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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如何对待亲情(中英对照)

2020-05-13 来源:anticult.kaiwind.com

[案例一]

法轮功让我永远失去报答母亲的机会[1]

我叫张振玉,家住山东省郯城县杨集镇,七年前我还是个法轮功痴迷者,为了“升天圆满”,我无视亲情、泯灭人性,置人间的道德、法律于不顾,给家人带来了无尽的烦恼与伤痛,最后使体弱多病的母亲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痛思过去,好似一场梦境,然而,又是那么真真切切。

1995年,为“修心向善”我走进了法轮功,李洪志的“上层次”、“圆满”,化解了我悲观厌世的情绪,迎合了我好逸恶劳、寻求超脱的心理,心想:人生苦短,若能修成神佛,何等的玄妙!从此,我痴迷其中、坚持每天学法练功,放弃了个人的一切爱好,杜绝了法轮功以外的一切信息(不与常人交流、不看常人的书籍,连新闻联播也拒之门外),放弃了人间的一切追求,甚至连家务活、农活都懈怠了,完全沉醉于“举世皆醉我独醒”的封闭状态,陷入了李洪志精心设计的邪教陷阱。

“4·25”以前,为了“积功德”、“上层次”,我就到处弘法,甚至把心地善良的妻子也哄骗进了邪教圈。99年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我为了“圆满”带妻子两次进京,把年仅5岁的儿子留在家中,当有人问我为什么不带孩子呢?我满有理由地告诉他们:“孩子不修炼,飞升不了,让他跟老人做个伴”,其实,当时,病重的母亲已经卧床不起,60多岁的老父亲除了照顾母亲之外,还要照顾几乎不能自立的80多岁的奶奶,我又把不懂事的儿子塞给他,别说是忙于秋收,单是老人、孩子也够老父亲伺候的!而我那时只相信李洪志说的“将来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并且“当你修成了的时候,可以把你的亲人带到你的天国里当众生”。所以,就不顾一切,想脱离人间,甚至用法轮功的所谓“福报”安慰自己,去无情地伤害亲人。

现在想来,我这个所谓“修心向善”的人,竟然这样对待自己的亲人:漠视母亲的病痛,而认为母亲业力大,需要消业;忽视父亲的艰难,认为那是他的命运,应当承受!那时,我是多么自私与残忍啊!真是没了一点人性!

而自小蒙受着父母疼爱的我,在他们把我含辛茹苦拉扯大并帮我娶妻生子的时候,却在他们最需要我的时候,泯灭人性地伤害他们,并且还不只一次呀!

记得在我与妻子由于散发法轮功的宣传品触犯法律,双双进入看守所的时候,父亲搀扶着病重的母亲,母亲含着泪、强忍着悲痛拉着我的手说:“孩子,咱的家得靠你啊,赶快回家吧。”而我无动于衷地推开母亲的手,趴到了窗户边看着外面的天空,寻找着祥云异象,期盼着“飞升”的好事!

直到听到母亲病危时,迫于压力,我才写了一份不修炼的假保证。

回家后,我哪有心思尽孝于母亲呀,我满心的恐惧,整天昏昏沉沉,认为自己不但掉下来了,还要“下地狱、形神全灭”。因为李洪志多次强调,背叛神是有罪的,背叛主佛其罪更大,把元神打进无数层地狱中,放入一个痰罐里,还得是病人的痰,比痰还要脏无数倍,永远要呆在那里,还有一线知觉,知道脏,你想那个滋味吧!

为了弥补过失,2000年,我和妻子一起,抛下病危的母亲和幼小的孩子,外逃到了河北省,租了一间房子,从事法轮功专职活动,因为李洪志说过:“付出多少,得到多少”,为了不被落下能尽早圆满,我加倍弥补,到处撒材料,起早贪黑,诡秘行动。此时的我,早把母亲的生死抛在了脑后,若不是还残留有一点人性的妻子给家中打了个电话,母亲病逝的消息家人都无法通知到我!

母亲带着遗憾永远地走了,而麻木的我,竟然一滴眼泪都没有,也没给母亲磕头尽孝,因为按照李洪志的说法,修炼的人是高层次的人,怎么能给“常人”磕头呢?“常人”母亲是“寿到了”,有什么可悲伤的呢?那时的我,真是愚昧而又没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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