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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者必以谣言被杀

作者:段启明 · 2006-06-30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不得不靠造谣过日子。不过,惯于玩弄伎俩的李洪志,却为他的造谣打出了一个骗人的幌子——“讲清真相”。

  在《北美巡回讲法》中,李洪志为走到穷途末路的“法轮功”邪教确定了三项任务:“学法”、“讲清真相”、“发正念”。“讲清真相”可以说是三项任务的核心。李洪志说:“大家要清楚讲清真相对大法弟子太重要了”,“你们别小看了往国内发的一张传单、一本资料、一个电话、一个传真,各种信息,起的作用是相当大的。”又说:“发传单哪,打电话,利用电脑网,上领馆哪,还有的通过各种媒体形式在向世人讲述着大法的真相,揭露邪恶的迫害。”这就是李洪志所说的“讲清真相”。也就是说,李洪志要求“法轮功”邪教利用各种现代化手段、各种形式和机会,采用颠倒黑白、造谣诽谤的手法,攻击中国政府和国家领导人。

  稍加分析,人们不难看出,李洪志采取造谣诽谤、以攻为守的目的不外以下几点:一是妄图掩盖、抹杀“法轮功”邪教践踏人权、杀人害命、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事实和邪教本质;二是为西方反华势力提供攻击中国“人权状况”、干涉中国内政的借口,以求得西方反华势力的施舍和支持,使“法轮功”邪教得以苟延残喘;三是通过攻击中国政府,强化对“法轮功”人员的精神控制,对抗对“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四是在“讲清真相”的幌子下,妄图把水搅浑,混淆视听,骗取不了解真相的国外民众的同情。
 
  “法轮功”邪教的兴衰史告诉人们,李洪志是靠说谎起家的,说谎正是李洪志的看家本领和惯用伎俩。早在“法轮功”对练习者身心和社会的危害刚刚显露,一些人站出来抵制、揭露他们时,李洪志为了掩盖他的骗子嘴脸和“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就以攻为守,编造“修炼故事”、“调查报告”一类的谎言,广为散发,混淆视听,诬蔑攻击揭露他们的人是“文痞”、“科痞”。在“法轮功”邪教被取缔三年以后的今天,李洪志打出“讲清真相”的招牌,造谣诽谤中国政府和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不过是“法轮功”走到穷途末路时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的故伎重演。

  三年来,李洪志及其国外“法轮功”邪教组织采取颠倒黑白、捏造事实、演绎推导、栽赃诬陷等种种手法,编造了大量谎言,造谣诽谤中国政府和国家领导人,造谣诽谤司法机关和公安干警,造谣诽谤揭露、批判他们的社会各界人士。除了李洪志赤膊上阵以外,他们还不断通过其喉舌《明慧网》、电台、报纸以及其他渠道,炮制了大量造谣诽谤的反动材料。人们都还记得,为了“搜集”所谓中国公安干警“迫害”“法轮功”练习者的“材料”,他们曾派遣赵衍红之流到天安门广场非法滋事,混入劳教所,昧着良心,编造了劳教所“迫害”她的谎言,去美国国会“作证”。他们通过《明慧网》教唆国内“法轮功”地下组织下载、印制、散发《明慧网》的反动宣传材料。他们教唆国内“法轮功”地下组织的骨干编造所谓公安干警“迫害”“法轮功”练习者的“真相”,对中国公安干警进行诬蔑诽谤。辽宁大石桥“法轮功”地下组织骨干王长顺等人“夜辱女尸造谣诽谤案”就是其中一例(见2002年3月19日《人民日报》)。就连“法轮功”痴迷者天安门自焚事件,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也敢于颠倒黑白、演绎推导,嫁祸于中国政府,说成是中国政府为迫害“法轮功”而制造的一个“骗局”。他们不仅把这种颠倒黑白、造谣诽谤的材料在国外广为散发,欺骗国外舆论,而且教唆国内“法轮功”地下组织制作成书面材料、光盘秘密散发。这一切就是李洪志所谓的“讲清真相”。

