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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如何对待公共道德(中英对照)

作者:中国反邪教协会 · 2008-09-26 来源:凯风网

目  录

 

一、法轮功人员违背道德的几个案例

[案例一]男女双休吞噬了她的幸福

[案例二]李洪志的“放下名利情”害苦了我

[案例三]我在“弘法”中看到的法轮功真相

[案例四]我被“辅导员”骗了

[案例五]法轮功痴迷人员伙同他人轮奸精神病患者

 

二、法轮功是如何对待道德的

(一)李洪志的“放情断欲说”

(二)李洪志的“男女双修说”

(三)李洪志的“业力淘汰说”

(四)李洪志的“偿还业债说”

 

 

 

一、法轮功人员违背道德的几个案例

 

[案例一]

 

男女双修吞噬了她的幸福[1]

 

林玉洁

 

晓梅是我教过的学生,她文雅敏锐,善良贤惠,由于是同龄人、又在同一座城市。为此,我们之间没了师徒的规矩,倒有着朋友间的默契。可是自她修炼法轮功后,变得冷漠麻木、封闭固执,以致离家出走,让我为她牵挂了好几年,等再见到她的时候,她抱着我,只是哭,一句话也不说。当我安抚好其情绪,听她诉说完修炼经历后,却怎么也控制不住内心的愤怒:邪教法轮功原来如此不知廉耻,搞什么男女双修,还要加个圆满需要的理由!

 

下面是她的自述:

 

1994年6月,我走进婚姻的殿堂,相貌平平的我却有了潇洒、才气的丈夫,尽管丈夫一直说喜欢我独特的女人味,但我总想把自己变得漂亮一些,因为那样我才觉得与丈夫更般配,特别是女儿出生后,面对体态日益臃肿,这种想法更强烈了,正好这时,我接触了法轮功,看了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讲到的“我们法轮大法学员修炼一段时间以后,从表面上看改观很大,皮肤变的细嫩,白里透红……这是一个普遍现象。……真正的炼性命双修的功法自然就达到这一步保证你不用去做美容”,我如获至宝,再也不肯放弃。

 

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炼后,我自感皮肤细嫩、有光泽,这坚定了我修炼的决心,特别是得知修炼还能成神仙,一向幸运的我感到命运再一次在眷顾我,欣喜之余,我不敢怠慢,把师父李洪志的话当成圣旨,严格照办。

 

师父在《转法轮》中讲到:“不去掉情、欲,不放下常人心是修炼不好的,你必须在常人中把各种不好的思想全部去掉,你才能提高上来。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才能达到最高境界。”在《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中又说:“谁能走出情,他就是神。”这,对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的我,是当头一棒,为此我陷入了痛苦的思索之中:“如果拒绝丈夫,这还是夫妻吗?如果继续,那我就修炼不了。”

 

正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我又看到了师父《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其实你们再也不是常人中的人了,你们都回不去了,你们真的回不去了,你们和常人的差距相当之大了。”甚至师父在《转法轮》中讲到夫妻生活时明确提道:“在高层次上看,说常人在社会中简直就是和泥,不嫌脏,在地上和泥玩呢。”就这样,我认为我已经不是人了,而是神,神怎能和常人“玩”呢?况且若有“色欲”之心,就修炼不了啦。从此以后,我坚决拒绝丈夫的要求,开始丈夫以为我身体不舒服,总是忍耐,后来看着精神焕发的我不像是哪里不舒服,就情意绵绵地规劝我。说实话依偎在丈夫激情的怀里,那是一种享受,可为了修炼,我不敢享受这份幸福,而又不愿把修炼的事情告诉丈夫,因为1999年我开始修炼时,国家就依法取缔了法轮功。就这样,我依然十分痛苦。

 

可是师父在《真修》中讲:“其实,你们感到在常人中的名、利、情受到伤害而苦恼时,已经是常人的执著心放不下了。你们要记住啊!修炼本身并不苦,关键是放不下常人的执著。当你们的名、利、情要放下时才感觉苦……抓住肮脏世界里那些肮脏的东西不放,甚至损失一点还痛苦的不行。”指点了我的迷津,我明白了自己痛苦的根源是执著心太强,于是我不再关心丈夫的感受,一意孤行地与丈夫分房而居。

 

