敌意的记者遭到开除。在(西方的)批评学者身上,他们也想故伎重施。无论怎样,目前它通过威胁要搞臭学者、大学或记者的名声,要求撤下学术期刊内的文章的手段(注13),与该组织历历在案的贯有做法一脉相承。

  讽刺的例子之一是科学教。该教以反击和提起诉讼而臭名昭著。不过该教最终明白,他们对批评者的这类攻击,包括对学者的攻击(Cowan 2009),结果都适得其反(Lewis 2016)。多年后,科学教现在终于清醒地认识到这样的事实,即他们一直在“把批评者变成敌人,再把敌人变成宿仇”(Melton引用Frantz语,2007)。法轮功应该从科学教身上好好汲取教训。

  止笔之际,我声明:虽然我在此所提供的信息对法轮功明显不利,但我的首要目的不是攻击法轮功。相反,正如我在文章开头部分所表明的那样,我的目的是给未来在类似情况下可能会被法轮功攻击的人提供一些有用的借鉴。

  我知道法轮功习练者会要求撤下此文,会称刘志满只不过是试图抹黑法轮功的中国特工。我认为这一观点不见得正确,原因前面已述。但是,即使这种假设是正确的,这也无法改变李洪志的那套殉教、末日论、憎恶同性恋、性别歧视和种族主义的理论,同样也无法改变法轮功现有的对批评者的攻击以及对各类媒体所提起的诉讼。

  还有,法轮功习练者可能会鼓噪称我漠视了他们的意见。这话没错,因为他们靠大嗓门来粗暴干涉他人对法轮功的批判,从某方面证明了这篇文章的必要性。还有,法轮功习练者不但从不愿意包容他人观点,而且还把自己的观点在互联网上漫天传播。因此,在中国之外,法轮功方面的声音不愁没有人听到。

  最后,他们可能会指控我在重弹中国政府的宣传老调,或者领取中国政府佣金——典型的法轮功消除反对声音手段不过如此。但是,我这里要指出的是,问题之所以产生,如果不是法轮功习练者自己的敌意行为所造成的,那么就是李大师考虑欠缺的教义所造成的。所以,法轮功对我的任何反批评或人身攻击都不会让这些问题消失。还有,这种攻击只会招致更多的人阅读此文,重新认识法轮功在道德上的各种缺陷。

 

  原文备注:

  注1:该文可被转载,一旦转载,必须全文刊登。

  注2:正规的学术论文详尽客观地分析了法轮功以及中国政府之间分歧,如“Langone 2007; Li 2014”

  注3:我本想使用他在邮件中提供的原名,但原名在中文中就像约翰·史密斯一样普通,应该也不是真名,所以我换了个名字。

  注4:这使我想起了我在威斯康星州教书时,一位常常从明尼苏达州驱车听我讲课的一位中国女士所说的话。同其他法轮功弟子一样,她断定法轮功是一种“修行”而非宗教。然而当我问她如果一个自认为是基督徒的人能否修炼法轮功时,她却回答说“不能”,因为基督教是另外一种不同的“修行”。当我随即顺着她的逻辑指出法轮功应该是一种宗教(否则也可以说基督教不是宗教)。不过,她一直没有明白我话的意思,和刘一样,她所能做的就是自相矛盾的断定,两人几乎并无二致。

  注5:在原邮件里,我直接发给刘网址。这里,我使用了一个略有改动的版本;“当研究结束的时候,一篇有关新兴宗教运动的新闻报导里引用了我的一些话,我当时说,美国联邦调查局对潜在危险宗教的定义非常广泛,新西兰的部分组织也属于该范畴,比如说法轮功。法轮功组织每天都观察媒体动向,比我还早发现该报导。法轮功对将他们与他们所认为的“极端邪恶”的其他宗教相提并论感到非常生气。我收到了许多情绪化的电话,要求把新闻报道从互联网上删除。一名法轮功弟子说我收了中国政府一大笔钞票,而且反复说情况“极其危险”。另一名弟子警告我我会被法轮功弟子的邮件和电话淹没。这种答复是可以理解的。在我与法轮功相处的日子里,我从没有反驳过他们,并且似乎还欣赏他们的修炼行为,但现在我是在以纯学术的角度讲话。不过这种经历让进一步明白法轮功在压制一切异见。公众意见对法轮功学员来说至关重要,如果听到批判的声音,他们会乐意进行抗议,或对那些不过写了些不讨人喜欢东西的人提起诽谤诉讼。” (Kavan 2005)

  注6:我不是汉学家,我唯一写过关于法轮功的文章是在我的小型参考书《宗教》(2012年第三版)中的导言章有过对法轮功冲突的简短介绍。如果我有机会写第四版的话,情况会改变。

  注7:法轮功认为:“法轮功弟子练习法轮功后生病或死亡是自身的原因,因为他们用不正确的方法练习法轮功。”(Palmer2007, 264)

  注8:李要求弟子声称“法轮功没有组织,遵循的是大道无形”(Palmer2007, 264)