  李洪志之流在所谓“讲清真相”的幌子下,不仅对中国政府和国家领导人、对公安干警、对揭露批判他们的人、对医护人员等造谣诽谤,而且对那些因受李洪志歪理邪说蛊惑而身心受到伤害、精神失常、自残、自杀、自焚、杀人的人进行造谣诬蔑,说这些人“不是大法弟子”,或是“违背师父教导”。就连天安门自焚事件中的那些痴迷者竟被他们说成是中国政府为“迫害”“法轮功”而挑选的一些“演员”。难道说不正是李洪志鼓吹的“修心性”、“去掉一切执著心”、“割舍人间一切情和爱”、“消业”、“开天目”、“上层次”、“求圆满”、“上法轮世界”、“成佛道神”等歪理邪说诱骗他们误入歧途的吗?!如今想用 “不是大法弟子”、“违背师父教导”一类的轻巧言词一推了之,岂能交待!妄图颠倒黑白、栽赃陷害就更加卑鄙。对于李洪志之流这种推脱罪责的卑鄙行径,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都会感到愤慨。如果那些因受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蛊惑而死亡的2000多名冤魂在地下有灵,一定会去找李洪志算账;那些已经醒悟的“法轮功”痴迷者尤其是那些致残的痴迷者及其家属必将拿起批判的武器,无情地揭露批判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的罪恶和卑鄙行径,揭露他们对自己及亲人的欺骗和凌辱,揭露他们对政府和他人的造谣诽谤。天安门自焚事件中的王进东指出,是李洪志及其邪说诱骗他们走上了自焚的道路,是中国政府把他从死亡中挽救了回来,表示要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写出来告诉世人,让人们认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邪恶。经政府教育转化的无数“法轮功”痴迷者也在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揭露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邪恶和颠倒黑白、造谣诽谤的卑鄙行径。正如已经醒悟的中央音乐学院学生王博所说:“他们在‘明慧网’上鼓噪劳教所如何残暴,干警们如何凶狠等等,但根据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完全是颠倒黑白,在劳教所里打人、骂人的都是‘法轮功’痴迷者,受气、挨打的都是帮教人员。”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为了达到颠倒黑白、造谣诽谤之目的,利用了各种现代化的手段。正像李洪志在《北美巡回讲法》中所说的那样,“法轮功”邪教组织往国内发传单、送资料,违反社会公德随意给私人打骚扰电话、发传真,以公民个人的名义给公民随意发电子邮件等等,无所不用其极。他们甚至于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违反有关国际公约和民用通讯的基本准则,蓄意破坏一些地方的有线电视转播,甚至攻击中国鑫诺卫星,扰乱空中无线电通讯正常秩序,侵犯公众利益,向人类文明挑战。手段之卑鄙令人发指。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与李洪志之流的愿望相反,激起了中国人民的无比愤慨,使人们更加认清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的丑恶嘴脸,也受到一些国家和某些国际组织的关注和批评。

  在《北美巡回讲法》中,李洪志要求他的弟子们在进行所谓“讲清真相”时,要区别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法。对一般人,李洪志告诉他的弟子们,重点要放在造谣攻击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上,他说:“不要讲高了,主要不是叫人明白高深的法是什么”,“就告诉他我们是被迫害的,我们只是在炼功的好人”。李洪志所以要他的弟子们这样做,很显然是想避免让人很快看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对如何诱骗不明真相的人加入“法轮功”组织,李洪志说:“你也不要给他讲得太高。只讲表面如何提高心性,如何祛病健身。将来时间长了,他书看得多了,他自己就知道了。”也就是说,李洪志要他的弟子们先要用“提高心性”、“祛病健身”一类的甜言蜜语欺骗人们,然后再修炼他的“法轮大法”。李洪志还要他的弟子们去重点“救助”已经被教育转化的那些人。他说,“现在的救助重点是被邪恶谎言毒害的那些人”,并表示“ 在这场迫害当中走向反面的,甚至于做了很不好的事的,师父也不想丢下他们。”然而,蒙蔽是不会长久的。不管李洪志玩弄什么骗术、策略如何改变,对于那些不怀恶意又要把事情真相弄个明白的人们来说,最终有一天会做出正确判断,那些已经转化的原“法轮功”练习者一定会明辨是非,不再上李洪志的当。