那时,作为妻子,我竟然不让丈夫靠近,我也觉得理亏,特别是看到丈夫里外忙碌的身影、以及忧郁的眼神,我曾多次想依偎他的臂膀,给他一个甜蜜的微笑;而作为女人,我也需要他的爱抚。可是李洪志的“修心断欲去执著”,以及“旧势力、旧的宇宙把什么东西看的最重?就是色……就说他们把这些事情看的非常的重,所以谁要在这方面犯了戒,谁要在这方面做的不好,那旧势力、那个宇宙所有的神都不会保你,而且都会把你往下推”,还有明慧网的文章汇编《修心断欲》,使我认识到:如果迟迟放不下情色欲望,必然影响修炼,甚至沉沦在地狱中不能自拔,为此,我不能再以任何理由为自己的情欲开脱,我要从观念上彻底清除自己的魔障,而家中体贴的丈夫,对我诱惑太大。于是,为了禁欲我选择了离家出走

 

现在想来,李洪志的“修心断欲”,对修炼人来说,是愚昧的执著,而对像我丈夫这样不修炼的人来说,那是人性的摧残,因为,孟子曾说过:“食色,性也”,也就是说,性欲是与生俱来的,也是人的正常生理需求,就像饿了吃饭、渴了要喝水一样,而李洪志竟然把平常而又神圣的情欲当成了修炼的羁绊,圆满的魔障,而我真是愚昧,竟然那么相信,做得那么绝情。

 

自小备受父母疼爱的我、婚后又有丈夫的呵护,有着太多的依赖,而那时我一人在外,觉得很无奈。因为我连一道可口的饭菜都不会做,所以,我很快跟随到了一个男功友的身边,因为是同修,我们没有戒备、没有计较。他帮我在他的住处旁租了一间房子,我除了睡觉之外,其他时间都跟他在一起,一同修炼、一同吃饭、一同弘法。就这样,我过着似乎也快乐的生活,因为我再也不用为丈夫的情为难了。可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独自一人躺在一间孤寂的小屋子里,我有些害怕,更多的是思念,思念宽厚而又体贴的丈夫、思念活泼可爱的女儿。记得那时,我几乎天天梦中走在回家的路上。可是李洪志在《精进要旨》的《修者忌》中说“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已晚也。”他还在《转法轮》中称:“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这些话总是阻碍着我回家的路。正在这时,我与功友带出来的钱不多了,他提出我们俩租一间房子,为了省钱,我答应了。说实话,那时我们没有一点邪念,我们虽同在一间屋子,但师父“修心断欲”的教导,使得我们只用一个布帘就恪守了大法弟子的清白,况且我的那功友几乎是我的父辈,同他一起,我似乎比以前睡得踏实多了。就这样我们一起过着捉襟见肘的生活近三个月。

 

为了生计,我功友给一家酒店打工,几乎每天回来得都很晚,我就在临时的小“家”里学会了做饭,孤单难熬的生活使我几欲放弃修炼,我那功友似乎也与我一样,然而,我们又都为前功尽弃又有太多的不甘。直到有一天,我那功友煞有介事对我说:“我们男女双修吧,这样可以缩短圆满的时间。”正当我还没反应过来,男功友读了师父在《转法轮》及其讲法中对“男女双修”的讲述:“在修炼界有这么一种修炼方法,叫做男女双修。……男女双修的目的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的。……因为人身自有阴阳存在,在阴阳的相互作用下,自身就能达到阴阳平衡”,“我们发现现在男的女元神特别多,女的男元神特别多,正好符合现在道家所说这种阴阳反背、阴盛阳衰的天象”,“结印时,男的左手在上,女的右手在上。为什么这样呢?因为男的是纯阳之体,女的是纯阴之体。男的要抑制你的阳,发挥你的阴;女的要抑制你的阴,发挥你的阳,达到阴阳平衡”,再说“佛是没有观念的,佛都是一丝不挂的”,我感觉有点懵了,我是为禁欲于丈夫才离家出走的,而如今又要男女……这是什么事呀?我没有答应,功友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就劝我说:“我们都是修炼人,我们跟常人不一样,常人干那事是肮脏的,而我们呢,为了圆满男女双修,是伟大的。”他又给我讲了某地大法弟子群修的事,说是他们男女群修后,层次上得可快了,并鼓励我说:“我们俩加持双修,圆满很快就会到来。”已经无路可走的我,就这样为尽早圆满,跟功友搞起了男女双修。当我与功友同床共枕的时候,觉得有些别扭,因为他毕竟不是我喜欢的人,况且他都50多岁了,而我刚刚30岁呀,但是为了尽早圆满,我只能忍着……直到我丈夫风尘仆仆找到我,我也没见自己的层次上升多少,倒是感到自己在一身正气的丈夫面前矮了许多、渺小了很多。

