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罗有,是扶风县绛帐镇罗家村一组人,现年67岁。我于2001年9月28日下午来到法制教育学习班(金台班),随后我们村干部也来看望了我们,给我们提出了早日转化的希望和要求。
9月30日下午,市,区领导为我们开了一次节前座谈会,学习班为我们准备了月饼、水果,领导语重心长地鼓励我们要痛下决心、洗心革面,早日回到正常人生活中去。
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组织的关怀爱护,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帮教工作,使我内心深处产生了震动,自己要对得起政府的良苦用心,这是对自己的挽救,对自己的爱护,我若再不转化就对不起政府,对不起学习班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不起家人的希望。人心都是肉长的,自己要知足,不能辜负领导、亲人们的希望和苦心。
就在我安下心来接受法制教育,积极转化思想时,发生了一件让我无比气愤的事。10月2日晚,学习班马书记为我们读了从"明慧网"上下载的宣传材料,该文恶毒攻击学习班转化工作,造谣污蔑学习班虐待"法轮功"学员,我听了无比愤慨,完全不是他们说的那样。学习班的工作人员与我们同吃同住,对我们特别关心,大家互相都很尊重。李洪志一伙惟恐天下不乱,而故意制造混乱。事实总是事实,假的总是假的,骗人的挑事、蒙蔽视听岂能长久?李洪志一伙的阴谋必将得到可耻的破灭。
我现在认识到作为一个公民,遵守国家一切政策法令是应尽的义务,只有这样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才能安居乐业,这一次我决心与邪教"法轮功"组织彻底决裂,平平安安地度过我的晚年。(2001年10月10日)
中国网 200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