  注9:李洪志并不完全是传统意义上所说的种族主义者。他不是种族歧视,而是反对不同种族之间通婚。不同种族通婚是堕落或者是造成大灾难即将到来的原因。举例来说“人类道德败坏,所有事情都在堕落。换句话说,都被污染了。现在人类的文化就是一片混乱——都是各种类的混杂,人类也变得越来越杂交了。这些真的将人类带到非常危险的境地—这是肯定的。就像我说的,灾难来临是因为人类堕落。” (李洪志 1998)

  注10:苏珊·帕玛不仅描述了李洪志在2001年5月19日蒙特利尔集会上做出了上述陈述,她也给出了该段话在法轮功网站上的链接:李洪志:“走向圆满”(2000年6月17日)http://www.clearwisdom.net/eng/2000/Jun/17/JingWen061700.html

注11:事实上天安门事件前夕李大师亲自飞往北京,许多消息来源认为尽管李后来否认(Palmer 2007,271),他明显是参与了抗议的策划(Palmer 2007,267)。此后,在被取缔后,“李洪志发表威胁性的评论,(暗示他数百万的)弟子会站起来反抗政府(Palmer 2007,272)”。

  注12:正如大卫·帕玛在《气功热》(2007,251-256)一书中的《法轮功战斗性》一章中所澄清的那样,在被取缔之前,为消除中国媒体的不同声音,法轮功一直秉持进行大规模反复抗议战略,对任何想了解为什么法轮功最终被取缔的读者来说,帕玛的书是必读的。

  注13:在中国,法轮功对不同意见的压制也体现在学术杂志文章的出版上。中南海抗议的一个重要导火索就是在不知名的一篇学术杂志上,一位法轮功的批评者发表文章,称李的教义是迷信,而且对健康有害。该文章名字可能忘记了,但立即招致6000名法轮功抗议者占领大学三天,要求撤下文章。编辑们集体拒绝,回应说学术文章不能撤下。警察驱散了集会,逮捕了45人(Kavan 2005)。这次大抗议最终导致了中国政府开始取缔法轮功。

  参考文献 

  1. 美联社,2005年,《中国原法轮功习练者当众忏悔》(Chinese Show Off Repentant Falun Gong),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articles/A26902-2005Jan21_2.html,2015年6月5日搜索浏览

  2. 本尼迪克·凯雷(Benedict Carey)和帕姆·贝拉克梅(Pam Belluckmay),2015年,《对有关同性恋游说员所做调查的质疑引发学界热议》(Doubts About Study of Gay Canvassers Rattle the Field),http://www.nytimes.com/2015/05/26/science/maligned-study-on-gay-marriage-is-shaking-trust.html?_r=1,《纽约时报》,5月25日搜索浏览

  3. 曼钮尔·卡斯特斯,1997年,《身份的力量》(The Power of Identity),布莱克威尔出版社(马萨诸塞州摩顿市)

  4. 道格拉斯·E·科万(Douglas E. Cowan),2009年,《科学教研究:理念、资产、承诺和问题》(Researching Scientology: Perceptions, Premises, Promises, and Problematics),收录于詹姆斯·R·路易斯(James R. Lewis)主编的《论科学教》(In Scientology),第53-79页,牛津大学出版社(纽约)

  5. 威廉·杜威尔(William Dowell),1999年,《采访李洪志》(Interview with Li Hongzhi), 《时代周刊》(亚洲版)(1999年5月10日),http://content.time.com/time/world/article/0,8599,2053761,00.html,2015年5月27日搜索浏览

  6. 海伦·法利(Helen Farley),2014年,《对世界末日、变形的外星人和残酷镇压的叙述》(Falun Gong: A Narrative of Pending Apocalypse, Shape-Shifting Aliens, and Relentless Persecution),收录于詹姆斯·R·路易斯(James R. Lewis)主编和加斯帕·阿·彼得森(Jesper Aa. Petersen)主编辑的《争议性新兴宗教》(Controversial New Religions),第 241-254页,牛津大学出版社(纽约)

  7. 格莱斯·费舍尔(Gareth Fisher),2003年,《法轮功的抵抗和救赎:忍的承诺和苦难》(Resistance and Salvation in Falun Gong),收录于《新兴宗教:非传统及新兴起的宗教》(Nova Religio: The Journal of Alternative and Emergent Religions),第294-311页

  8. 希瑟·卡万(Heather Kavan),2005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纸质媒体对法轮功的报导》(Print Media Coverage of Falun Gong in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收录于彼得·霍斯菲尔德(Peter Horsfield)主编的《泛塔斯曼研讨会论文集:媒体、宗教和文化的新兴研究》(Papers from the Trans-Tasman Research Symposium, ‘Emerging Research in Media, Religion and Culture’)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出版社(墨尔本),第74-85页,http://falunfacts.blog.com/2010/03/30/print-media-coverage-of-falun-gong-in-australia-and-new-zealand/,2015年5月27日搜索浏览