 

丈夫强行把我带回家中,当我看到丈夫为我做的满满一桌可口的饭菜以及他满足、温存的眼神,我无地自容,但想到要丢弃千年不遇的机缘,我还是不甘,直到丈夫把帮教人员请到家中,他们帮我分析了修炼法轮功的可怕后果,我才如梦初醒。

 

恶梦醒来,我并不感到轻松,因为法轮功使我变得羞愧难当,当我再次被丈夫亲热,我感觉自己肮脏的身体已经不配,如果那样,那是玷污纯正的爱情、完美的婚姻,当我冷静下来以后,我明白了也许与丈夫离婚不是最佳的选择,但至少能让我做一个知廉耻的女人。


 

[案例二]

 

李洪志的“放下名利情”害苦了我[1]

 

我叫郭荣,是陕西省延安民航站职工。1996年,我和一些同学一块练起了法轮功。读了《转法轮》之后,迷了进去,把李洪志当成了有求必应的神佛,把《转法轮》当成了度人升天的圣经,把修炼成神当成了至高无上的追求,把“放下名利情”当成了至关重要的考验,在法轮功的泥潭中愈陷愈深。在十个方面做了错事:

 

一是不照顾父母。我练法轮功前,是个孝敬父母的儿子,对父母经常寒问暖,关心身体,照顾生活,但是练功后对父母的身体健康与否再也不闻不问,更谈不上照顾生活。二老气愤地说,法轮功害得我们等于没有儿子了。

 

二是与妻子疏远,甚至成为陌路人一样。

 

三是不关心孩子。孩子有了病,我认定是“还业”,不到医院看大夫,也不怕发生意外,心想孩子就是出了事,也是命中注定的,因为他的一生在另外空间安排好了。多亏家人把孩子送医院治好了病,否则,我就会铸成无法弥补的大错。

 

四是不与亲戚们来往。

 

五是不参加同学们组织的有益活动。有一次,我们高中的同学搞毕业10周年聚会,请帖发到了我的手里,还几次电话催我,可我认为这是常人中的事,没有什么意思,硬是不去参加。

 

六是不再给乞讨要饭的施舍。我以前见到乞讨要饭的,总是同情他们,给吃的东西或给钱物,听了李洪志的话以后,彻底去掉了同情心,我也认为这些人前世造了“业”,应该吃些苦早“还业”,再不愿给一点施舍和帮助,认为这才是对他们好。

 

七是再不给灾区捐款捐物。以前,只要单位组织为灾区捐献,我总是积极响应,捐钱捐物。可是听了李洪志的话,我就同流合污了,也认为那里受灾是因为‘前世造业’的结果,现在就应该受这份罪。因此,单位号召给灾区捐献,我就再未响应过。甚至1998年南方长江流域和东北松花江流域遭特大水灾,我也一丝一毫未捐献。

 

八是不再参加成人高考。原先,我想通过参加成人高考,取得大专文凭,也想从当了多年的队长,努力上进成科长。修炼法轮功后,认为这些想法、做法是为名、为利,彻底放弃了,变得消极颓废,而对虚无缥缈的成仙成佛却执著追求。

 

九是不再认真工作。在单位,我的主要工作是搞消防和飞机跑道的警卫。以前,我的工作态度极其认真,而练法轮功后,看到别人做了违纪的事,自己身为队长也不去制止,认为他是“造业”,是命中注定的,而我去管就是“失德”,是做坏事。

 

十是不再争当先进。对单位评选先进漠不关心,对立功创模活动感到讨厌。

 

李洪志鼓吹的“放下名利情”,确实是害人的毒药,使我变得冷酷无情,还差一点儿使我变成了废物!



[1]凯风风http://www.kaiwind.com/xs/200801/t76917.htm

 

[案例三]

 

我在“弘法”中看到的法轮功真相[1]

 

我叫李秀珠,北京法轮功人员。1994年练法轮功。1999年7月22日国家取缔法轮功后,我对政府就有了抵触的情绪。在李洪志及其明慧网的恐吓下,我于2001年4月离家出走弘法。由于我们这些“漂着”的人当时都没有生活来源,大部分人都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还要省出钱来买纸、买油墨去“弘法”。

 

在那些日子里,如果出现什么意外,我们还必须找自己哪里错了,不敢怀疑李洪志有什么错。有些胆子小的人要等到三更半夜、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敢出去贴几张小传单;有的人跟惊弓之鸟似的,不敢在一个地方多住几天,总是今天住这明天住那,一有风吹草动就马上转移,我们的思想总是处在一种高度紧张的状态。