  三年来,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为了苟延残喘,在“讲清真相”的幌子下,颠倒黑白,造谣诽谤,攻击中国政府,以博取西方反华势力的施舍和支持。他们这样做,也的确取得了某些效应。在经济上,他们得到了反华势力的资助,得以支撑他们从事其反华活动;在政治上,博取了西方反华势力的喝彩和支持。某国国会竟通过了极少数反华议员提出的有关“法轮功”决议案,无视事实,公然纵容、支持邪教“法轮功”,对中国政府恶意诬蔑,干涉中国内政,破坏两国关系和两国人民友谊。

  李洪志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法轮功”是一种什么组织?所谓的“法轮大法”是一种什么货色?如果说在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之前,许多局外人还不甚了解的话,那么在取缔“法轮功”邪教三年以后的今天,所揭露出的大量事实,已向世人充分证明:李洪志是一个善于说谎的骗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邪教头目,“法轮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邪教组织,“法轮大法”是一种荒诞不经的歪理邪说。人们都不会忘记,想当年,李洪志把自己吹嘘成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最高“神”,要“法轮功”练习者对他惟命是从;也正是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诱骗之下,许多“法轮功”练习者身心受到伤害,或精神失常,或走上自杀、自残、自焚、上吊、跳河以至杀人的道路。“法轮功”邪教践踏人权、杀人害命、危害社会的行径在受到公众和新闻媒体揭露批评时,李洪志叫嚷“怕什么,头掉了,身子还在打坐”,煽动“法轮功”练习者“除魔护法”,打压揭露他们的人,围攻新闻单位、党政机关,以至于发展到围攻中共中央、国务院所在地——中南海。在政府取缔“法轮功”以后,李洪志又煽动“法轮功”练习者“放下生死,走出来”,与法律和政府相对抗。“法轮功”邪教目无法纪、目无社会公德、目无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为所欲为,老虎屁股摸不得,这一切有目共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是他自己写就的,白纸黑字,还有录音、录像;“法轮功”的违法犯罪事实也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所作所为,这一切都是历史,是任何人抹杀不了也改变不了的。

  中国政府应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依法取缔“法轮功”,完全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和根本利益,维护法律尊严和正常社会秩序。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完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采取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正确政策。依法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惩办那些触犯法律的刑事犯罪分子,深入揭露批判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团结、教育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群众。这场斗争所真正打击和惩罚的只是极少数触犯法律的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即使是那些触犯法律、有轻微犯罪行为的痴迷者,政府仍然采取了争取、挽救、团结、教育、转化的政策。中国政府处理“法轮功”邪教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不仅得到中国人民的拥护,也受到国际社会的肯定,对国际反邪教事业做出了贡献。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对中国政府和国家领导人的恶意诽谤,丝毫改变不了事实真相,也抹杀不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的违法犯罪事实,挽救不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必然失败的命运。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是什么东西?只有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最清楚。西方某些国家的“人权卫士”们,你们太低估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判断是非的能力。请问:你们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在中国大陆的所作所为了解多少?你们真的是在维护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和自由吗?你们对因受李洪志的精神控制,身心受到伤害、精神失常、自残、自杀、自焚、被杀的人表示过一点同情吗?他们的人权和自由应不应该得到维护?你们有什么权利对中国内政说三道四?你们的偏见驱使你们做出歪曲事实、颠倒黑白、不顾自己身份的荒唐事,你们不觉得丢脸吗?你们纵容、支持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倒确实给中国人民上了一堂很好的课。它告诉中国人民,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已与西方反华势力狼狈为奸,成为中华民族的败类;也告诉中国人民,你们所标榜的“民主”、“自由”、“人权”完全是虚伪的,你们所维护的不过是一小撮被中国人民所唾弃的违法犯罪分子、民族败类的“人权”;你们反对邪教从来执行的是双重标准,对于你们国内的邪教,你们可以动用飞机、装甲车,对于其他国家的邪教,你们却纵容、支持,还要提议给邪教头目授予诺贝尔和平奖。你们纵容、支持邪教“法轮功”的行径,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绝不会有好结果。

  鲁迅先生在《谣言世家》一文中写到:“谣言世家的子弟,是以谣言杀人,也以谣言被杀的。”李洪志这个谣言世家的子弟,在“讲清真相”的幌子下,颠倒黑白、造谣诽谤之能事在中国历史上实属罕见。李洪志妄图以谣言杀人,最终必以谣言被杀。如若不信,请拭目以待。

 

  注:该文已在中国反邪教网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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