  9. 艾瑞克·孔尼伯格(Eric Konigsberg),2008年,《一场有人难以看下去的中国文化演出》(A Glimpse of Chinese Culture That Some Find Hard to Watch),《纽约时报》(2008年2月26日),http://www.nytimes.com/2008/02/06yregion/06splendor.html?scp=1&sq=A+Glimpse+of+Chinese+Culture+That+Some+Find+Hard+to+Watch&st=nyt,2015年6月5日搜索浏览

  10. 迈克尔·D·朗贡(Michael D. Langone),2007年:《中国和法轮功》(The PRC and Falun Gong),收录于《宗教研究评论》(Cultic Studies Review),第235-285页

  11. 詹姆斯·R·路易斯(James R. Lewis),2012年,《邪教参考手册》(Cults: A Reference and Guide), Equinox出版社(英国谢菲尔德)

  12.詹姆斯·R·路易斯(James R. Lewis),2016年:《科学教与媒体》,收录于詹姆斯·R·路易斯(James R. Lewis)和科业提·荷勒索伊(Kjersti Hellesy)主编的《科学教手册》(Handbook of Scientology)(即将出版),博睿出版社(莱顿)

  13.李洪志,1996年,《悉尼讲法》,http://www.falundafa.org/book/eng/lectures/1996L.html,2015年6月4日搜索浏览

  14.李洪志,1997年,《3月23日纽约市讲法》,https://falundafa.org/eng/eng/lectures/1997L.html,2015年6月4日搜索浏览

  15.李洪志,1998年,《3月29日-30日北美第一次法会讲法》,https://falundafa.org/eng/eng/lectures/19980329L.html,2015年6月7日搜索浏览

  16.李洪志,2003年,《转法轮》,http://www.falundafa.org/book/eng/pdf/zfl_new.pdf,2015年5月30日搜索浏览

  17. 李俊鹏(Li Junpeng),2014年,《非宗教的宗教和非政治的政治:法轮功从气功到政治运动的转变》(The Religion of the Nonreligious and the Politics of the Apolitical: The Transformation of Falun Gong from Healing Practice to Political Movement),收录于《政治与宗教》(Politics and Religion)7月刊,第177-208页

  18. 莎拉·路布曼(Sarah Lubman),2001年,《美国国土上的中国战争:被迫害的组织争取到中立政治家》(A Chinese Battle on U.S. Soil: Persecuted Group's Campaign Catches Politicians in the Middle),收录于《圣荷塞市水星新闻》(San Jose Mercury News)(2001年12月23日),http://www.culteducation.com/group/1254-falun-gong/6819-a-chinese-battle-on-us-soil.html,2015年6月4日搜索浏览

  19. 大卫·欧比(David Ownby),2003年,《寻找领袖魅力:流离失所的法轮功》(In Search of Charisma: The Falun Gong Diaspora),收录于《新兴宗教:非传统及新兴起的宗教》(Nova Religio: The Journal of Alternative and Emergent Religions),第106-120页

  20. 苏珊·J·帕玛(Susan J. Palmer),2003年,《治愈性抗议:法轮功习练者的转化模式》(Healing to Protest: Conversion Patterns Among the Practitioners of Falun Gong),收录于《新兴宗教:非传统及新兴起的宗教》(Nova Religio: The Journal of Alternative and Emergent Religions),第348-364页

  21. 大卫·A·帕玛(David A. Palmer),2001年,《法轮功:界于宗派主义和普世拯救之间》(Falun Gong: Between Sectarianism and Universal Salvation),《中国视角》(China Perspectives),第35、14-24页,http://hub.hku.hk/bitstream/10722/194523/2/Content.pdf?accept=1,2015年6月7日搜索浏览

  22. 大卫·A·帕玛(David A. Palmer),2007年,《气功热:身体、科学和中国的乌托邦》(Qigong Fever: Body, Science, and Utopia in China),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纽约)

  23. 本杰明·佩尼(Benjamin Penny),2001年,《法轮功的过去、现在和未来》(The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of Falun Gong),在堪培拉澳大利亚国立图书馆的讲演,https://www.nla.gov.au/benjamin-perry/the-past-present-and-future-of-falun-gong,2015年6月3日搜索浏览

  24. 帕斯·拉恩(Patsy Rahn),2002年,《抗争的化学反应:中国政府与法轮功》(The Chemistry of a Conflic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the Falun Gong),收录于《恐怖主义和政治暴力》(Terrorism and Political Violence),第41-65页

  25.克尔·伍德罕姆(Kerre Woodham),2008年,《畅饮与恶棍》(Booze and Bullies),《新西兰先驱报》(2008年11月23日)http://www.nzherald.co.nz/opinionews/article.cfm?c_id=466&objectid=10544538,2015年6月3日搜索浏览

  26. 赵悦之(Zhao Yuezhi),2003年,《法轮功在中国内外的身份和对存在意义的斗争》(Falun Gong, identity, and the struggle over meaning inside and outside China),收录于尼克·库德瑞(Nick Couldry)和詹姆斯·库兰(James Curran)主编的《媒体力量抗争:网络世界里的非主流媒体》,第209-226页,罗曼—利特菲尔德出版社(美国马里兰州拉纳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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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