 

但在外漂泊的8个月里,亲眼目睹的一些人和事也让我陷入了深思。有的夫妇俩练功,为了自己的圆满,把10岁的孩子交给80多岁的老母亲来管,完全不想一老一小怎么生活,还拿这些事在圈内宣扬自己,来证明自己完全抛下了人情。也有的把4个多月的孩子抛下,自己在外面东躲西藏。也有的把正在上学的孩子一起带出来,剥夺了孩子上学的权利,断送了孩子的前途,还以为过不了多少日子就要圆满了,根本不管孩子的痛苦。

 

最让我痛心的是,有些没有暴露的在家修的法轮功学员为了这些流离失所的人能够生活,他们把省吃俭用下来的钱交给这些在外的人,可这些人却不珍惜,大肆挥霍。一有风吹草动他们就换房、换BP机号、换手机号,而且经常到中型饭店包单间聚会。为了不让人家看出来,就多要菜、要好菜,大吃大喝。我看了心里非常难受。他们常说:为了不暴露,花多少钱都可以;出门办事最好打的,你要不打的就是对大家的不负责……最让我震惊的是,那些能直接上明慧网的人大把大把地花钱,当我们对钱的事提出疑问时,他们说,不用管,我们有的是钱!

 

除此之外,有家不能回的感觉也深深地刺痛了我。我有时想,这样下去真不是事。但是,在李洪志圆满上层次的邪说谎言中,在他那背叛师父要形神全灭的精神控制下,总觉得还有出头之日的那一天。就这样,我和更多的人被李洪志给我们设置好的“美好天国世界”的歪理中牵着鼻子走着……

 

在那些日子里,我的心情非常压抑。除了“弘法”外,只剩下期盼、等待,期盼着“正法”快点结束,等待着所谓的“真相大显”,已完全没有正常的生活信念和生活状态。我那时心里有一种预感,如果再这样坚持几年,不仅从家里所带的钱会全部花光,精神也会垮掉。

 

8个月后,当我实在忍不住回到家里时,那时的我已经厌倦了东躲西藏的生活,对“弘法”时看到的一些法轮功人员的所作所为充满了迷惑和痛恨,并由此对李洪志的“圆满”说等充满了怀疑。


 

[案例四]

 

我被“辅导员”骗了[1]

 

我叫戴红巾,是江苏省南通市的一名法轮功人员。左邻右舍都说我女儿越长越漂亮,越长越聪明。这可不全是恭维话,女儿还没上幼儿园,就被作为幼儿园老师的妹妹调教得能歌善舞。最近女儿居然被层层推荐上了省电视台参加“可爱小宝宝”节目,并获得了“可爱小宝宝”奖。面对银屏上女儿获奖的那一刻,作为母亲我感到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忍不住伏到丈夫的怀里失声大哭……丈夫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发髻,他理解我哭为何由,因为我们为获得这个可爱的小精灵是多么的不容易,可以说历经了不少磨难。一段不愿回首的往事慢慢袭上心头。

 

那是1999年,我在南京某高校读大四,经不住“真善忍”的诱惑,练上了法轮功。我的大学同学,也是我的男友得知此事后非常着急,告诉我法轮功是害人的邪教,要我悬崖勒马。我根本听不进去,并劝他一起跟我练。依旧对我一往情深的男友为了挽救我,主动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机会。刚走出校门就匆匆拉着我去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他是想用组建家庭来斩断我与法轮功关系。

 

而就在我们刚走出婚姻登记所大门的时候,我突然看见马路对面梧桐树下站着我的练功辅导员!他怔怔的看着我,一会儿就慢慢的走了。我的魂魄立即被他勾走似的,同男友即我现在的丈夫说了声“我有点事”,就立即跟着他走了。到了练功点——他的家后,他非常严肃地问我刚才干什么去了,我在辅导员面前不敢撒谎,告诉了他一切。他淡淡地说他已知道了。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神秘地说,是师父从国外千里传音告诉他的。这太神奇了,我简直不敢相信。他说,你还是初练者,层次不高,到了我这个境界,就能与师父相互感应了。这我有点相信,他是大学教授,本来层次就高,我得好好向他学习。他一眼就看穿了我的心思,他说要想上层次,就得放弃一切私心杂念,一门心思投入练功。他两眼紧盯着我补充说,包括你们领取了结婚证,但不能同居。我急问为什么啊?他说你作为童子身练功可做到事半功倍。

