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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迫害”造谣止于法律

作者:江 山 · 2013-06-25 来源:凯风网

  近日,法轮功人员又将他们想象的天赋发挥到了极致。他们公开造谣污蔑政府酷刑迫害法轮功份子。在他们污蔑的照片中,几个身穿制服的人揪着中间一人的头发,在其指缝中夹着牙刷,手上满是血迹;一人后背上血迹斑斑,五花大绑着蜷缩在地上……这些情景,都是以陆雪琴为首的16名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成员企图以真人模拟演示的形式,伪造法轮功组织人员在监狱遭受酷刑迫害的照片,以达到歪曲事实、散播谣言,抹黑中国形象的目的。那些所谓的斑斑血迹,不过是番茄酱而已。

  法轮功的网络谣言危害巨大。一段时间以来,法轮功份子利用网络等形式散播谣言,矛头直指党和政府,其恶毒之心昭然若揭。他们妄想通过这些谣言在网络流传,引发社会关注,从而在全国造成影响,造成国家、群众的损失。法轮功份子在这些谣言中,用编造的谎言和伪造的图片,“弘扬”李洪志的东西如何如何的好,把党和政府描述成残暴的形象,有些谣言还明显夹杂着民族矛盾、宗教冲突、民众怨恨等内容,传播了怨恨的情绪,具有很强的煽动性、蛊惑性,容易引起一些不明真相的民众的不满,最终可能导致群体性的行动,破坏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于这些法轮功份子和这些谣言,必须要严厉打击,让他们受到法律的惩处,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网络谣言的编造者应受到法律惩处。法轮功早已经被定性为邪教组织。十多年来,他们的编造谎言之路一天都没有停歇。这些法轮功的信徒们,有些是受蒙蔽的群众,但更多的骨干是收国外敌对势力操纵的,故意想要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不法分子。因此,对于这些人要毫不留情的严厉打击,在辅之以正面的教育,让他们由心底里认识到错误所在。对不予悔改的顽固份子,必须彻底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

  莫要轻视当前法轮功谣言传播的新途径。随着网络、微博等新媒体的高速发展,各种信息流传于社会的速度迅猛。这些法轮功的不良信息一旦传播起来,凭借这些新途径传播快、范围广的特点,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网上传谣法轮功谣言的行为,提升网络传播这些谣言的犯罪成本。针对网络传播迅速危害性大的特点,公安机关应当用相应的技术手段第一时间做出反应,使谣言的危害降到最低;另外针对谣言的恶意传播者,要加大打击力度。通过拘留、罚款、训诫,甚至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程序让传播者受到付出代价,这样才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网络服务商也要被纳入法轮功不法谣言传播的责任中。网络服务商在谣言的传播过程中起到了媒介与平台的作用,应当从法律上让网络服务商承担相应的责任。给法轮功的网络谣言上一把枷锁,让这些谣言的流动不再畅通无阻,从而减少损失。一旦这些谣言的流传造成了大的损失,网络服务商要依法付起相应的责任。

  谣言止于智者。法轮功的造谣之说必将在众人擦亮双眼之际露出它最卑琐的行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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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文濯