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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中国女子的控诉

作者:新华社记者:严 明 · 2007-11-15

  “我叫崔莉……今年1月在天安门广场自焚的‘法轮功’痴迷者中,有我的两个亲人:大姐郝惠君和外甥女陈果。”10日中午,在联合国第57届人权会上,一位中国女子的发言引起了各国代表们的注意。人们纷纷把目光投向圆形会议大厅的外圈,聚集到一位中国妇女身上。

 

  坐在大厅外圈非政府组织席位上的崔莉是中国妇女联合会的代表,今天她要在这里把多日来压在她心里的话说出来。她要向残害她家人、毁掉她全家幸福的罪魁祸首讨回公道。

 

  崔莉继续着她的陈诉,声调不高,但却令人揪心:“由于受伤过于严重,我的亲人至今仍生命垂危。有多少次,看到烧成焦炭一样的大姐和陈果,我们全家都忍不住抱头痛哭!”说到这里,崔莉已是泣不成声。在她周围的代表们纷纷以同情的眼光注视着这位相貌娟秀、身材单薄的中国女子。

 

  慢慢平静下来的崔莉接着说,她大姐郝惠君随母姓,因此与她不同姓。郝惠君是开封市的一位中学音乐教师,在练“法轮功”之前,她开朗、敬业、多才多艺。小陈果更是才貌双全,自小就表现出良好的音乐天赋,多次参加国际演出。如果没有“法轮功”的毒害,郝惠君仍会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在人生的道路上等待小陈果的更应该是鲜花和荣誉。但自从几年前她们先后开始练“法轮功”后,一切都变了。

 

  “是‘法轮功’害了善良的大姐,害了可爱的陈果,害了我们原本幸福的家,”崔莉的情绪又开始激动起来,她的声音微微发颤:“禽兽不如的李洪志,当火焰吞噬几个自焚者的时候,你吹嘘的无所不在的‘法身’在哪里?那些颠倒黑白、为‘法轮功’辩解的人们,你们的人性在哪里?当大姐和陈果自焚后,‘法轮功’组织竟然不承认她们是‘法轮功’练习者,真是无耻之极!”

 

  “邪教‘法轮功’对妇女和儿童的生命权、健康权和其它权利已构成了现实的危害。我的亲人、家庭正在深受其苦,”崔莉接着说,语句字字清晰。“然而在本届人权会上,残害生命、践踏人权的‘法轮功’邪教却把自己装扮成受害者,这简直是对人权的嘲弄,更是对被‘法轮功’害死的众多冤魂及其家人的再次残忍伤害。与人权相伴随的,应该是善良、正义而不是谎言、欺骗。在联合国这个庄严的讲坛上,李洪志所应得到的,只能是正义的讨伐!”

 

  “善良的人们,请你们用自己的眼睛,看一看‘法轮功’给千百家庭带来的惨剧;用自己的耳朵,听一听那些沉痛的诉说。难道受害者亲人的眼泪,还不能唤起人们的良知吗?”崔莉的话语令闻者动容。

 

  不知何时,在崔莉就座的非政府组织席位附近,代表、工作人员和记者们慢慢地围聚到一起。人们脸上明明白白写着的关心和同情,把这位普通中国女子的心和大家的心连到了一起。

 

  (新华社日内瓦4月10日电)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1年04月14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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