 

我对辅导员的教诲深信不疑,领取结婚证后的两年多时间里怎么也不肯与丈夫同居。为此我们没少闹矛盾,公婆公爹知道此事后,多次要儿子与我离婚。

 

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辅导员他又在他家召我练功。这次他只给我一个人练,就是吃小灶吧。练着练着,师父的眼睛冲着我放射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光芒,突然两手按到我的胸前,说是身体接触传功更快。我相信他的话,任由他的两手在我身上肆意游走。许久后,他提出要和我发生那种关系,他说这叫“男女双修”,那种身体接触会使功力暴长,迅速走向圆满。我本能地拒绝,并反问他不是说童子身练功效果更好吗?他愣了愣,没等他开口我就爬起来跌跌撞撞地逃回了家。

 

 好长一段时间,我不敢到他那里练功了,自己关在家里自学自练。不久听说他被汽车撞断了大腿。我约上丈夫准备去看他,他打来电话,说不要紧,他闭关修炼一段时间就自然愈合了。我问他在哪里闭关修炼,他没肯告诉我,说只有师父知道。丈夫听在耳里,后来他背着我发动了所有社会关系打听他的闭关地点。没多长的时间居然打听到了,是在一家私人接骨诊所里。我惊呆了,连连摇头不相信。我丈夫于是就拖着我摸到了那家诊所。在诊所里,我从病房门上玻璃看见了辅导员他正躺在病床上,腿上夹着石膏板,缠着绷带呢,并还在接受护士给他量血压,床头柜上还放着药瓶儿……

 

我突然产生了一种被蒙骗的感觉,一时痛不欲生,后来整日以泪洗面。丈夫不忍看着我继续沉沦,痛下决心将我送进了社区开办的法制学习班。在学习班一个月,社会各界和政府给了我无限的关爱,为挽救我倾注了大量心血,我又还原成一个正常人。和丈夫领取结婚证三年后,我们成了真正的夫妻,不久我怀上了现在的女儿。


 

[案例五]

 

法轮功痴迷人员伙同他人轮奸精神病患者[1]

 

清源

 

2005年6月15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广民、李兴奎涉嫌强奸犯罪一案开庭审理。

 

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广民,又名李四福,男,1945年7月10日出生于江苏省丰县,汉族,文盲,农民,住丰县师寨镇张庄村。被告人李兴奎,又名李同具、毛三,男,1977年9月25日出生于江苏省丰县,汉族,文盲,农民,住丰县师寨镇张庄村。2002年6月份的一天中午,李广民与本村村民李兴奎闲逛,途经张庄村南田地时,遇到本村中年妇女师某某。见四周无人,两人顿起淫心,在明知被害人师某某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仍对该女实施了轮奸。丰县人民法院认定,李广民、李兴奎犯强奸罪,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分别依法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目前,李广民、李兴奎在监狱服刑。

 

案犯之一的李广民,在当地可以称得上是一个资深法轮功人员,他凭借自己练功时间久,学法精进,在当地法轮功人员中小有名气,人称“李赐福”。他处处标榜自己是按照李洪志“真善忍”的要求在做好人,并处处以“好人”自居,暗地里串东村走西村,称练功学法是“善举”。他人前人后宣扬李洪志鼓吹的“不去掉情、欲,不放下常人心是修炼不好的,你必须在常人中把各种不好的思想全部去掉,你才能提高上来。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才能达到最高境界”等等。

 

就是这么个自诩处处做“好人”,已经放下常人执著的“李赐福”,怎么会伙同他人轮奸一个无性保护能力的精神病人呢?法庭上,面对公诉人的指控,李广民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表示深深的忏悔。同时道出了他们受法轮功及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欺骗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李广民说:“多年的练功学法,非但没有使自己变为一个好人,放下名利情,清心寡欲潜心修炼,去掉执著心,却在自己有点名气之后,私欲更加的膨胀,认为自己上了层次,心性提高了,做一切事情可以不受人间法律的约束,于是就这样走上犯罪的道路。”


 

[案例分析]

 

二、法轮功是如何对待道德的

 

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人与人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主要依靠人们自觉的内心观念来维持。法轮功表面上也提倡“崇尚道德”、“教人向善”,可是从法轮功的实际表现看却完全相反。特别是从法轮功痴迷者受害案例分析看,受害者在痴迷法轮功时,没了家庭的责任,没了社会的公德。为了圆满,他们漠视亲情,六亲不认。有的抛下病床上的老人,有的丢下嗷嗷待哺的孩子;有的口喊“做好人”,而实际却见死不救,甚至还对他人遇难幸灾乐祸;也有的与常人夫妻“禁欲放情”,却与功友搞“男女双修”等等。这些违背道德的行为表明,“崇尚道德”、“教人向善”只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吸引信众、蒙蔽视听的幌子。那么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是怎样看待人类道德呢?

 

(一)李洪志的“放情断欲说”

 

李洪志宣扬“人间无亲人”、“人类垃圾”、“升天圆满”等,使大法弟子六亲不认、鄙视常人,甚至为了圆满放弃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

 

首先,李洪志宣扬放弃家庭责任。“今生我是你的亲人,来世那说不定又是谁的亲人呢,咱们就是一世的缘分。就像住客栈一样,小住一宿,明天散伙,谁能代替谁呢?”[1]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你在六道轮回中,你的母亲是人类,不是人类的,数不清。……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2]“我说你妄想,你干涉不了别人的生活,左右不了别人的命运,包括妻子儿女、父母兄弟他们的命运,那是你说了算的吗?”[3]

 

既然人间母亲不是自己的真正母亲,她与修炼人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也就没了母子情深,大法弟子怎么会有强烈的家庭责任感呢?怎么会珍视亲情、善待亲人呢?再说,自己真正的母亲在宇宙生自己的那个地方盼着大法弟子的归来,大法弟子咋会有精力与人间亲人相守关照呢?如《李洪志的“放下名利情”害苦了我》一文中的受害者郭荣,本是个孝敬父母的儿子,练法轮功前,对父母经常嘘寒问暖,关心身体,照顾生活,但是练功后对父母的身体健康与否再也不闻不问,更谈不上照顾生活。二老气愤地说,法轮功害得他们没有儿子了。

 

其次,李洪志宣扬人类社会垃圾,放弃社会责任。他说:“地球是宇宙的一个垃圾站”[4]“人的最早生命是来源于宇宙中。人因为有了私心,做了坏事,才一层一层地往下掉,最后就掉到宇宙垃圾站——地球这一层次中来了。……站在功能角度上看,或者站在大觉者角度上看,本来这些生命体是应当销毁的”[5];“现在……社会在整体往下滑……你回头看一看人、今天的人类社会,就会发现很可怕!真的很可怕!你看现在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6]“地球在这个庞大的宇宙中就一个烂苹果。苹果里面的每个分子就像每个人一样都已经腐烂了”[7];“那作为人来说,修炼结束了,这个环境就不需要了,那么剩下的人就是人渣,……人不行了就会被淘汰”[8]

 

既然地球是垃圾站、今天的人类社会又十恶俱全,像已经烂透的苹果,那么,练习者就会鄙夷人类社会,放弃对社会应承担的责任。

 

另外,李洪志还宣扬情欲是修炼的障碍,放弃夫妻之间应承担的义务。“欲和色这些东西都是属于人的执著心这些东西都应该去”[9];“执著于名、钱、色、情,则必口善心魔,惑众乱法,与恶者无别,无法圆满”[10]“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你就不能混同于常人。说句严重一点的话,你已经不是人了……人有七情六欲,为情活着。你在逐渐地看淡这些,逐渐地放下这些,在修炼过程中你直至把它完全放弃”[11]“人就是为这个情活着,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份,处处离不了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12]“旧势力、旧的宇宙把什么东西看的最重?就是色,就说他们把这些事情看的非常的重,所以谁要在这方面犯了戒,谁要在这方面做的不好,那旧势力、那个宇宙所有的神都不会保你,而且都会把你往下推”[13]“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穹”[14]

 

按照李洪志的说法,“情欲”是修炼的羁绊、圆满的障碍,如果执著情欲,不仅修炼不好,上不了层次,还会遭到旧势力、那个宇宙所有神的排斥。为此,大法弟子为了达到最高境界——修炼圆满,不再尽家庭的责任和义务,有的不再过常人的夫妻生活,甚至丢弃家庭。《我在“弘法”中看到的法轮功真相》一文中的受害者李秀珠就亲眼目睹了这样的事:有的夫妇俩练功,为了自己的圆满,把10岁的孩子交给80多岁的老母亲来管,完全不想一老一小怎么生活,还拿这些事在圈内宣扬自己,来证明自己完全抛下了人情。我被“辅导员”骗了》一文中的受害戴红巾,听信辅导员的圆满谎言,为保童身修炼而“禁欲”,把已婚的丈夫丢弃在一边。《男女双休吞噬了她的幸福》一文中受害者晓梅,为修炼与丈夫“禁欲”,把本来恩爱的丈夫,当成了垃圾丢在了一边,独自离家出走。

 

(二)李洪志的“男女双修说”

 

李洪志多次说,男女双修能净化身体、提高功力。“在修炼界有这么一种修炼方法,叫做男女双修。男女双修的目的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的。因为人身自有阴阳存在,在阴阳的相互作用下,自身就能达到阴阳平衡,也就能够产生出许许多多的生命体”[15];“我们发现现在男的女元神特别多,女的男元神特别多,正好符合现在道家所说这种阴阳反背、阴盛阳衰的天象”,“结印时,男的左手在上,女的右手在上。为什么这样呢?因为男的是纯阳之体,女的是纯阴之体。男的要抑制你的阳,发挥你的阴;女的要抑制你的阴,发挥你的阳,达到阴阳平衡”[16]“哪个佛呀神呀是没有常人的情的,也没有常人的思维方法和常人对事物认识的那种概念。”[17]

 

正是由于李洪志这些说法,许多法轮功练习者鄙夷正常的夫妻生活,而贪恋推进圆满的“男女双修”,因而男女混居,进行双修或群修,违背人伦道德,伤害夫妻感情,甚至有的导致了家庭分裂或其他人间的悲剧。如男女双修吞噬了她的幸福》一文中的受害者晓梅,本是一个品行端庄的女人,也有着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可为修炼圆满与功友男女双修,违背了婚姻的道德底线,使自己面对了一个痛苦不堪的家庭破裂结局。再如2004年上半年,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法轮功成员王孝玉(男)与李明英、李明华姐妹进行“男女双修”(乱伦)。在“双修”过程中,泯灭人性的王孝玉为“驱魔”、“上层次”,先用棍棒对李氏姐妹的乳房和下身进行伤害,后又与李氏姐妹一起,将同为法轮功练习者的李明英丈夫荆涛乱棍打死,酿出了“男女双修”的命案。

 

(三)李洪志的“业力淘汰说”

 

李洪志宣扬人类灾难都是由于自身业力造成的,业力大了就会被淘汰。“人不治天治。人类发生劫难的时候,都处在这样一种状态下”[18]“业力大的地区,人心变坏的地区就是不安定”[19]“天要报应人的时候,人就认为是自然现象……人就不把这些现象当做是神在警告人:不能这样。人就把它当成自然现象。我们世界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不是偶然的。你就看一看,如果那一个民族,那一个地区,或者那一个人做了坏事,紧接着会有特殊的现象出现。人的灾难,人的一切都是人自己搞出来的。……大面积的人有了业力怎么办?那就会出现地震、火灾、水灾,甚至于瘟疫和战争。”[20]

 

正是在李洪志“业力淘汰、老天惩罚”的言论迷惑下,法轮功练习者才在人类灾难面前幸灾乐祸,毫无善念。如今年初中国南方发生冻雪灾害时,法轮功练习者造谣说:“中共的人权迫害、虐杀法轮功学员、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才“造成天怒人愤”;在中国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时,作为同是中国人的法轮功练习者竟造谣说:“老天明确表态:中国到了巨变的时刻!”甚至不顾公德公理,在美国纽约法拉盛公然破坏华人为四川灾区募捐活动,引起公愤。

 

(四)李洪志“偿还业债说”

 

李洪志宣扬“人做坏事造成业力”,“遭罪就是还业债”,反对救助残疾人,反对救灾济贫,甚至反对“献血”等救死扶伤以及见义勇为行为。“因为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磨难……我们人类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程度,几乎人人都是业滚业滚来的,人身上都有相当大的业力……遭罪就是在还业债。所以,谁也不能够随便改动它。改动了就等于欠债可以不还;也不能随便任意去做,否则,就等于在做坏事”[21];“其实人类社会的理在宇宙中是反理。人有难、有痛苦是在为人还业,从而有幸福的未来。……吃苦受难是除去业力、消除罪过、净化人体、提高思想境界、升华层次的大好机会,是大好事,这是正法理”[22]

 

既然一个人遭受不幸和磨难,是因为自己或前世欠下别人的“业债”造成的,并且遭罪就是在还业债,那么,就不能随便去改动,改动了就等于欠债可以不还,就等于在做坏事。按李洪志的说法,一个人之所以遇难、残疾或者短命,是因为前世做了很多坏事,罪孽深重,没有还清身上的“业力”。如果帮助了残疾人,“残疾人太舒服了,就还不了业。下一世可能还会残疾”[23]。李洪志正是用这些言论改变了练习者判断是非、正误、善恶的标准,使练习者善恶不分、是非不辨,思维反常。遇到别人有难,从来不伸援助之手,甚至还自我安慰说:“不能破坏别人还业债。”《李洪志的“放下名利情”害苦了我》一文中的受害者郭荣,痴迷法轮功后,再不给灾区捐款捐物。以前,只要单位组织为灾区捐献,他总是积极响应,可是听了李洪志的话,认为那里受灾是因为“前世造业”的结果,现在就应该受这份罪。因此,单位号召给灾区捐献,他就再未响应过。甚至1998年南方长江流域和东北松花江流域遭特大水灾,他也一丝一毫未捐献。

 

李洪志口口声声地说“要做好人”,但大法弟子为什么就没能做成好人呢?《我在“弘法”中看到的法轮功真相》一文中的受害者李秀珠,听信李洪志讲的“真善忍”后,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真正的人生路,跟着走没错。可是,她在外“弘法”的日子里,却看到了一幕幕让她迷惑、震惊的法轮功真相。有的为了修炼,放弃做人的责任,把10岁的孩子交给80多岁的老母亲来管;有的把4个多月的孩子抛下,自己在外面东躲西藏;也有的把正在上学的孩子一起带出来,剥夺了孩子上学的权利,断送了孩子的前途。更令她心痛的是,有些没有暴露的在家修的法轮功学员,为了这些流离失所的人能够生活,他们把省吃俭用下来的钱交给这些在外的人,可这些人却不珍惜,大肆挥霍。他们换房、换手机号,而且经常到饭店包单间聚会,多要菜、要好菜,大吃大喝。这些现象使李秀珠看到了李洪志教出来的“好人”,深思之后,她明白了李洪志的歪理把大法弟子变得道德沦丧,于是她迅速、果断、坚决地摆脱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控制。《我被“辅导员”骗了》一文中的受害者戴红巾,被法轮功骨干辅导员蒙骗,为保“童子身”修炼,而拒绝与丈夫过夫妻生活,甚至差点被其蒙骗和辅导员发生男女关系,说是“男女双修”可以促使功力暴长、迅速走向圆满。更有甚者,《法轮功痴迷人员伙同他人轮奸精神病患者》一文中的大法弟子案犯之一的李广民,在当地可以称得上是一个资深法轮功人员,他凭借自己练功时间久,学法精进,在当地法轮功人员中小有名气,人称“李赐福”。他处处标榜自己是按照李洪志“真善忍”的要求在做好人,并处处以“好人”自居。他人前人后宣扬李洪志鼓吹的“不去掉情、欲,不放下常人心是修炼不好的,你必须在常人中把各种不好的思想全部去掉,你才能提高上来。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才能达到最高境界”等等。就是这么个自诩处处做“好人”,已经放下常人执著的“李赐福”,为什么会伙同李兴奎轮奸一个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精神病人?李广民道出了他们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欺骗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他说:“多年的练功学法,非但没有使自己变为一个好人,放下名利情,清心寡欲潜心修炼,去掉执著心,却在自己有点名气之后,私欲更加的膨胀,认为自己上了层次,心性提高了,做一切事情可以不受人间法律的约束,于是就这样走上犯罪的道路。”

 

所以说,法轮功痴迷者,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诱导下,无论怎么做,都会凸现其违背人类道德的邪性。



[1]李洪志《美西国际法会讲法》(2005226

[2]李洪志:《转法轮》

[3]李洪志:《转法轮》

[4]李洪志《在美国东部法会上讲法》(199932728

[5]李洪志:《转法轮》

[6]李洪志《悉尼法会讲法》(1996

[7]李洪志《在美国东部法会上讲法》(1999年3月27、28日

[8]李洪志《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1998726

[9]李洪志:《转法轮》

[10]李洪志经文《修者忌》(1996415

[11]李洪志《纽约法会讲法》(1997323

[12]李洪志:《转法轮》

[13]李洪志《洛杉矶市讲法》(2006225

[14]李洪志经文《圆满功成1996421

[15]李洪志:《转法轮》

[16]李洪志:《大圆满法》

[17]李洪志《纽约法会讲法》(1997323

[18]李洪志:《转法轮》

[19]李洪志经文《浅说善》(1996720

[20]李洪志《欧洲法会讲法》(199853031日)

[21]李洪志:《转法轮》

[22]李洪志经文《越最后越精进》2005108

[23]李洪志:《转法轮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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